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賓語|文
賓曰語云(ID:Lzkj328)|出品
4月7日13:50,郭艾倫工作室發布《嚴正聲明》,強烈譴責部分自媒體及網絡用戶“毫無底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宣稱網傳“郭艾倫被騙錢財”相關內容“均為憑空捏造、子虛烏有”,并表示將依法追究造謠者的全部法律責任。
這個聲明看起來義正詞嚴,但板子似乎打錯了地方。
我們回溯一下這條信息的傳播鏈條。在郭艾倫本人和工作室發聲辟謠之前,關于“郭艾倫被詐騙近千萬”的報道已經鋪天蓋地。
而率先引爆這一話題的,并不是聲明中所指的“部分自媒體”,恰恰是多家正規媒體。
許多官媒發布的文章并未刪除。光明網發布的報道標題赫然寫著《郭艾倫被詐騙近千萬!已向警方報案》。文章稱:
據知情人士爆料,近日,郭艾倫及其家人遭遇一起數額較大的熟人詐騙案,涉案金額接近千萬元人民幣
公眾號:光明網郭艾倫被詐騙近千萬!已向警方報案,網友直呼太慘:放誰身上都受不了
![]()
光明網的新聞來源是:新聞坊、上海新聞廣播、新黃河、體壇周報、揚子晚報、紅星新聞。妥妥的官媒。
![]()
而上游新聞4月6日09:21發布的新聞標題是:《郭艾倫疑遭熟人詐騙近千萬元,嫌疑人系其身邊好友并一度失聯,沈陽官方:郭艾倫家屬已就該事件向公安機關報案》。文章稱:
近日,郭艾倫及其家人疑似遭遇一起數額較大的熟人詐騙案,涉案金額接近千萬元人民幣。記者從沈陽有關部門獲悉,郭艾倫家屬已就該事件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眾號:上游新聞郭艾倫疑遭熟人詐騙近千萬元,嫌疑人系其身邊好友并一度失聯,沈陽官方:郭艾倫家屬已就該事件向公安機關報案
![]()
上游新聞的新聞來源是新黃河 揚子晚報。
![]()
揚子晚報4月6日08:24發布的文章《郭艾倫疑遭熟人詐騙近千萬元,嫌疑人系其身邊好友并一度失聯,資金去向不明,目前公安機關已正式立案》也還在:
![]()
揚子晚報文章的來源指向是:新黃河。
![]()
新黃河4月6日09:42發布的文章并沒有刪除:
![]()
新黃河的文章說:
目前,公安機關已正式立案,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眾號:新黃河郭艾倫疑遭熟人詐騙近千萬元,嫌疑人系其身邊好友并一度失聯,資金去向不明,目前公安機關已正式立案
郭艾倫工作室的聲明將矛頭對準了“自媒體及網絡用戶”,仿佛這是一場純粹由網絡謠言引發的烏龍事件。
但事實上,最早將此事以“新聞”形式呈現給公眾的,恰恰是這些具有公信力的官方媒體。
它們在報道中使用了“據知情人士爆料”“記者從沈陽有關部門獲悉”“公安機關已正式立案”等具有權威背書意味的表述。
公眾之所以相信這條消息,不是因為某個自媒體賬號的信口開河,而是因為多家正規媒體的接力報道讓這件事看起來“有據可查”。可以說,是正規媒體的報道賦予了這條信息最初的傳播勢能和可信度。
![]()
如今郭艾倫工作室全盤否認,聲明這些內容“憑空捏造、子虛烏有”,那么問題來了:那些援引“知情人士”和“有關部門”信息作出報道的官方媒體,難道不應該給公眾一個交代嗎?
當初報道時言之鑿鑿,如今真相大白,一句輕描淡寫的“此前據媒體報道”就翻過去了?
如果這些信息真的是“憑空捏造”的,那么“知情人士”是誰?“有關部門”是哪個部門?這些信源是如何被核實的?新聞報道的基本準則哪里去了?
我們理解郭艾倫工作室急于維護當事人名譽的心情,也理解將矛頭指向自媒體是最省力、最安全的策略。但在這起事件中,真正需要追問的,不是那些在話題發酵后才跟進的自媒體,而是那些最早將“知情人士爆料”當作新聞發布、為謠言提供“權威背書”的官媒。工作室將全部責任推給自媒體,有點不光明磊落。
如果真要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不妨先看看那些正規媒體的報道底稿,誰才是這條“謠言”的原始信源,誰才是真正的第一發布者?
媒體可以搶新聞,但不能搶到連事實都不核實;可以引用信源,但不能躲在“知情人士”四個字背后逃避責任。
公眾有權利知道:這件事到底有沒有發生過?如果沒有,當初那些言之鑿鑿的報道,又是怎么來的?如果有,媒體也該站出來說個明白。(作者:賓語)(賓曰語云微信公眾號:lzkj328)
來源| 賓曰語云ID號:lzkj328
出品 | 賓曰語云 ID號:lzkj328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