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擺拍,欺騙民眾善意,透支社會信任,削弱慈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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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深山救助流浪女子”的短視頻截圖。圖/公安部網安局
文 | 李萬友
據公安部網安局消息,近日,云南麗江網警接到網民舉報,部分網絡平臺出現多條“在云南深山救助流浪女子”的短視頻。視頻中,“流浪女子”衣衫襤褸、蜷縮于木屋中,拍攝者故作關切詢問其傷情來歷,并聲稱將為其更換被褥、提供食物等。相關視頻發布后迅速引發網民廣泛關注與熱議,部分網民還表示愿意捐款、寄送愛心物資。
麗江網警調查核實,劉某、阿某某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從黑龍江前往云南麗江,雇傭楊某某并將其化裝成“流浪女子”,自3月28日以來,按照預設劇本擺拍“發現”“救助”等情節,先后發布10余條虛假視頻,誤導社會公眾,擾亂網絡空間秩序與公共秩序。麗江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已依法對三人予以行政拘留。
原以為是一場充滿愛心的救助行為,給人正能量滿滿的感覺,甚至有網友表示愿意捐款、寄送愛心物資。沒想到,到頭來竟是精心策劃的虛假擺拍行為,欺騙了不少人的善意,實在可恨。
始作俑者,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不惜代價千里迢迢從黑龍江前往云南麗江虛假擺拍“深山救助流浪女”,還真是用心良苦,但流量不是這么賺的。
一方面,虛假擺拍不僅誤導社會公眾,擾亂網絡空間秩序與公共秩序;另一方面,還欺騙民眾善意,透支社會信任,削弱慈善公信力。此類內容的大肆傳播,可能導致民眾對流浪人員救助行為產生質疑,面對真實需求時因擔心被騙而不敢伸出援手,其危害性不容小覷。
近年來,一些無良自媒體博主為了博取流量,自導自演的虛假擺拍視頻時有出現,且擺拍劇本各顯神通。比如,前不久曾有人擺拍“孩子險被人販子拐走”,現在就有人擺拍“深山救助流浪女”,套路不一。
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輕則面臨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還將面臨刑事責任。
擺拍“深山救助流浪女”,涉事三人被處以行政處罰,純粹是咎由自取。進入“人人都是自媒體”時代,博主追求流量無可厚非,但要遵守法律法規。若為了流量不擇手段、沒有底線,不僅會被流量反噬,還難逃法律的制裁。
前面的教訓歷歷在目,但愿類似虛假擺拍到此為止。
撰稿 / 李萬友(職員)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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