記者丨冉黎黎
編輯丨包芳鳴
4月3日,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7372-2026《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技術規范》或“新國標”)正式發布,將于2027年4月1日實施。
新國標既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也將全方位提升企業的技術水平。從企業方面來看,新國標設置了12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企業可以選擇執行新標準或原有標準,但過渡期結束后,企業必須按照新標準從事產品的生產制造和銷售。
具體而言,新國標提出強化電池本質安全要求,例如,在保護電路層面,新國標規定當電池溫度超過制造商規定的充放電時的最高溫度,移動電源應立即停止充放電,降低了電池溫度繼續升高的概率。同時,新國標新增循環老化后析鋰檢測,要求加強生產制造全流程管控等。
從消費者方面來看,新國標發布實施后,消費者已購買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的合規移動電源產品,可以繼續正常持有和使用。旅客此前已購買的通過CCC認證的充電寶,只要符合民航現行相關規定,仍可正常攜帶乘機。另外,新國標還要求移動電源標注專屬“身份證號碼”,消費者可通過該編碼查詢電池品牌等核心信息,提升消費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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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寶要有專屬“身份證號”
移動電源包括便攜式移動電源和便攜式儲能電源,也就是消費者俗稱的“充電寶”和“戶外電源”,使用場景廣、保有量大,與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
我國是全球移動電源最大的生產國和消費國,但也存在部分企業工藝技術落后、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的情況。
工信部電子標準院安全中心實驗室主任耿振峰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技術規范》在GB 31241和GB 4943.1兩項通用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的基礎上,從五個方面進一步強化移動電源安全水平。
第一,強化電池本質安全要求,明確提升移動電源在高溫、過充、擠壓等濫用場景下的安全防護能力,新增電池針刺試驗,從源頭降低安全風險。
記者注意到,從高溫來看,電池遭受過高的溫度會引起電解液分解出可燃氣體,同時也會隔膜收縮引發內部短路。新國標則通過原材料、電池、保護電路、人機交互等方面要求減少移動電源因高溫使用引起的安全問題。
其中,在電池層面,新國標規定的熱濫用測試試驗溫度從GB 31241—2022規定的130℃提高至135℃,且對于“戶外電源”產品,還增加了加熱不允許起火的要求,提升了移動電源電池的熱穩定性。在保護電路層面,新國標規定當電池溫度超過制造商規定的充放電時的最高溫度,移動電源應立即停止充放電,降低了電池溫度繼續升高的概率。
第二,新增電池循環老化后析鋰檢測,降低移動電源長期使用后的內部短路風險。
第三,針對移動電源提出智能管理要求,不僅明確電池電壓、溫度等關鍵參數的實時監測要求,還要求產品具備異常信息存儲與讀取功能,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第四,推行移動電源唯一性編碼管理,要求移動電源標注專屬“身份證號碼”,消費者可通過該編碼查詢電池品牌等核心信息,提升消費透明度。
具體來看,新國標對標識做出了以下規定:一是額定能量。明確要求標明額定能量,方便民航、鐵路等安檢人員查驗。二是唯一性編碼。要求移動電源需要標識產品編碼,且編碼中需包含移動電源所用電池生產廠家,既方便消費者選購產品,也實現了產品全壽命周期追溯。三是建議安全使用年限。標注建議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消費者關注老舊產品安全,及時更換新的移動電源。
第五,加強生產制造全流程管控,明確提出移動電源的原材料、生產過程管控要求,從根源上提升移動電源的安全水平。
另外,消費者在移動電源的使用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短路、跌落等誤用濫用情況,除需要滿足GB 31241和GB 4943.1中規定的誤用安全要求外,新國標還規定了以下誤用情況下移動電源的安全性:一是端口誤操作要求。目前移動電源的輸入輸出端口形狀趨于一致,其中有些端口是單向輸出端口,消費者可能會把輸出口當作輸入口誤插入充電,本標準規定端口誤插情況下的安全要求。二是欠壓禁用要求。移動電源電池在長期閑置會因為正常的自放電而導致欠壓。此外,如果電池內部有微短路,短期內就會導致明顯的欠壓。新國標要求移動電源有欠壓禁用功能(鎖死),避免具有安全隱患的移動電源被繼續使用。
綠聯科技品質管理負責人榮成彧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新國標構建了“硬件安全+智能管理”的雙重保障體系。一方面,它通過過充電、擠壓、針刺等極端測試,為產品鑄就了物理層面的“鋼筋鐵骨”;另一方面,強制要求通過智能互聯實現電壓、溫度等數據的實時監測與可追溯,讓安全不僅可靠,更“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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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幾何?
《技術規范》的制定,既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也將全方位提升企業的技術水平。
對企業而言,需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產品研發、設計與生產,加強原材料及關鍵零部件供應商的篩選與管控,確保產品各項指標符合新標準規定。
同時,《技術規范》設置了12個月的過渡期。
按照慣例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的過渡期一般為6至12個月。新國標在移動電源電池、保護電路、電池原材料和電池生產過程等方面的要求均有較大提升,設置了12個月的過渡期,即自發布之日起12個月后正式實施。過渡期內,企業可以選擇執行新標準或原有標準,但過渡期結束后,企業必須按照新標準從事產品的生產制造和銷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工信部方面獲悉,設置過渡期的核心目的主要有兩點:一是為企業新產品研發、設計與生產線調整預留時間,確保標準正式實施后,符合新標準的產品能夠及時、有序投放市場;二是為渠道和終端經銷商留出消化庫存產品的時間,避免社會資源浪費和行業波動,保障市場供給穩定。
榮成彧表示,新國標大幅提高了安全門檻,將推動行業從無序的價格“內卷”,轉向以安全、品質與創新為核心的良性競爭。對綠聯而言,這不僅是一次必須通過的“資格賽”,更是公司系統化提升研發與品控能力的“加速器”。
對消費者而言,以往購買取得的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的合規移動電源產品,是否還可以繼續使用?
耿振峰表示,新國標發布實施后,消費者已購買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的合規移動電源產品,可以繼續正常持有和使用。
據了解,在兼顧安全風險管控和旅客出行需要的前提下,民航局發布通知,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CCC標識、CCC標識不清晰、已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工信部方面獲悉,新國標實施后,旅客此前已購買的通過CCC認證的充電寶,只要符合民航現行相關規定,仍可正常攜帶乘機。需要強調的是,如充電寶使用不當,如出現碰撞、嚴重擠壓、過充等也會增加使用風險,建議旅客不要攜帶類似的充電寶乘機。
SFC
出品丨21財經客戶端 21世紀經濟報道
微信統籌丨黎雨桐 編輯丨張嘉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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