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今日12時開始
重污染天氣預警解除
今日,記者從成都市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獲悉:根據(jù)最新的空氣質量預測,從12月31日12時開始,成都市空氣質量為輕度污染及以下且將持續(xù)36小時以上。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相關規(guī)定,決定于12月31日12時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
12月31日20時起
成都市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
恢復如下
一、“尾號限行”時間: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號限行”范圍:成都市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所有道路。
三、“尾號限行”車輛: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四、“尾號限行”規(guī)則:
(一)上述限行車輛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shù)字分為五組,每個工作日禁止一組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區(qū)域內通行。尾號組合及對應規(guī)則分別為: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變更為工作日的,當日不實施“尾號限行”。
五、下列車輛不受“尾號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載客汽車;
(二)持C5駕駛證的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
(三)軍車、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和巡游出租車;
(四)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jīng)批準臨時入境外籍車輛;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受行駛線路、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六、貨運車輛嚴格遵守《關于加強中心城區(qū)部分區(qū)域部分路段貨運車輛通行管理規(guī)定的通告》等相關通行規(guī)定。
七、對違反限行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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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成都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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