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貴州律師李貴生發布博文感慨一年前收到的《撤銷案件決定書》來之不易,而當事人喬春已被羈押近4年。據“法度Law”了解,目前李貴生仍堅持為其無罪辯護。
李貴生律師向“法度Law”透露,2024年5月,其在辯護的一起“猥褻兒童案”重審一審庭審中,被責令退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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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法院向貴陽市律協發送司法建議書,稱李貴生律師在辦理被告人喬春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中,存在違反庭審秩序、無端猜測并發表與案件事實不符的言論、涉嫌違規炒作案件以及誣蔑、構陷辦案法官等行為,建議律協通知李貴生及其律所限期整改,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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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貴陽市律協正式立案調查,并要求李貴生律師配合調查,提交相關材料。
2025年4月28日,貴陽市律協懲戒委員會經過深入審議認為,李貴生律師在庭審中的行為并未違反《法庭規則》的具體規定,其提出的回避、調取證據等申請被視為合法訴訟權利的行使。同時,沒有證據顯示李貴生律師披露了喬某的其他證據和信息,或進行了違規炒作案件的行為。因此,被投訴事項不屬于違規行為。貴陽市律協懲戒委員會依據相關規定,決定撤銷對李貴生律師的投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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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法度Law對話了涉事的貴州恒權律師事務所李貴生律師。
法度Law:在喬春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庭審過程中,為什么被責令退出法庭?
李貴生:這個案子,喬春是安順市檢察院的檢察官,還是副科級,管職務犯罪檢察的。抓他、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的,都是他下級檢察院,按道理必須回避、必須異地管轄,可他們根本沒弄。
更關鍵的是,喬春被抓才四五天,檢察院就急著讓他寫申請調走,弄了個假調離手續,隨便塞到一個汽車運輸公司,連組織部門的正式程序都沒走,就是為了掩蓋他檢察官的身份,繞開管轄問題。
開庭的時候,我一直要求法院把安順汽運公司的檔案調出來,把假調離的事查清楚。我說這不是小事,管轄錯了,整個程序都是違法的。他們就想糊弄過去,不想查,只想直接審他有沒有猥褻這事兒。
那天開庭我情緒也比較激動,說話聲音大、語速快,反復強調法院有義務去查,不能這么糊里糊涂開庭。法官就讓我小聲點,我也說可以小聲,但道理必須講清楚。結果他們急了,先是訓誡、警告,最后直接責令我退出法庭。
法度Law:什么原因讓你在律所公眾號上連發五篇“李律師被趕出法庭了”的系列文章?
李貴生:我心里特別不平,才在律所公眾號連發了五篇文章。
目的很簡單:第一,把這個事兒公開出來,讓大家知道案件背后的程序問題、身份造假問題;
第二,我作為律師,在庭上是依法辯護,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公平正義,我沒錯,我要把這個理說出去;
第三,讓更多人關注律師在法庭上的執業權利,不能說律師較真程序就被趕、被打壓。
法度Law:你強調未涉及不公開審理的案件細節,但法院有不同看法,雙方在這一點上產生分歧的原因是什么?
李貴生:我寫文章,從頭到尾都沒提那兩個未成年人的任何信息,名字、身份、家庭啥都沒說,更沒泄露不公開審理的細節。文章里我只講了喬春的身份和程序問題卻因此被趕出法庭的經過。
法度Law:在律協立案調查期間,你配合調查的過程是怎樣的?有沒有遇到一些讓你印象深刻的細節?
李貴生:其實在法院投訴之前,我也向律協申請了維權,但當時沒有被受理。結果法院一投訴我,就立案了,還給我發通知書要調查、要我答辯。我干律師28年,是老律師了,還當過律協維權委副主任。我直接給司法局、給局長寫材料,強烈表達不滿。
后來司法局出面協調,聯合了刑辯委、懲戒委的人,一起去安順看了庭審錄像、復制了庭審筆錄,把全過程都看清楚了,才知道從頭到尾都是我占理,是他們亂搞。
法度Law:收到律協撤銷立案的決定時有什么樣的感受?
李貴生:談不上多高興,就是感恩和憤怒交織在一起,本來就不該立案。卻折騰我這么久,寫了一堆材料,費了那么多勁。
覺得很難,在現在這個環境下,律師想正兒八經維個權太不容易了。當然也松了口氣,畢竟最后還我清白了,我這么多年堅持的東西,沒白堅持。
法度Law:律協撤銷立案決定是2025年4月的事情,為什么在時隔一年后引起熱議?
李貴生:這事隔一年又熱起來,是因為我前幾天在我微博“李貴生以案說法”發了一篇《一份得來不易的撤銷立案決定書》,劉少斌律師看到以后轉發了,就重新引起關注了,不是我刻意炒的。經過抗爭,對喬春這個案子本身也有幫助,至少程序問題被更多人關注,后來案子也從安順挪到遵義播州區法院異地重審了,比之前稍微公正一點。
希望我這個事兒,能給一些年輕律師一點底氣,讓他們知道,律師該堅持的還是要堅持,不能隨便被拿捏。也讓大家看清楚,現在有些律師協會職能跑偏了,本該維護律師權利,結果變成管理工具。希望能讓行業有點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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