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照舊為本科生上《商法六:信托法》、《民法四:親屬繼承法》,為研究生上《信托與投資基金法》、《慈善法》。
探討開設《金融商法原理》課程。
2.
2024年-2025年,重心是研究特需信托。2024年舉辦了三次“特需信托百家談”,2025年6月,我所在的中國政法大學信托法研究中心,承辦北京信托法學研究會2025年年會,會議主題就是特需信托。
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了特需信托研究報告的寫作。個人負責部分近十萬字。
還參加了幾個和特需信托、養老信托相關的研討,對涉民生類信托在我國的需求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其實,特需信托、養老信托,就是特殊的民事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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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今年持續近二十年的游泳愛好被迫中斷,重新撿起籃球訓練。喬丹夢想,雖不能至,心向往之……。
去年春節開始,開始觀摩象棋殺空閑時間。
至少自我感覺,籃球水平和象棋水平比青年時期有進步。
許大師和喬大師不要見笑啊。
4.
2024年出版了《中國信托法》,感覺完成一個大任務,所以在2025年,官方認可學術輸出(officially recognized academic output)幾乎停止。主要的“成果”還是在公眾號寫作方面。
---到2024年底,本博累計發文957篇,其中原創803篇。
---到2025年底,本博累計發文1203篇,其中原創突破1000篇(1005篇)。
即,本年度原創發文超過200篇,部分議題值得發《中國社會科學》。各種為選題犯愁的,可以到鄙人公眾號看看,必有收獲。不過,參考此處題目的,請遵守學術禮儀,在論文致謝中標明“受到趙廉慧教授公眾號文章啟發”云云。
我對追逐熱點沒有興趣,但無往不在熱點之中:
衡平法就是法官合理裁量的法
柯倩遺囑慈善信托的瑕疵
債權家族信托存在的問題
南京博物院事件和中國的慈善事業發展
無人繼承財產的取得者對死者的義務
變更保險受益人為非營利組織的糾紛
資管信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修訂
反對濫用穿透觀念裁判
服務信托需要受益權登記嗎
以房養老信托的法律問題
托管銀行的法律責任
股權收益權家族信托是創新嗎?
司法解釋存在的必要性
反對將家族信托看作逃債避稅工具的觀點
將英文中的“equitable ownership”翻譯為衡平法所有權是一種誤譯
不是所有的身后事安排都是遺囑或者遺囑信托
信托法人化可行嗎?
宗慶后身后信托糾紛
我國的法學教育是否偏離了正確的方向?
受托人怠于履行職責,讓別人喝了信托的酒
違反分別管理義務可能構成犯罪
家族信托被擊穿,是一個不當的提法
第一單不動產特需信托
花和尚進去了,寺廟的財產是誰的?
尼姑出家前設立了信托,能否反悔?
養老信托需要關注的核心問題
破產服務信托需要關注的核心問題
特需信托迫切需要的不是稅收優惠,而是稅收公平
犯罪所得設立家族信托的問題
不要把委托人=受益人的正當訴求看作“剛兌”
嘗試回答“江平之問”
默多克的家族信托是如何運作的
未分配遺產的法律地位
誰能追究受托人的責任?
再再再議代為持股的問題
數據信托研究中的幾個基礎性問題
受益人合意解除信托的問題
未成年人設立信托的效力
遺囑信托第一案和解終止收場
農地流轉會導致農民降到斬殺線?
再談福建偉杰案
我招收什么樣的博士生?
結構化信托中的原狀分配條款的適用問題
股權慈善信托的問題
慈善信托的年度慈善支出與管理費的問題
家族信托減持,實控人受罰?
信托法中信息披露義務不是什么附隨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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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眨眼就過去了,回頭看,沒有做出啥可以拿得出手的成績。
不過,啥叫拿出手呢?為啥要拿出手呢?
辛苦一年做事情,主要是要取悅自己。若能順便對別人有點小小的幫助,那也是意外之喜。
做自己認為有價值的事情,內心歡喜就行。
內心歡喜,這就是今年最大的收獲。
還沒加我公眾號的,你,還在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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