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6年后,40多歲的王先生一直很困惑,為什么12歲的兒子和自己長得不像?于是,王先生做了親子鑒定,當拿到鑒定結果的那一刻,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兒子真的不是他親生的。他非常氣憤,將前妻張女士訴至法院索賠25萬余元。
![]()
王先生與張女士在2004年辦了結婚登記,婚后兩人也曾過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時光。2013年8月,他們的兒子小王出生了。三口之家,讓王先生感受到了初為人父的喜悅。
![]()
但是,在2020年4月,王先生和妻子感情不和離婚了。雖然,兩人離婚了,但是,王先生一直給小王支付生活費。
2025年,王先生的兒子小王,已經12歲了。長成了一個小伙子。但是,王先生看著兒子和自己長得越來越不像。便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顯示,小王不是王先生親生的兒子。
![]()
王先生深受打擊,氣憤不已。他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12年來對當親生子撫養的小王,呵護備至,即使自己上班再苦再累,即使手頭再緊,也不會缺了小王的吃穿用度。這些年在小王的教育和醫療等上付出了巨大的心血,也花了很多錢,他沒后悔過。
但是,現在當他知道了小王并非自己親生的孩子,他覺得自己這些年所受的苦,在小王身上花的感情和精力和錢財,太不值得了。原來,他是給別人養兒子,簡直就是個笑話!
![]()
于是,一怒之下,王先生便一紙訴狀,將前妻張女士告上了法庭。
近日,法院公布了判決結果:“法院認定王先生與小王不具有親子關系,判決解除雙方撫養關系,同時判令張女士返還王先生撫養費,并賠償其精神損害賠償金,兩項共計近20萬元。”
![]()
對此,有網友說:“撫養費國家應該有基本的規定,除了兩人協商外,必須有強制性規定。12年,每年養孩子成本不低于3萬元,每人一半不適用出軌的人。精神撫慰金必須按每年計算,賠償72萬才合理,同時對于欺騙和隱瞞行為應該重罰!50萬起步!”
也有網友說:“養恩大于生恩。索賠支持,孩子無辜。就當收個干兒子又怎么了?就是寵物,養長了也有感情的。沒必要執著于血緣。”
![]()
我認為,雖然,孩子是無辜的,但是,其母親在婚內出軌已成為了不爭的事實。我們都不是王先生,不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在王先生看來,他是被老婆戴了綠帽子了,他心里的結很難解開。
如果,他們夫妻感情不和,妻子張女士可以早早的和他離婚,而不是婚內出軌,還讓他白當爹12年。他氣憤的是前妻對他感情的欺騙,而不單純為了錢,讓前妻賠償經濟損失,只是他為自己討公道的一種方式罷了。
![]()
我想,如果再回到從前,所有一切重演,小王是他的親生兒子的話,他會比得到前妻近20萬的補償金,更開心,因為,再多的錢,也買不到他的感情和一個親兒子啊。
對此,大家怎么看呢?歡迎留言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