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違反消防相關規定的
情況處理通報
近日,武進區消防救援大隊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檢查,發現部分機構存在違反消防安全的問題,現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武進國家高新區品學藝術培訓中心,二樓建筑面積大于200平方米,現場缺少一部疏散樓梯,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第7.4.1 條之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對培訓中心二樓全部區域予以臨時查封。
武進區湖塘愛米托育中心,安全出口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常閉,疏散通道、樓梯間放置物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無巡檢信號(即擅自停用消防設施),違反了《江蘇省消防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常州正見藝術培訓有限公司,一樓噴淋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之規定,立案查處;兒童活動場所缺少一部疏散樓梯,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5.5.8.2條之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之規定,予以臨時查封。
虹石榴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根據市安委辦“四不兩直”督查發現問題交辦函要求,對該公司鎖閉安全出口、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等情況給予立案查處。
常州市武進區匯智教育培訓中心,三層北安全出口營業期間鎖閉(即封閉安全出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給予罰款五千元整的行政處罰。
來源:武進區消防救援大隊、今日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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