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社會運行的底線,公職人員選拔容不得半點摻假”
一團伙長期組織“槍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額逾千萬元,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近日,廣東高院公布一則案例,2014年至2020年,三名被告人共謀組織考試作弊,為“槍手”組建替考“團隊”,由“槍手”持假準考證和身份證混入全國十余省市考場,代替考生參加國家考試89次,累計收取替考費用逾千萬元。案發后,百余名通過作弊手段入職的考生均被開除公職。這般結局,實屬咎由自取。
即便案發多年,曝光后仍引發強烈輿論,核心是觸碰了公眾敏感神經。國家公職考試,是人才選拔和職業準入的重要方式,關乎社會公平與公共信任,而作弊者花錢買“槍手”、用假證走捷徑,既踐踏規則,又漠視公共利益,給社會治理埋下巨大隱患,自然激起公眾憤慨。
仔細看看這一團伙的作弊手段,“周密”得令人發指。他們先根據考生性別、面容特征等,從“團隊”中選擇匹配的“槍手”替考,再通過計算機合成兼具考生和“槍手”面部特征的照片,制作虛假身份證件,由“槍手”持假證件混入考場。層層規避審查,顯然暴露了考試驗核、錄用審查的明顯漏洞。
司法機關的嚴懲,彰顯了維護公平的堅定決心,但判決不是終點,更該進行深度調查:百余名作弊者履職數月甚至數年,虛耗的財政資金能否追回?造成的損失該誰負責?被擠掉的合格考生如何補償?還需要追問的是,此案是否只是冰山一角?
公平是社會運行的底線,公職人員選拔容不得半點摻假。相關部門當以該案為戒,深挖徹查潛在隱患,全面排查“漏網之魚”,完善從考試到錄用的全鏈條審查機制,筑牢公平防線。
唯有嚴格堅守“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拔標準,讓投機取巧者無處遁形,才能守住公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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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韓靜
二審:王亞平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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