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迅速行動,以共享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為整治重點,聚焦限速解碼、產品合格證、電動車加裝、改裝等問題開展市場調查,對10個品牌20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進行暗訪,完成1870余輛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抽樣檢測和證據收集。
經內蒙古自治區召回中心、市場監管總局召回技術中心質量專家安全評估,確定共享電動自行車的腳踏騎行功能、側反射器、車速提示音等共性質量問題。
![]()
日前,內蒙古青騎兵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3日期間制造的型號規格為Q19,生產批號為160200的青城赤兔牌共享電動自行車,涉及數量為10000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由于腳踏騎行能力、腳蹬反射器和車速提示音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技術安全規范》的要求:1、腳踏騎行能力不符合標準要求,在極端情況下,增加車輛操作難度,存在行車安全隱患;2、腳蹬反射器不符合標準要求,則無法提示后、側方機動車輛的注意,不能起到安全提示作用。3、車速提示音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引發交通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
內蒙古青騎兵科技有限公司將通過維修腳蹬、腳蹬反射器及車速提示器,以消除安全隱患。
![]()
日前,內蒙古蒙騎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制造的型號規格為A8,生產批號為2002186280/2002186281的幸福號牌共享電動自行車,涉及數量為5000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由于腳踏騎行能力、腳蹬反射器和車速提示音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技術安全規范》的要求:1、腳踏騎行能力不符合標準要求,在極端情況下,增加車輛操作難度,存在行車安全隱患;2、腳蹬反射器不符合標準要求,則無法提示后、側方機動車輛的注意,不能起到安全提示作用。3、車速提示音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引發交通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
內蒙古蒙騎科技有限公司將通過維修腳蹬、腳蹬反射器及車速提示器,以消除安全隱患。
(假舟楫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