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信用泰州”網站看到,泰州多家物業被處罰,涉及向違規多收費、消防隱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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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亂收費
違法事實:2025年年初,靖江瑞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開始從事小區物業管理,小區內共有20個電動汽車充電樁,均正常投入使用,為小區業主提供電動汽車充電服務。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當事人未執行政府定價,向小區內汽車充電用戶按0.89元/度(1度=1千瓦時)收取電費12440.87元,向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靖江市供電分公司交納電費8731元,多收價款3709.87元。
處罰內容 綜上所述,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該當事人進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處罰金額為:7419.74元、沒收金額為:3440.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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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隱患
9月9日,姜堰消防大隊連續發布了兩則行政處罰公示,都涉及一物業公司——江蘇正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姜堰三水分公司,經查詢,其在姜堰服務的小區為正太棲嶺。第一則行政處罰是因為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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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則行政處罰則是因為相關操作人員未按照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罰款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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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2日,靖江消防大隊也連續發布了兩則行政處罰公示,都涉及一物業公司——江蘇新天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違法事實 該單位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故障;2、部分安全出口燈和疏散 指示標志不能正常使用;3、消防控制室僅1人持證在崗等火災隱患,被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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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則行政處罰則是因為該單位消防控制室僅1人持證在崗。罰款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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