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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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實實地說,我雖然多年閱讀日本史,但不知道“行基”這位僧人。2026年初,我在陪同國內一個地方旅游局文化考察團前往奈良的時候,才從一位小友那里得知了“行基”的名字,再次感受古典金句“三人行,必有我師”的魅力。
在日本佛教史上,奈良時代的僧侶行基(668–749年)是一個近乎神話的存在。他被民間尊稱為“行基菩薩”,是第一位被朝廷授予“大僧正”最高僧職的人物。行基的一生,不僅是教義的傳播史,更是一部古代日本社會基礎設施的建設史。
行基出身于河內國大縣郡(今大阪府柏原市),祖上是朝鮮半島上百濟國移民的后裔。而《續日本紀》卷十七只記載:“僧行基者,河內國大縣郡人也。姓腰部氏……年十五出家。”顯然,如同不愿意承認日本天皇的先祖來自朝鮮半島一樣,日本人至今也不愿意承認行基是朝鮮人的后裔。至于臺灣的日本史學者陳水逢在《日本文明開化史略》(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年版)中考證行基是從中國大陸前往百濟的“中國系歸化人”,日本絕大多數佛教史書籍是避而不提的。
在行基生活的時代,佛教在日本是王權的專屬品。當時實行的《僧尼令》嚴格限制僧侶的行為,規定僧人只能在寺院內修行,嚴禁向平民傳教,更不允許在民間聚眾。然而,行基在藥師寺師從道昭(曾赴唐追隨玄奘學習唯識學)后,選擇了一條完全不同的道路。
行基放棄了高墻內的優渥生活,成為了一名“私度僧”。他走向荒野和村落,向那些被官方佛教遺忘的底層民眾宣說佛法。這種行為在當時被視為非法。這個定性,在《續日本紀》養老五年條記載中已經表現出來。
顯然,從朝廷最初的評價來看,行基是一個“妖僧”。他所帶來的沖擊力在于:他不僅談論往生,更關注現世的苦難。
行基深知,在律令制社會的繁重徭役下,民眾最需要的不是枯澀的經文,而是能夠生存下去的保障。他利用從老師道昭那里學到的先進土木技術,帶領追隨者在畿內地區大興土木。
行基的一生共主持修建了池塘、溝渠、水壩共計15處,用于農業灌溉。橋梁6處,便利交通。還有布施屋9所,道場和寺院共計49處,為流離失所者提供食宿。
這其中,最著名的莫過于在淀川上修建的“山崎橋”。根據《群書類從》卷一百九十三收集的《行基菩薩傳》記載,行基在修建橋梁時,并不依靠官方撥款,而是號召信眾布施人力和物力。
朝廷對行基的態度轉變,源于一場全國性的危機。天平年間,日本遭遇了天災、饑荒以及恐怖的天花瘟疫。人口銳減,政局動蕩。日本第四十五代天皇——圣武天皇為了尋求國家安定,決定修造足以震懾海內的“大圣無量壽佛”,也就是現在不知吸引多少游客的“奈良大佛”。
但是,當時鑄造高約16米的青銅大佛是一項傾國之力的巨大工程。朝廷很快發現,他們空有詔令,卻無法調動早已疲憊不堪的民力。唯有行基,這位在民間擁有絕對威望、能瞬間集結數千勞動力和物資的“圣人”,才能完成這項任務。
天平十三年(741年),圣武天皇正式下詔,請求行基出山協助建造大佛。《續日本紀》卷十五(天平十七年)正月條有記載,以行基法師,德高望重,眾所歸依。特授大僧正,以領眾僧。這是日本歷史上第一次被授予的僧侶的“最高職銜”。
這一年,行基已經是77歲的老人了。從“妖僧”到“大僧正”,他走過了從體制邊緣到權力核心的漫長道路。這種轉變并非他個人的妥協,而是朝廷不得不通過承認他的地位,來換取與民間力量的社會契約。
行基不僅負責為在奈良東大寺的這尊大佛籌款(時稱“勸進”),還親自巡回各地,宣揚修建大佛是為了“一木一草,皆能成佛”的宏愿。在尋找鑄造大佛所需的黃金時,行基發揮了關鍵作用。當日向、陸奧地區發現金礦的消息傳來,圣武天皇欣喜若狂,認為這是行基祈禱的靈驗。
天平二十一年(749年),81歲高齡的行基在菅原寺(今天叫“喜光寺”)圓寂。此時,奈良大佛的主體結構已接近完成,但他沒能親眼看到大佛最后的開眼供養儀式。《元亨釋書》卷二是這樣說的:“天平二十一年正月,師(行基)覺壽將終,集弟子語之曰:‘吾愿已畢,佛力自現。’遂右脅而臥,寂然長往。”
在行基圓寂以后,朝廷不僅保留了他的大僧正名號,還在此后的歲月中,不斷追謚他。他是日本歷史上第一個活著的“菩薩”。
如果剝離那些神圣的光環,回到公元8世紀的日本,行基的身影更像是一個穿著粗麻僧袍、腳踏草鞋、在大雨中指揮筑堤的工程師。他的偉大不在于他通曉多少深奧的唯識名相,而在于他看透了“苦”的本質。在當時的官僧們還在糾結于戒律的繁文縟節時,行基已經在泥濘中,用鐵鍬和扁擔書寫他的《妙法蓮華經》。
行基拒絕了死后的繁瑣葬儀。根據《行基菩薩傳》記載,他要求將自己的遺體火化后,散于荒野。這種徹底的灑脫,與他生前為民眾建房造橋的執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行基的出現,標志著日本佛教從貴族佛教轉向大眾佛教。他證明了真正的神圣,從來不在云端,而是在那一座座跨越急流的石橋上,在每一個饑寒交迫者得到的飯食里。
直到今天,在奈良和大阪的交界處,許多古老的池塘和橋梁依然流傳著行基的傳說。直到今天,奈良車站廣場還立有他的銅像。這或許就是對他最好的注解:一個人的功德不應刻在碑文上,而應刻在大地與民眾的記憶里。(2026年4月14日寫于中國河北正定縣金星假日大酒店5308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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