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國務院關于全國部分地區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公開發布,明確廣州在內的粵港澳大灣區各地市深入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近日,記者從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批復落地首周,廣州市第一時間響應,制定《廣州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圍繞6大領域推出31條措施,第一時間釋放政策紅利,為超大城市破解要素配置難題做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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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城市景觀 鐘梓驥 攝
No.1
用活土地,
為企業“適配定制”
據悉,《方案》瞄準“空間激活”,明確成片綠地、開敞空間、橋下空間及邊角地可在不改變生態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建設體育運動空間,推動空置用地向民生載體轉化。同時,探索構建市、區兩級“指標池”,由市級統籌,各區富余指標可跨區調劑,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落地開辟綠色通道。
對工業、物流倉儲、營利性公服、盈利性公用設施、全自持商服等多類型產業用地,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推出“彈性供應+動態適配”組合政策,針對不同區域不同產業類型提供可選“先租后讓”“彈性年期”“長期出讓”三種供地模式,為不同發展階段企業提供“定制化”服務。
No.2
盤活存量,
向地下求效益
《方案》圍繞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部署,以及存量商辦用房降去化、自持商辦物業降空置等“紓困”“放活”訴求,提出應推動招商邏輯從“新增土地供給”轉向“存量用房盤活”:基于“職住平衡”,允許工業區塊外3公里或軌道站點3公里內商辦樓整棟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青年人才極端通勤問題;基于“可控紓困”,在房地產熱時期采取“競自持”方式調控地價而產生的自持住房,在去化周期18個月以下區域,企業可在依法補繳出讓金后,轉為可售入市;基于“以商引商”,自持商辦物業可引入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采取“定向招商+整體轉讓”模式,但嚴禁分割散售,嚴禁改為“類住宅”產品。
面對存量時代土地立體復合高效利用難題,廣州向地下空間要效益,構建“開發-確權-利用”全鏈條政策體系。在開發端,鼓勵軌道站點預留空間允許設置商業便民設施,允許新增50個泊位以上的地下停車場可配建不超過20%自持經營性面積,相鄰地塊地下連廊可按30%比例配建經營性面積。在制度端,明確分層開發的地下空間可單獨辦理產權登記,負一層按地上地價10%、負二層5%計收出讓金,負三層及以下免繳,大幅降低開發成本。
No.3
促進城鄉互通,
集體農房、土地同入市
《方案》還明確,農村閑置農房、集體土地可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政府端將同步打造全要素招商超市,持續深化“市場+資源+應用場景”招商模式,集成儲備用地、農村留用地、閑置農房、待售商辦等全要素資源,提供規劃指標、配套設施、VR實景等可視化查詢,企業可“足不出戶選地、精準匹配需求”,推動城鄉資源與產業項目高效對接。
“《方案》的發布,不僅是土地要素的重新分配,更是城市發展邏輯的深層升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廣州正以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引擎,讓每一寸土地都被賦予多元價值。
廣東建設報記者 姜興貴 通訊員 穗規資宣
◎ 編審:劉麗莎
◎ 美編:楊榆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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