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一紙沉甸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么(淘寶閃購)、抖音、淘寶、天貓等7家頭部電商平臺因縱容“幽靈外賣”被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7家平臺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食品安全總監被同步追罰1968.74萬元。這是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監管部門開出的史上最大罰單,彰顯了監管部門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重拳整治平臺亂象的堅定決心。
這場雷霆行動,揭開了隱藏在平臺流量背后的驚人黑幕。一條橫跨7家頭部電商平臺、涉及6.7萬余家“幽靈外賣”店鋪、超360萬單違規訂單的黑色產業鏈,在執法尖刀的穿透下徹底浮出水面。本報記者深入了解案件查辦全過程,還原這場執法行動的始末。
轉單黑幕:一件投訴揭開的“幽靈外賣”亂象
2025年7月,北京市民劉先生在平臺上一家名為“甜顏情書”的蛋糕店購買了一個6英寸奶油蛋糕,因蛋糕上插有鮮花,劉先生認為商家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食品,遂投訴至市場監管部門。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北太平莊街道市場監管所四級主任科員馬浩林對照營業執照注冊地址現場核查,發現店鋪根本不存在;再查食品經營許可證,竟是偽造證件。
海淀區市場監管局調查后發現:“甜顏情書”品牌名下378家連鎖店無一家線下實體店,食品經營許可證全部為偽造。且存在同一編號假證在不同區域重復出現10次的荒唐現象。
沒有線下實體店鋪,劉先生的蛋糕從何而來?為摸清這條“幽靈外賣”產業鏈的具體運作模式,執法人員化身“臥底消費者”多次下單追蹤,最終發現了一個名為“轉單寶”的平臺。
執法人員以在平臺上購買的一款標價252.4元的高檔奶油蛋糕為例:訂單并未由入駐商家直接履約,而是被“幽靈外賣”店鋪掛在轉單平臺上競價拍賣,最終由報價最低(80元)的店鋪中標獲得實際交付權。細算賬目:交付的252.4元中,“幽靈外賣”店鋪賺取122元,平臺收取50.4元服務費,實際制作蛋糕的店鋪支付轉單寶服務費3.2元后,包括快遞費在內共收76.8元。
執法人員指出,實際交付方只能拿到兩成貨款,等于變相逼迫商家偷工減料,更暴露三大問題:未取得許可——這些“幽靈外賣”店鋪和實際制作者普遍存在企業身份資質、資料造假,冒用他人證件或虛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不正當競爭——合規經營者無法與這種“層層轉包、低價中標”的店鋪公平競爭,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食品安全不可追溯——訂單多次轉手,從平臺到轉單樞紐再到匿名制作者,源頭不明、路徑不清,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無法追責溯源。
平臺失守:7家頭部電商集體淪陷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從“甜顏情書”蛋糕店入手調查,線索指向上游的轉單樞紐——重慶轉單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轉單平臺)。
2025年8月,在接到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緊急報告后,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高度重視。鑒于此類新型“幽靈外賣”違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危害食品安全,誘導“內卷式”競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且呈現團伙作案、多地蔓延等趨勢,執法稽查局決定開展提級調查,抽調地方執法骨干組成專案組對轉單平臺重慶轉單寶開展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了一個叫安徽尋夢的大型轉單平臺,隨即對其進行突擊檢查。據統計,在兩家轉單平臺檢查時共發現超360萬個蛋糕轉單訂單,涉及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么(淘寶閃購)、抖音、淘寶、天貓7家電商平臺。
執法稽查局立即向總局領導報告,總局領導高度重視,多次聽取案件匯報,部署作戰方案,明確要求“從嚴從快查處,依法嚴懲”。“總局領導親自上陣指揮,我們一線辦案人員心里就有底氣了,干勁十足。”專案組一名執法人員如是說。
調查發現,這兩大轉單平臺為“幽靈外賣”店鋪的批量上線和違規轉單提供了完整的技術支撐與交易場所,相互勾連形成一條違法產業鏈。
令人震驚的是,7家電商平臺明知或應知轉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仍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給轉單平臺開了API接口,簽訂合作協議。這意味著,部分消費者在電商平臺上精心挑選購買的商品,實際上被平臺默許的轉單經營模式悄悄賣給了出價最低、資質不明的第三方。
近些年來,監管部門對“幽靈外賣”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今年2月發布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細化了外賣平臺對于商戶資質審核、信息公示、過程管控、問題處置等全鏈條的管理責任,并且要求外賣平臺做到“備案即擔責,上線即受管,經營即履責”,切實將食品安全責任嵌入平臺運營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流程、每一次決策。那么,7家電商平臺的審核機制為何形同虛設?面對執法人員的質問,某平臺的工作人員在執法現場直言不諱:“我們要是審得太嚴,店鋪就去其他平臺了!”
這句囂張的回應,暴露了電商平臺對責任的背棄——為了爭奪入駐商家數量、維持交易流水增長,不惜放寬核驗標準甚至放棄資質核驗義務,任由偽造證照的“數據幽靈”在系統內暢行無阻。
迎難而上:執法尖刀穿透數據迷霧
這場“戰役”,注定是一場硬仗。
在掌握兩大轉單平臺核心證據后,市場監管總局抽調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江西等地執法骨干,組成7個專案組加一個電子取證小組,實行“一案一專班、一平臺一方案”的靶向作戰模式,深入7家頭部電商平臺展開調查。
案件查辦期間,總局領導多次組織召開專題研究會,聽取案件查辦進展情況,協調解決跨省取證、法律適用、技術攻堅等關鍵難題,反復強調要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把每一條違法線索查深查透,給人民群眾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全國一盤棋”的作戰理念貫穿辦案過程始終。在總局統一指揮下,全系統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了分層次、立體化的查辦格局:對于7家頭部電商平臺,由總局專案組直接查辦,一竿子插到底;對于兩大轉單平臺,由總局掛牌督辦,全程跟蹤指導;對于遍布全國的“幽靈外賣”店鋪,則轉交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協同查辦。
據統計,專案組共向全國31個省區市發出轉辦單5萬余份,各地聞令而動、迅速響應,形成了上下聯動、橫向協同的強大合力。“這種分層查辦模式,既保證了重大案件的處理標準和力度統一,又充分調動了地方執法力量,體現了全國市場監管系統‘一盤棋’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專案組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對7家頭部電商平臺的調查中,專案組遇到了重重困難。“查辦此案的最大技術難題,在于穿透大型電商平臺的數據壁壘。”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稽查四處四級調研員婁思涵向記者介紹,涉案的7家頭部電商平臺均擁有海量業務數據,數據類型繁雜、存儲分散。調查過程中,部分平臺刻意設置障礙,對核心信息進行加密,企圖用技術手段掩蓋違法事實。
“面對‘數據量大、取證難、固定難、核驗難’的困境,我們創新戰法,反復研究平臺數據架構、交易流程及算法邏輯,精心構建專業化數據研判模型,精準界定違法數據篩選標準,成功穿透平臺數據屏障,實現對訂單流轉、資質備案、轉單交易等關鍵電子數據的精準提取、分類梳理與有效固化。”專案組成員、河南省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一級行政執法員張毓昊說。
針對平臺提供材料碎片化、格式不規范、虛假數據等問題,專案組進一步優化數據模型,建立“數據共享、數據比對、交叉核驗、溯源倒查”的工作機制。“通過將平臺入駐資質數據、訂單交易數據、轉單記錄數據與線下核查事實相互印證,剔除無效數據、固定核心證據,有效破解了平臺數據造假、隱匿違法痕跡的技術難題。”專案組成員、天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一級科員馬振鐸說。
比技術壁壘更直接的,是調查過程中遭遇的各種對抗。有的平臺表面配合,背地里卻以“系統升級”“數據無本地備份”為由軟對抗;更有甚者,公然質疑執法權限,甚至在執法現場情緒失控、推搡拉扯執法人員。拼多多專案組的一名執法人員,因企業員工故意關門,導致左手食指骨折及右腳腳踝軟組織挫傷。
面對海量數據核查與跨平臺協同的艱巨任務,專案組全體成員開啟了“白加黑”“連軸轉”的作戰模式。大家常常從早上10時一直忙碌到凌晨兩三點鐘,餓了吃口面包,困了就在椅子上瞇一會兒。有的同志高燒不退仍堅持梳理數據,真正做到了“輕傷不下火線”。淘寶天貓專案組組長周群標連續作戰72小時,心臟病突發送醫搶救,出院第二天便重返崗位。“案子沒辦完,我放心不下。”周群標說。
創新突破:35.97億元巨額罰單的里程碑意義
4月17日,隨著行政處罰決定書正式送達,這場歷時數月的執法較量塵埃落定。
市場監管總局對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么(淘寶閃購)、抖音、淘寶、天貓等7家電商平臺“幽靈外賣”系列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7家電商平臺改正違法行為,暫停新增蛋糕店鋪3至9個月不等,并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7家平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罰款1968.74萬元。
這張食品安全法施行以來面向平臺開出的最大金額罰單,其意義遠不止于數字本身,更在于它所確立的一系列執法范式與制度標桿。
精準適用法律:鎖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本案的核心違法事實是:平臺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導致大量偽造證照的“幽靈外賣”店鋪上線經營。這一行為直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該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單看法條文本,其處罰幅度設定看似常規,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的罰款區間并不算嚴苛,可為何總局最終能作出數十億元的巨額處罰?關鍵就在于“一店一處罰”的執法認定思路——對平臺未履行資質審查義務的每一家違規店鋪,單獨認定為一次獨立的違法行為并分別處罰。不少人會產生疑問:“一店一處罰”的認定方式,是否兼具合法性與合理性?
對此,業內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執法范式不僅站得住腳,更體現了“過罰相當”的法治精神,是對平臺責任的一次精準“畫像”。
讓我們從三個維度來理解其法理邏輯與實踐意義。
第一,平臺審核義務具有獨立性,是“一店一處罰”的法理基石。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對每一家入駐經營者均負有獨立、完整的資質審查義務,每一家店鋪的審核失職都是一次獨立的違法行為。這種義務的不可合并性,決定了違法次數的不可籠統計算,為“一店一處罰”提供了根本的法理支撐。
第二,處罰力度須與違法規模匹配,是“一店一處罰”的核心原則。平臺坐擁數萬商家、收取高額服務費,其違法危害遠非個體經營者可比。若將數千家店鋪的審核失職認定為“一次”違法,二十萬元頂格罰款對其不過九牛一毛,既無法實現有效震懾,更違背過罰相當的法治精神。唯有讓違法成本與平臺體量掛鉤,才能守住食品安全底線。
第三,執法實踐已有先例,是“一店一處罰”的現實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商品房明碼標價檢查中,即實行“一套一處罰”,按未明碼標價的房源套數分別計罰。這種將“每一個違規單元”作為獨立處罰對象的精細化執法思路,與此次“一店一處罰”邏輯一致,體現了行政執法的精細化趨勢,也為本案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實踐參照。
“平臺資質審核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防線崩塌,整個監管體系就會失效。此次‘一店一處罰’具有里程碑意義,倒逼平臺從‘形式審核’轉向‘實質審核’,真正扛起主體責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說。
制度信號:超越個案的三重警示與多個“首次”
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夏學民表示,“一店一處罰”的執法實踐,其意義遠超個案層面的違法懲戒,而是在制度層面發出了三重信號。
第一,平臺必須承擔實質審查責任。法律要求的是實質審核,而非形式合規。平臺不能以“已設置審核流程”為由免責,如果審核流程在事實上不具有篩查違規經營者的實際效果,平臺仍然構成未履行審核義務。
第二,確立“義務規模對稱”的處罰邏輯。平臺審查失職涉及成千上萬家店鋪,若僅僅只被認定為“一次”違法行為,那么平臺的違法成本就與普通個體經營者無異,這顯然有違過罰相當原則。
第三,以制度剛性推動治理變革。“一店一處罰”意味著每一次審核失職都將付出代價,平臺應在技術系統、人力投入、制度設計等方面進行實質性的資源配置,將審核義務從“成本項”轉變為“必選項”。
不僅如此,首次對電商平臺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總監等“關鍵少數”同步處以巨額罰款,標志著“避風港原則”在食品安全領域的徹底終結,真正打破了“企業受罰、個人免責”的舊格局,推動合規文化深入企業治理末梢;首次對平臺采取“暫停新增相關品類店鋪”的資格性懲戒,靶向施治、精準發力,直擊行業深層次亂象。
一系列監管創新,徹底破解了以往“罰平臺不罰人、罰款不痛不癢”的治理困境,把食品安全責任真正壓實到每一個決策環節、每一名責任人員。
“據我了解,在網絡餐飲的行政監管中,對平臺主要負責人直接進行罰款尚屬首次,這種‘穿透式’監管有利于對平臺放任‘幽靈外賣’形成強監管震懾。”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闕梓冰表示,這種穿透到個人的監管模式,早先主要是在金融領域運用,如對上市公司的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而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此種探索,可為之后的平臺經濟監管提供個人追責范式。
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看來,此次“幽靈外賣”系列案是監管部門強化線上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平臺發展的標志性案件,會對未來類似案件的判罰提供參考。
處罰之后:平臺治理的未來之路
4月17日罰單發出的當天晚上,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么(淘寶閃購)、抖音、淘寶、天貓等涉案電商平臺迅速作出回應,均表示誠懇接受處罰、堅決落實整改,承諾進一步升級審核機制、打擊黑灰產、壓實主體責任。然而,聽其言,更要觀其行。
此次處罰在網上獲得大量消費者好評,不少網友直言“大快人心”,認為這是對電商平臺長期失責的必要糾正。也有人建議引入“隨手拍”舉報機制,讓騎手和消費者共同監督,形成良性循環。消費者的強烈反響說明,公眾對電商平臺履行“守門人”職責抱有極高期待。
隨著各平臺對處罰決定作出回應,這場歷時數月的執法較量暫告一段落。然而,對于平臺經濟而言,真正的考驗或許才剛剛開始。
食品安全治理離不開全社會共同參與。專家建議,應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廣大消費者成為食品安全的“吹哨人”,對可疑訂單、問題商家及時舉報,讓每一條線索都成為打擊違法的利器。同時,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曝光,對整改不力的平臺持續追蹤,形成強大震懾。只有構建起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才能讓“幽靈外賣”無處遁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東表示:本次“幽靈外賣”事件是平臺爭奪流量、試圖流量壟斷的代表性案例,一旦國家對其疏于管控,會導致“內卷式”競爭等負面后果。應高度關注潛在的流量競爭與流量壟斷問題,推動平臺、經營者、勞動者、消費者共享平臺流量的紅利,引導平臺經濟走公平、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此案的警示意義,遠超35.97億元罰單本身。它向所有經營主體傳遞出一個清晰而強烈的信號:在食品安全這道紅線上,沒有任何企業可以憑借規模大、流量高而獲得“免罰金牌”。對平臺企業而言,這是一記振聾發聵的警鐘——資質審核絕非可有可無的“紙面功夫”,而是法律劃定的剛性底線。為了爭奪商家、做大盤子而放任“幽靈外賣”泛濫,最終只會付出更高昂的代價。對轉單平臺而言,這是一次當頭棒喝——為違法轉單提供技術支持和交易場所,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對數萬家“幽靈店鋪”而言,這是一張天網恢恢的追責令——全國31個省區市、5萬余份協查函,意味著任何一處造假、任何一單違規,都逃不脫屬地監管部門的嚴密追蹤。
正是出于這樣的警示考量,市場監管總局開出這張35.97億元的罰單。其根本目的在于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督促平臺企業真正回歸合規經營軌道。接下來,平臺應真正摒棄“流量至上”的短視思維,切實履行資質審核、過程管控、問題處置等全鏈條責任。
此類系列案件是市場監管部門把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落實到最小單元,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的最新實踐。總局領導多次強調,食品安全監管必須將責任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打通監管“最后一公里”,確保出現問題后能夠“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責”。該案創新采取“一店一處罰”原則,并首次對平臺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總監等“關鍵少數”實施同步追責、頂格處罰,正是對這一理念的徹底貫徹。
正如執法稽查局局長王火旺所言:“這起案件是平臺企業違反食品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未履行資質審核義務的典型案件,其問題性質和危害后果極其嚴重,反映平臺企業履行線上‘守門人’職責不到位——只管流量,不管質量,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到位。總局嚴懲重處,根本在于以案示警、以儆效尤,督促平臺履行好法律規定的義務,切實保障食品安全,促進外賣平臺規范健康發展。”
高額罰單,不是監管的句號,而是平臺回歸“守門人”本位的警鐘。這一記警鐘,震醒的不僅是七家平臺,更是整個行業。短期看,數十億元罰款是沉重的代價;長遠看,這是中國網絡餐飲行業走向規范發展的必由之路。沒有刮骨療毒的勇氣,就沒有脫胎換骨的新生。在這場秩序重塑中,平臺企業面臨一道選擇題:是將罰單視為終點,繼續與監管“躲貓貓”?還是以此為起點,真正把資質審核當作生命線,把食品安全當作護城河?答案不言自明——唯有敬畏法律、敬畏生命的企業,才能贏得消費者的長期信任,在規范發展中行穩致遠。
編輯 李憶林子
來源:中國市場監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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