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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7日),上海各區教育局公布了2026年義務教育招生實施方案和招生細則,包括公辦小學劃片范圍、公辦初中對口方式、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實施細則等。今年,滬上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招生細則有無變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有變化嗎?
【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
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對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作出部署,其中提出,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義務教育“長幼隨學”具體實施辦法。2026年上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今天多區發布的招生實施方案和招生細則中,記者看到,2026年普陀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明確,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照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積極為符合條件且確有需要的同一家庭多孩入學協調有資源的學校。
奉賢、松江、嘉定、金山等多區教育局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中也強調,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
此外,作為小班化教學試點區,崇明區在今年的招生細則中明確,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小班化教學學校以及其他有條件的學校,小學班額可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額可安排35人左右。楊浦區提出,將深入推進小班化教育的實踐研究,原則上小學班額不超過40人、初中班額不超過45人。
【多區繼續“五年一戶”限定】
各區教育局公布的2026年義務教育招生實施方案和招生細則中,記者發現,徐匯、長寧、閔行、普陀、楊浦、浦東等多區繼續“五年一戶”限定。
徐匯區公辦小學招生原則明確,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各校繼續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公辦初中招生原則明確,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按學生戶籍性質,采用小學對口入學、劃塊電腦派位入學相結合的方法,各校繼續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對口入學和電腦派位的學生須有本區學籍三年以上。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今年長寧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明確,2026年本區各公辦小學繼續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根據生源、學校分布情況,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與招生計劃,統籌兼顧,合理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
楊浦區繼續實行“一個戶籍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如地段內適齡兒童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可根據適齡兒童全家戶口入戶情況、入戶年限等人戶信息制定招生方案,并在學校網站公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閔行區公辦小學入學安排方法明確,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嚴格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
寶山區繼續實施對口校區內同一居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和三孩除外)的政策;適齡兒童(及父母)戶籍遷入直系親屬戶籍內滿五年并與同住的,可享受對口入學政策。與上述政策不符的或遷入非直系親屬戶籍內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026年,浦東新區繼續在部分學校實行“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同一居住戶多孩除外)”的政策。各相關學校將建立對口入學新生信息庫,加強入學新生信息比對。2026年浦東新區實行“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政策的學校名單同時發布。目前,浦東新區共有28所中小學實施“五年一孩”的政策。
【繼續對部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采取購買學位政策】
今年是否繼續對部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采取購買學位政策?根據國家和本市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工作的要求,今年將繼續對部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采取購買學位政策。納入購買學位范圍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辦學性質上屬于民辦學校,與其他民辦學校一樣實行公辦民辦同步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施電腦隨機錄取。對于納入購買學位范圍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各區可參照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購買學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費低于市公辦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的,按照學費購買學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費高于市公辦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的,按照市公辦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購買學位,差額由學生繳納補足。具體情況請查閱學校招生簡章。
【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
上海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持續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
普陀區教育局強調,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組織“校園開放日”活動,其余時間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學生及其家長的校園開放活動。“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舉辦重點班、快慢班等,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校長、分管負責的同志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在招生入學工作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活動等違規招生行為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負責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專項扶持資金。
黃浦教育強調,嚴禁民辦學校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各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徐匯區招生紀律中明確,持續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嚴禁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或學生入學。所有學校實施均衡分班,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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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陽光招生專項行動下,上海各區幼升小、小升初招生細則有無變化?》
欄目主編:徐瑞哲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許沁 龔潔蕓
題圖來源:邵競 制圖
圖片來源:上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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