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格林精密)
為深入貫徹反腐敗法治要求,全面提升企業合規管理水平,強化全員法律風險防范意識,2026年4月18日下午,我司特邀廣東標建律師事務所劉勁松主任律師,開展“兩高”《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專題培訓。公司管理層及核心崗位員工參加了本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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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勁松主任律師圍繞《解釋(二)》出臺背景與核心要義展開講解。聚焦新型腐敗、隱性腐敗,明確定罪量刑標準,劃定清晰法治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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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核心條款,明晰法律紅線
本次培訓緊扣企業高頻風險點,劉律師對四大關鍵條款進行深度解讀:
1、非國家工作人員犯罪標準“看齊”
利用職務便利侵占財物、收受賄賂、挪用資金等行為,將面臨與國家工作人員同等嚴厲的法律制裁。
2、單位行賄罪標準明確
單位涉賄犯罪將對單位判處罰金,并追究主管人員與直接責任人刑事責任,公司行為、個人擔責風險突出。
3、“財務”范圍擴大
賄賂不再局限于傳統的現金和實物,范圍擴展至一切可用金錢計算價值的“財產性利益”。
4、“利用職務便利”認定擴大
通過他人職務行為謀利并收受財物,即使無直接隸屬關系,也可認定受賄。“打招呼”“遞條子”行為,均被納入嚴格監管范圍。
強化合規指引,筑牢長效防線
劉律師結合企業經營實際,給出系統性合規建議:
1、建立健全反商業賄賂合規體系。
2、嚴格開展盡職調查與風險管控,強化審核力度,規范審批流程。
3、加強審計監督,暢通舉報渠道。
4、開展常態化培訓教育,推動合規意識入腦入心。
培訓臨近尾聲,公司總經理助理陳明建先生發表講話。他強調:“合規是企業生存之本,廉潔是行穩致遠之基。全體員工要以此次培訓為契機,摒棄僥幸心理、嚴守法律紅線、壓實崗位責任,將合規要求融入生產經營全流程,共同守護企業健康發展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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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董事長吳寶玉先生再次強調:“公司各級管理干部要帶頭踐行合規要求,做好團隊傳導與監督,帶動全員筑牢思想防線,共同守護公司合規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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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訓進一步強化了全員的法治意識與廉潔自律意識,有效提升了關鍵崗位的風險識別與防范能力。下一步,公司將以《解釋(二)》的施行為契機,持續深化廉潔文化建設,完善合規管理體系,以法治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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