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低齡暴力,不能指望一方單打獨斗,學校、家庭、司法哪一方都不能當甩手掌柜
據極目新聞報道,3月21日,銀川的小學生小澤(化名)因拒絕“借”出三輪車,遭多名中小學生持續毆打、辱罵并拍視頻,多名施暴者還進入小澤家中翻找財物。
小澤母親李女士表示,家長報案后,經警方調查,鎖定違法行為人9人。9名施暴者來自當地不同的小學和中學。其中,8人未滿14周歲,警方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1人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警方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處罰,但不送拘留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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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澤被毆打(視頻截圖)
對校園欺凌當“零容忍”,但此事中,相關方的應對似乎有些曖昧。比如,李女士提到,事后她前往當地教育局求助時,得到答復稱小澤被毆打一事發生在校外,“與他們(學校和教育局)無關”;小澤所在小學安排了心理輔導、家訪。但李女士認為,孩子情況并未好轉甚至更糟,家訪也只是試探家長對此事的態度,并未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目前暫無涉事學校、教育局等相關方面的進一步回應,但此事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小澤班主任所稱,小澤被毆打一事尚未處理完畢。懲治低齡暴力,不能指望一方單打獨斗,學校、家庭、司法哪一方都不能當甩手掌柜。
孩子之間正常游戲玩鬧,偶爾擦傷磕碰不是問題,小澤家長發現孩子臉腫手破起初并未深究,但殊不知這是施暴者的“策略”,“打人時施暴者互相提醒躲避監控,不要打胳膊和腿,容易被發現”。
直至有人將小澤被打的視頻轉發到當地的微信群,視頻顯示多人對小澤拳打腳踢,一旁另有人大笑并拍視頻,其中一人要求小澤看鏡頭并向他頭部吐痰。李女士當即報案,但她不敢仔細看施暴視頻,氣得吃救心丸。這提醒了家長,對孩子受傷不可掉以輕心,要弄清每次受傷的緣由,發現任何暴力欺凌跡象,都要及時挺身討公道,為孩子撐腰。
但“為母則剛”外,這些肆意施暴的未成年人該承擔何種責任?根據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有網友疑惑,此案中已滿14周歲的陳某為何不執行拘留?警方需給出權威調查支撐,釋明陳某在整個施暴事件中的行為是否構成“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規定,對不予處罰或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矯治教育等措施。
據小澤母親稱,至今都沒有施暴學生及其家長出面道歉。這意味著承認錯誤的第一步都沒有邁出去,難怪網友質疑此案的管教、教育成效。不予行政處罰、不送拘留所、不道歉,施暴者幾乎零代價,法律的牙齒何在?
更讓人震驚的是,在攔路“借”車施暴之外,幾名學生還逼迫小澤打開家門,到他家里翻找。李女士事后清點發現家中有財物丟失,她以家中遭入室搶劫為由再次報案,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通盤來看,此事已絕非少年無知與沖動作祟那么簡單。涉事多名中小學生肆意妄為,全然不顧后果地實施暴力甚至脅迫入室,不由得讓人追問:他們對暴力的認知從何而來?他們的行為邊界為何如此模糊?他們的監護人又在哪里?
而未成年人保護的重心應落在受害人身上,如今的小澤不敢也不愿返校,身心遭受傷害。誰來保護挨打的孩子?“未成年”不是縱容惡行的擋箭牌,年齡也不是免罰的護身符。對低齡違法犯罪者實施必要的懲戒,也是在挽救他們回歸正途。相信隨著案件進展,相關疑問會得到解答,只有不枉不縱的公正處理才能回應人們期待。
紅星新聞評論員 李曉亮
編輯 趙瑜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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