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等草芥伏闕再拜,謹以市井煙火事,昧死上陳陛下:
民本布衣,營生于巷陌,躬操于鼎鑊。煙火謀生,不求聞達于華堂,但求溫飽于晨昏。先民有言:“民以食為天。” 故雖風霜雨雪,未敢懈于爐前;星月披肩,恒夙興于街畔。誠知微末,實系根本,賴以活口者眾矣。
![]()
今經濟疲敝,民生維艱,陛下圣心垂憫,欲活市井,此誠商賈復蘇之秋也。然政策所向,事有未均:星級樓宇,忽啟外庖。珍饈美器,列于通衢;霓虹華彩,耀于閭閻。名曰“親民”,實則爭利;標榜“煙火”,實奪微涓。
宮中府中,俱為一體;堂前巷口,豈宜異法? 若有擾民占道,理當整肅,此律法昭然,臣等俯首。然觀彼華堂外肆:其占道愈闊,其聲喧愈甚,其價昂愈顯。何獨苛責于蓬蓽,而寬縱于朱門耶?此非“親民”,實乃“侵民”;非接地氣,實奪地氣!致使:
小民攤位,門可羅雀;
薄利營生,難以為繼。
![]()
昔者吆喝相聞,今則冷眼相望。同是煙火,彼受扶持謂“振興”,此遭擠壓謂“低端”。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陛下或言:“市場競合,優勝劣汰。”此言雖善,未盡其理。夫華堂之肆,挾品牌之威、資本之厚、地段之優。小攤如芥,何以爭鋒?非戰之罪,勢位殊也。況其本有廣廈千間,宴饗八方,今復爭此蠅頭微利,豈非與民爭食,令寒門之灶,更添霜雪?
![]()
親民之道,在均其利,在恤其艱。 誠宜:
定規明矩,一視同仁: 凡外擺者,無論朱門蓬戶,占地、時段、衛生、噪音,法度劃一,執法必嚴。勿使堂皇者僭越,寒微者傾軋。
劃地分區,各安其業: 或可辟特色之巷,專容傳統小肆;繁華之隅,允設星級外延。使星月不掩螢火,江河各暢其流。
扶助小微,涵養元氣:或減其稅賦,或簡其登記,或導其規范。使其有立錐之地,存喘息之機,方顯“親民”之本心,“煙火”之真味。
![]()
民等起早貪黑,非圖富貴,但求糊口;櫛風沐雨,非敢怨望,惟乞公平。 今聞華堂笑語,而見寒攤淚落,中心如搗,未嘗不臨灶三嘆,痛恨于勢之不平也!陛下明鑒,若能存此街巷星火,護此升斗生計,則市井幸甚,煙火幸甚,萬民感戴圣德!
今當離攤,臨表涕泣,不知所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