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7日電 (薄晨棣、高清揚)今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5件保障和規范律師參與訴訟典型案例。
律師執業權利源自法律明確規定,本質上是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延伸。尊重和支持律師依法履職,就是尊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司法公正。
本次發布的案例一中,人民法院積極溝通協調,做好援助律師與委托律師銜接,保障被告人選擇辯護人的權利及律師會見權、閱卷權;案例二、案例三中,人民法院及時有效制止侵犯律師執業權利行為,依法保障律師發表意見的權利和人身權。人民法院持續強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確保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行為得到及時糾正,為律師正常履職奠定堅實基礎。
當前,廣大律師嚴格依照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履職,維護正常審判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但是,也有極個別律師違法違規執業,應予依法規制。
例如,本次發布的案例四中,律師鄭某某故意歪曲事實、惡意誤導輿論,嚴重威脅法官人身安全;案例五中,律師董某某自稱“與法院工作人員相熟”招攬業務,謊稱需要“打點法官”向當事人索要財物。對上述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依法規制,是維護司法權威和公信的需要,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維護律師群體形象和聲譽的需要。
最高法介紹,下一步,人民法院將不斷健全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規范律師執業活動的制度機制,充分發揮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積極、重要作用,促進司法公正和社會治理,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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