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濱江區某診所在當地某小區開展義診活動時,用同一個針頭給多人采血。4月17日,濱江區衛生健康局發布情況通報稱,涉事診所已停業整頓。通報還提到,現場采血操作人員未取得相應衛生專業技術職業資質,嚴重違反手指末梢血采血操作規范,存在一次性采血針違規重復使用問題。經全面摸排,參與本次檢測人員已接受血液傳播疾病專項檢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多人共用一根采血針頭,若未造成實際感染,居民可否索賠?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譚敏濤律師向九派新聞分析,即便最終未造成實際感染,“重復使用一次性采血器具”的行為本身已構成嚴重違法。他介紹,采血針屬于“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法律嚴禁重復使用。這種行為直接違反醫療機構消毒管理規定,構成了行政違法。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衛健部門可對涉事診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若此事件造成傳染病傳播風險或嚴重不良影響,處罰會更嚴厲:責令暫停執業活動,并處10萬元至3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涉事醫護人員的執業證書。
譚敏濤提醒,該行為還可能超出行政違法范疇,具有刑事風險。根據“兩高”《關于辦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重復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造成傳染病傳播危險的,構成非法采集、供應血液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共用針頭是醫療紅線,無感染后果也屬于違法行為,若造成傳染病傳播危險,還可能涉嫌犯罪。員工不懂、疏忽并不是免責的理由,這恰恰能證明醫療機構管理失職、培訓缺失。”
譚敏濤表示,這是一起典型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居民只需證明“在此處被扎針”和“該操作違規”,舉證責任就倒置給診所,需由診所證明“無過錯”和“無因果關系”。診所作為用人單位,必須為其員工的職務行為承擔賠償責任。而無論是否實際感染,涉事居民均可起訴維權。未感染者可主張體檢費、阻斷治療費以及誤工費、交通費等。因擔心感染而承受的巨大精神壓力,構成嚴重精神損害,可依據民法典索要精神損害賠償。已感染者除上述費用外,還可索賠后續治療費。如果構成傷殘,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以及更為高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他補充,除了操作人員和診所負責人需要承擔責任外,若社區僅提供場地,對違法操作不知情且未參與,通常無需擔責。但若未盡到基本的資質審核義務,則需承擔相應的連帶民事賠償。來源:九派新聞
【來源:瀟湘晨報】
報料、維權通道:應用市場下載“晨視頻”客戶端,搜索“報料”一鍵直達,或撥打熱線0731-85571188;如需內容合作,請撥打政企服務專席19176699651,商務合作聯系0731-85572288。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