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前兩天在浙江寧波市,一名司機邊開車邊手持麥克風唱歌,路過的司乘人員看到后撥打了舉報電話,民警找到了這名司機,并對他進行了處罰。
在浙江寧波市的一條主干道上,這名司機等紅燈時,拿著麥克風唱著歌。接到舉報后,民警鎖定了這輛車,發現該司機在開車途中一直手持麥克風、頭戴耳麥唱歌,隨后,民警找到了司機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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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表示,自己是開網約車的,平時愛好唱歌,他購置了一套車載唱歌設備,有時會邊開邊唱。隨后,民警對周某進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對其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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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奉化大隊西塢中隊民警 周崇山:駕駛過程中唱歌本身不違法,但如果使用其他設備,比如手持麥克風、操作設備、看歌詞等,則會導致注意力分散,影響對車輛的控制。我們交管部門可認定為妨礙安全駕駛,依法處以罰款并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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