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飯店老板,遇上了件離譜又憋屈的事。顧客吃帶骨豬腳硌掉牙,不僅不給飯錢,還報警要起訴。老板報警調解無果,只能在網上求助,這事一出直接炸了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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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該網友是一名飯店老板。
一位顧客到店里吃豬腳飯時牙齒受損,隨即向老板提出索賠。
老板表示,店里的豬腳燉得十分軟爛,而吃飯注意骨頭本就是生活常識,沒必要特意提醒,因此拒絕了賠償要求。
可顧客堅持認為,自己是在店內食用豬腳飯時牙齒受損,吃到第五塊帶骨豬腳時牙齒掉落,店家理應承擔責任。
雙方爭執不下后報警處理,但民警到場后只能調解,無法強制解決,最終顧客不僅沒有支付飯錢,還要求調取監控,準備拿著視頻起訴店家。
老板一時不知該如何應對,便上網向網友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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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熱議
有網友調侃:可以,不僅要把老板告了,還要把房東、賣豬肉的、養豬的一道告了!
有網友接梗補刀:還有賣筷子賣碗的!賣鍋的、賣煤氣的怎么能幸免?
有網友一針見血地指出:他不付飯錢,你按尋釁滋事報警就完了,這就好比吃魚被魚刺卡喉嚨了,找商家要賠償,根本站不住腳。
有網友給店家支招:先必須讓她給飯錢,再讓她去起訴,應訴就是了,不用怕;她要是鬧,你就接著報警,別息事寧人慣著她。
有網友分析說:你不用理會她的訴求,她無非就是去12345投訴,你拒絕調解就好了,真起訴了也沒什么可慌的。
還有網友出了個“狠招”:讓她開價,就算開少了你都往3千以上給,等錢給她以后,你轉身報警告她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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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件事的本質是什么?
這是一起典型的消費糾紛,核心矛盾在于:吃帶骨豬腳硌掉牙,到底該誰擔責?
店家覺得,帶骨豬腳有骨頭是常識,賣的也是正常菜品,沒做錯什么,甚至已經自認倒霉不要飯錢了。
顧客覺得,店家沒提示有骨頭,導致自己受傷,店家就得賠,還非要起訴討個“說法”。
說白了,就是雙方對“常識”和“責任邊界”的理解完全不一樣。
- 法律上到底怎么規定的?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要保證商品和服務符合安全要求,但對于“帶骨豬腳有骨頭”這種大眾普遍認知的常識,法律不強制要求店家額外提示。
就像吃魚被魚刺卡了,不能找餐館賠一樣,豬腳里的骨頭屬于正常食材組成部分,店家沒有過錯的話,不需要為顧客的牙齒損傷買單。
反過來,顧客吃完不付飯錢,已經構成違約,店家有權要求她支付餐費。如果她鬧事影響經營,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店家可以報警處理。
- 這事對雙方都有什么影響?
對店家來說,現在不僅收不到飯錢,還面臨被起訴、被投訴的風險,生意受影響,也很鬧心。
對顧客來說,要是起訴店家,大概率也很難勝訴,反而可能因為拒付餐費、鬧事,留下不良記錄,得不償失。
- 店家該怎么解決這件事?
1. 先把餐費的事說清楚:整理好菜單、監控等證據,證明自己賣的是正常帶骨豬腳,沒有質量問題,向顧客明確要求支付餐費,哪怕走小額訴訟也能要回來。
2. 拒絕不合理調解:如果12345或市場監管部門調解,店家完全可以拒絕不合理的賠償要求,法律不支持這種“常識性風險”的索賠。
3. 對方鬧事就報警:如果顧客繼續到店里鬧事,直接報警,要求警方按尋釁滋事處理,維護自己的正常經營秩序。
4. 對方起訴就正常應訴:真被起訴了也不用怕,積極應訴,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法院大概率不會支持顧客的無理訴求。
這件事里,店家確實挺委屈的。
做餐飲的,遇上這種不講理的顧客,真的很無奈。
也提醒大家,出門吃飯,自己也要注意安全,別什么事都賴店家。
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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