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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運輸部在官網公布了《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治理公路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由交通運輸部會同公安部研究起草,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30日。
為何此時發布《通知》?交通運輸部介紹道,2017年11月以來,按照國務院關于“規范公路貨運執法行為、推動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的工作部署,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印發《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于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173號文件),有效解決了多頭執法、重復罰款問題。
但調研發現,部分地區在聯合治超過程中,還存在工作權責不明晰、協作機制不健全、信息共享不充分等問題,影響了治超聯合執法工作效果。為此,經商公安部交管局,擬按照“繼續堅持和完善聯合治超”的工作思路,推動修訂173號文件,聯合印發《通知》。
可以說,此次《通知》的出臺,新能源商用車所面臨的沖擊,可能比燃油車更為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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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牌輕卡強化監管
眾所周知,藍牌輕卡自2022年藍牌新規實施以來,燃油輕卡要想上藍牌,輕卡發動機排量不得大于2.5L、輪胎名義斷面寬度不超過7.00in(英制)、貨廂內部寬度不大于2100mm,從源頭上扼制輕卡“大噸小標”的頑疾。
2022年3月1日,藍牌新政正式實施。生產廠家停止生產不符合新規要求的產品,相關機構也要停止接收相關產品合格證信息,藍牌輕卡市場競爭進入合規產品“PK”階段。
盡管如此,由于藍牌車享有路權優勢、高速費優惠,依然有平臺和用戶鋌而走險,一些平臺上可見4米2藍牌輕卡貨主要求裝數噸貨的需求,而總質量為18噸的兩軸載貨車因為掛黃牌不僅高速費更貴,而且處處受限,導致了即便是重載的車輛依然上藍牌、鉆政策空子的情況時有發生。此次《通知》特別提到了二軸貨車車貨總重不得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超限1噸以內警告放行,超過1噸必須現場卸載,罰款記分并行。
新政實施后,一些原來異地運營的輕卡也將難逃監管。《通知》提出加快推進信息系統聯網管理。建立完善業務協同辦理機制,建立健全車輛注冊登記、市場準入和路面執法等相關信息共享和協同辦理機制。加快推進信息系統聯網建設。加快推進治超系統與公安交管系統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辦理。加快完善治超系統,實現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聯網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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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電量仍可持續嗎
對于新能源商用車來說,《通知》的出臺或將讓大電量之風暫止。
先來看輕卡。2025年新能源輕卡的滲透率迎來了快速增長,尤其在城市配送領域,數據顯示,以城配為目標的輕卡市場,2021年新能源的滲透率只有4.8%,到了2025年這個數字就做到了42.9%,實現了近十倍的增長。而城際輕卡的滲透率在2025年也僅有12%,面對這個巨大的藍海市場,用戶對長續航的要求催生了大電量輕卡的發展。
從早期純電輕卡的電量集中在66–80kWh,到25年100kWh已成為市場主流,并且出現了165 kWh的輕卡,甚至還有180kWh以及200kWh的產品,盡管200kWh只是小部分頭部企業研發或小范圍應用,尚未大規模量產,但是背著200度電量的電池跑,輕卡的自重增加也是顯而易見的,試問如果治超嚴格執行,新能源輕卡還能拉多少噸貨?
同樣的問題放在重卡身上就更突出了。GB1589國家標準在2026年最新修訂的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否決了新能源重卡“增噸”訴求?,新能源重卡“虧噸”的現象將持續存在。一位企業負責人告訴商用汽車新聞記者,動力電池目前能量密度還是受限,與燃油車相比,新能源重卡還有1.5-2噸的虧噸現象,影響著客戶的營運收入。受限于虧噸和電池的能量密度,目前續航里程以300公里內居多,增加續航勢必還要增加電池重量,到底是輕量化還是保續航,這是在技術迭代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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