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江蘇省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若干措施》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試行將“五一”前3個工作日、“國慶”前3個工作日分別設置為中小學春假和秋假。
9月16日,江蘇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小學春秋假并非省級層面的硬性要求,各設區市正在研究相關事宜,將結合各地不同情況做出安排。
15日,南京市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暫時沒有關于秋假的最新消息,后續如有放秋假的通知,將第一時間通過官方平臺發布,請學校和學生家長留意官網信息。此外,蘇州、常州市教育部門均表示,暫未收到秋假的安排通知。
此前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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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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