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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大刀客
今天說這個事。
襄陽東津新區沈營村出了個房爺。
村支書肖某的父親肖某來,在村里蓋了一棟七間五層的樓房,建筑面積1703.16平方米,外加131平米的附屬房。
通報寫得清清楚楚:2011年、2014年兩次違法建設,未辦理任何手續。
通報還特別強調了幾點:戶主是父親不是兒子,兒子2025年7月才當村支書,之前一直在杭州、東莞打工,房子旁邊的襄津大道是2019年才修的,房子建在前。
言外之意很明顯:這違建跟現任村支書沒關系,別亂聯想。
通報越詳細,越讓人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
我們捋一捋時間線。肖某來2011年、2014年兩次違建,村委會未派人前往制止,也未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014年鎮里巡查發現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但獨獨沒動違建的房子。
罰了人,不拆房。這是什么道理?
更蹊蹺的是,這棟1700多平米的豪宅就杵在村里主干道旁,七年時間里,鎮里、區里、市里各級巡查,愣是沒人看見?
還是說看見了也假裝沒看見?
通報說肖某2025年7月才當村支書,試圖切割父子關系。
但問題是,農村宅基地審批,講究的是一戶一宅,講的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肖某來63歲,兒子2010年大專畢業,這棟房子的建設周期,恰好覆蓋了一個農村家庭子承父業的關鍵十年。
父親違建,兒子后來當了村支書,這之間有沒有因果關系?通報沒說,但老百姓會自己想。
最諷刺的是處理結果。肖某4月被免職,父親的房子依法依規處置,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
措辭很標準,但標準得讓人心寒,一棟違建了十幾年的房子,到現在還在談處置,早干嘛去了?
這不是拆違,這是拆臺。
拆的是基層治理的臺,拆的是法律尊嚴的臺,拆的是老百姓對公平正義的臺。
農村違建是個老問題,但老問題不等于可以老辦法糊弄。
1700平米是什么概念?普通農戶宅基地一般也就150平米左右,這相當于11戶人家的面積。
更關鍵的是,這房子不是偷偷摸摸藏在山溝里,而是明目張膽建在村主干道旁,是標志性建筑。
這樣的標志性建筑能存在十幾年,本身就是對監管體系的嘲諷。
通報最后說舉一反三,加大違法建筑查處力度。
這話聽著耳熟,每次出事都是舉一反三,但下次照舊。
問題出在哪?出在舉一的時候總是手下留情,反三的時候往往不了了之。
村支書被免職,父親的房子還在。
這出戲演到這里,觀眾心里都有數,處分是給人看的,房子是留給兒子的。
等風頭過了,肖某來還是肖某來,1700平米還是1700平米。
至于那個被免職的村支書,換個地方,換個崗位,后續如何,拭目以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某些地方,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但有些人擬乎另有一套算法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yaner18952062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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