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德州市夏津縣新盛店鎮陳屯村6隊村民反映,某電力建設企業在未與村民達成補償協議、未履行合法用地審批程序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農田施工,大面積毀壞即將成熟的青苗,嚴重違反國家耕地保護與糧食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引發村民強烈不滿。
![]()
現場:麥田遭重型機械碾壓 青苗成片被毀
從現場畫面可見,原本長勢良好的麥田內,重型運輸卡車直接駛入作業,車輪碾過之處,綠油油的麥苗被連根鏟起、成片倒伏,原本平整的農田被碾出深深車轍,散落的石塊、磚塊與被毀壞的麥苗混雜在一起,原本的耕地面目全非。田埂旁堆放著大量風電項目用的水泥管道,印證了施工項目為風力發電設施建設。
村民明確表示,施工方“沒有補償協商還敢強行施工破壞莊稼”,直指施工屬于典型的未批先建、強占耕地行為。據村民介紹,涉事地塊為陳屯村6隊村民的承包耕地,是當地主要的糧食生產用地,此次被毀青苗為冬小麥,即將進入收獲期,此次強占施工直接導致村民全年糧食收成付諸東流。
![]()
法規:國家三令五申嚴令禁止 毀青苗、強占耕地屬嚴重違法
針對此類行為,國家法律法規有著明確且嚴格的禁止性規定,此次施工行為已觸碰多重法律紅線:
1. 嚴禁故意毀壞糧食作物青苗
《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禁止故意毀壞在耕地上種植的糧食作物青苗。第七十條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故意毀壞在耕地上種植的糧食作物青苗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處毀壞糧食作物青苗價值五倍以下罰款。此次施工方在未協商、未補償的前提下,直接碾壓毀壞即將收獲的小麥,屬于典型的故意毀壞青苗行為,已涉嫌違法。
2. 嚴格保護耕地 禁止非法占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需經國務院批準。同時,《德州市耕地保護條例》第十一條明確將“違規占用耕地”列為禁止行為,其中包括擅自在耕地上從事建設等破壞種植條件的行為。
3. 風電項目用地必須依法合規
根據自然資源部相關規定,風電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履行用地審批程序:風機基礎、升壓站等永久用地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施工道路、堆料場等臨時用地需按規定申請臨時用地手續,施工完成后必須恢復耕地用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未批先建、強行占用耕地,更不得在未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達成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強行施工毀壞青苗。
![]()
追問:監管缺位致違法施工 村民權益誰來保障?
村民反映,此次施工前,涉事企業未與村民就土地占用、青苗補償等事宜進行任何協商,更未公示相關用地審批文件,屬于典型的“先施工、后補手續”甚至“無手續施工”的違法行為。在國家三令五申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的背景下,此類強占耕地、毀壞青苗的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切身利益,更直接沖擊了國家糧食安全底線。
當前,村民已通過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方式維權,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相關部門的明確回應與處理結果。村民質疑:在國家嚴管耕地的高壓態勢下,為何仍有企業敢公然違法施工?當地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監管部門為何未能及時制止此類違法行為?相關責任單位是否存在監管失職?
呼吁:依法嚴肅查處 切實維護農民權益與耕地紅線
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青苗是農民一年的生計所系。針對夏津縣新盛店鎮陳屯村發生的強占耕地、毀壞青苗事件,我們呼吁:
1. 德州市、夏津縣相關監管部門立即介入調查,責令涉事企業立即停止一切施工行為,對違法用地、毀壞青苗的行為依法從嚴查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2. 督促涉事企業與村民達成合理補償協議,賠償村民青苗損失、土地損失,對被毀壞耕地進行復墾,恢復農業生產條件;
3. 全面排查當地風電等建設項目的用地合規性,堅決杜絕未批先建、強占耕地、毀壞青苗等違法行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我們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跟蹤后續調查與處理結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