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雨桐因在社交平臺及直播中公開曝光薛之謙的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被北京朝陽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媒體報道顯示,李雨桐于2026年3月在北京某酒店通過微博發布上述隱私信息,并在直播中多次展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作出處罰,執行時間為4月10日至20日。
薛之謙經紀公司亦公開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證實處罰屬實。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李雨桐之舉導致藝人和其家人被“開盒”,包括其未成年的孩子的個人隱私在網絡傳播,嚴重威脅了其本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這起事件事實清晰、法律定性明確,本無過多爭議。但令人深思的是,我們再次見到了“開盒”這個詞,是如何變成網絡上一場令人膽寒的私刑狂歡。
公眾人物的隱私權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眾利益的限制,但并不意味著可以被隨意踐踏。網絡非法外之地,公眾人物的隱私同樣受法律保護。無論當事人之間積怨多深,無論吃瓜群眾多么渴望“真相”,都不能成為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借口。以“爆料”為名公開他人身份證號、手機號,不僅無助于解決糾紛,反而踐踏了法律的底線。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流量驅動下,部分網友習慣于“先定罪、再找證據”,習慣于對公眾人物“全方位開扒”,將程序正義拋諸腦后。真正的公正,從來不是靠“錘人”式的情感宣泄來實現,而是依靠法律框架內的調查、舉證和裁判。李雨桐被依法行政拘留,正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你可以表達訴求,但不能逾越法律;你可以關注真相,但必須尊重程序。
理性表達、依法維權,才是成熟社會應有的態度。與其熱衷于“全方位開扒”,不如把判斷交給法律,把底線留給自己。
文/ 瀟湘晨報·晨視頻記者 黃上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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