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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違法犯罪,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近日,普陀警方精準研判、快速出擊,成功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蔣某、徐某,及時阻斷違法犯罪鏈條,有力維護了轄區社會治安秩序。
4月初,普陀公安分局長壽路派出所接到支隊線索,發現蔣某、徐某夫妻二人存在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重大嫌疑。接到線索后,派出所立即成立專項研判小組,對線索進行深度分析、細致核查,逐步摸清了二人的活動軌跡和落腳點。4月13日,辦案民警精準施策,成功將蔣某、徐某抓獲,并于當日13時許,將兩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帶至執法辦案中心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犯罪嫌疑人蔣某的朋友羅某聲稱有一筆上億的“國家扶貧投資款”,需要通過蔣某妻子徐某名下的對公賬戶走流水。被“高額返利”誘惑的蔣某,在明知銀行賬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使用的情況下,仍心存僥幸,于2026年3月許,與妻子徐某一同前往廣東省深圳市,將徐某名下兩個對公賬戶的U盾、U盾密碼、公司公章、私章、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徐某身份證復印件等全部交給羅某,用于所謂“走流水”,企圖賺取流水資金0.7%的返利。后因徐某名下對公賬戶資金流水異常,引起警方關注,蔣某擔心事情敗露,遂要求羅某將徐某名下的U盾寄回。
截至被抓,徐某名下的對公賬戶已被羅某用于違法犯罪活動,其中涉及4起詐騙案件,涉案資金累計達81萬元,給被害人造成了不小的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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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徐、蔣二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同時,羅某的相關犯罪情況以及上游被害人受騙情況也在持續調查中。
普陀警方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電話卡等行為,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電信網絡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不僅會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自身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 | 新民晚報
作者 |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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