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瀘州市出臺了進一步優化住房政策措施,涉及購房補貼、惠民消費券、公積金政策等多項內容。
政策如下
1
支持購房消費
購房人(自然人)在中心城區范圍內購買參與獎補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在活動名單之內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一手車位(車庫)并完成網簽備案的,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單套房源、單個車位(車庫)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補助。在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積補助600元/㎡,單套房源補助總額不超過8萬元;符合國家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按建筑面積補助800元/㎡,單套房源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購買一手車位(車庫)的,按1萬元/個補助。
2
發放惠民消費券
購房人(自然人)在中心城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在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契稅繳納的,參照繳納金額的50%發放消費券。
3
用好公積金政策
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家庭住房套數限制。支持住房公積金“又提又貸”,即支持繳存人在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夫妻雙方均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貸款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繳存人配偶為軍人的視同雙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為90萬元,已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單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已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
4
開展優惠促銷
各區縣在國慶中秋、元旦春節、五一前后,抓住“金九銀十”、歲末年初等消費旺季和節假日節點,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房交會、團購會、“一站式”購房等形式多樣的展銷活動,推出限時特價、購房送車位、惠送家具家電裝修等促銷活動,“真金白銀”讓利消費者。
5
支持以舊換新
國有企業可通過收購居民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促成群眾購買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回購款可委托國有企業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用作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款。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瀘州市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我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6
推行房票安置。
鼓勵在集體土地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要地災隱患點避險搬遷、城中村改造、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中,通過發放房票方式實施安置。落實激勵措施,提升房票安置政策吸引力。
7
強化住房保障
規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加大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保障力度,鼓勵各區縣將一定比例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定向供應符合條件的快遞小哥、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群體。
8
盤活存量房源
用好用足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專項債券等政策工具,在堅持以需定購、財政可承受前提下,有計劃收購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持續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對已竣工驗收備案且符合交付使用條件2年的未售產權車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建筑區劃內顯著位置公示車位處置方案(公示期30日),在優先滿足本小區業主需求后仍有剩余產權車位的,可銷售給非本小區業主。
9
優化土地供應
優化商品住宅用地容積率、綠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規劃條件。分類合理調控新增房地產用地供應。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打造與城市功能、產業發展和公共服務相匹配的好地塊、好地段。積極推廣“交房即交證”工作。
本措施自2025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由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本措施中有明確時限的條款,以明確時限為準。凡以前規定與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執行。相關政策有交叉重復的,按照補貼不重復、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實施期間,若國家、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按照國家、省新政策執行。各縣可參照本措施執行。
來源:酒城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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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大江
校對:劉莉
審核:許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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