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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移送起訴告知書》的送達,讓鋰礦龍頭贛鋒鋰業四年前的內幕交易舊案波瀾再起。
2025年12月29日,贛鋒鋰業公告稱,因涉嫌單位內幕交易罪,該案已由宜春市公安局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源于2020年的行政處罰如今升級為刑案,不僅使公司面臨嚴峻的法律風險,更將其自身發展拖入了資本運作受阻與戰略轉型承壓的多重困境之中。
從行政處罰到刑事追責
一紙《移送起訴告知書》讓贛鋒鋰業內幕交易案性質發生了根本性轉變。
2025年12月29日,贛鋒鋰業公告收到宜春市公安局告知書,因涉嫌單位內幕交易罪,案件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件由2024年7月江西證監局行政處罰進入了刑事司法程序,涉嫌觸犯《刑法》,可能面臨更嚴厲的法律后果。
2024年7月,江西證監局已對該案作出定性。經查明,在2020年江特電機籌劃控股權變更的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由董事長李良彬決策安排、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具體操作,贛鋒鋰業公司證券賬戶買賣了“*ST江特”股票,最終獲利110.53萬元。
監管部門認定該行為構成內幕交易,并依法作出處罰:沒收贛鋒鋰業全部違法所得,并處331.59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良彬和直接責任人員歐陽明分別處以60萬元和20萬元罰款,并給予警告。
此次案件能順利移送司法,關鍵在于其涉案金額顯著超越了刑事立案的“紅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相關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證券內幕交易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或者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就應予立案追訴。
贛鋒鋰業案中,110.53萬元的獲利和高達2648.38萬元的成交額,雙雙遠超上述門檻,其行為符合移送刑事偵查的硬性標準。
核心資本平臺被封死
案件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其最直接、最沉重的打擊是贛鋒鋰業精心培育的資本平臺——贛鋒鋰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這家被集團寄予厚望、定位為“第二增長曲線”的鋰電業務核心子公司,自2020年以來已吸納眾多知名投資方,融資超數十億元,并與投資人簽訂了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實現合格IPO的對賭協議。
然而,根據《上市公司分規規則(試行)》,上市公司自身在最近36個月內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不得分拆子公司上市。母公司贛鋒鋰業收到的罰單,使得贛鋒鋰電的獨立上市之路在監管層面被瞬間封死。
對賭協議的觸發鍵由此按下,資本市場的撤離迅速而決絕。2025年3月,包括湖北小米長江產業基金、海南極目創業投資、上市公司安克創新在內的23家機構投資者選擇了集體“用腳投票”,通過贛鋒鋰電定向減資的方式清倉離場。
這場資本退潮不僅意味著前期引入的戰略資源流失,更反映了市場信心遭受的沉重打擊。
頗具戲劇性的是,在動蕩中贛鋒鋰電的估值卻經歷了過山車般的波動:2025年6月末的評估值約為75.3億元,而到了同年12月啟動新一輪融資時,其投前估值又被推高至210億元。
這種巨大波動背后,是市場對其未來潛力的巨大分歧,還是出于融資需要的價值重估,耐人尋味。
周期下行與轉型陣痛
贛鋒鋰業的經營內憂外困:一方面,承載未來希望的鋰電業務自身難保,持續消耗集團寶貴的現金流;另一方面,集團傳統主業正遭受行業超級周期的殘酷“退潮”。
被寄予厚望的贛鋒鋰電,其經營基本面至今脆弱。財務數據顯示,該公司2024年營收60.73億元,凈虧損6162萬元;至2025年上半年,營收26億元,凈虧損卻擴大至6271.76萬元,同時資產負債率高企于68.02%。
在IPO計劃擱淺、失去外部輸血能力后,其龐大的資本開支和運營資金需求直接轉化為母公司的負擔。
2025年4月,贛鋒鋰業在自身貨幣資金已無法覆蓋短期債務的窘境下,仍不得不宣布為贛鋒鋰電提供不超過7億元的財務資助。這種“釜底抽薪”式的支持讓母公司更加舉步維艱。
與此同時,集團賴以起家的鋰產品主業正經歷行業冰火兩重天的考驗。碳酸鋰價格從2022年11月近60萬元/噸的歷史巔峰,暴跌至2025年中的不足6萬元/噸,價格縮水超九成。
斷崖式下跌直接重創了公司業績,2023年歸母凈利潤同比暴降75.87%至49.47億元,2024年更是錄得上市首虧,虧損額高達20.74億元。
2025年前三季度的數據看似出現轉機,營收146.25億元,同比增長5.02%;歸母凈利潤2552萬元,同比大幅增長103.99%,其中第三季度單季盈利達5.57億元。
然而,細究利潤構成便可發現,這份“增長”的底色并不可靠。
同期,公司扣非后凈利潤實際虧損9.42億元。利潤主要來自于非經常性損益的支撐:非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貢獻4.98億元,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及處置收益貢獻3.71億元。
據東吳證券研報分析,僅第三季度的利潤中,就有約5.9億元來自于持有的Pilbara Minerals公司股價上漲帶來的投資浮盈。
押注儲能,再造一個“新贛鋒”?
在行業周期下行與自身多重危機的倒逼下,贛鋒鋰業的戰略轉型已刻不容緩。
據悉公司正全力推進轉向“新能源科技企業”。董事長李良彬為這場轉型定下了明確方向,他公開宣稱“未來集團最核心的業務是儲能”,并戰略性宣布暫停大規模上游礦產收購,將資源全面傾斜至下游電池與儲能領域。
隨著可再生能源裝機量激增,儲能正從“可選項”變為“必需品”,成為驅動鋰需求增長的新引擎。
李良彬更是為公司設定了激進的目標:預計未來三年內,鋰電池業務將貢獻集團總營收的60%至70%,其中儲能是毋庸置疑的核心。
贛鋒鋰電業務覆蓋從“電芯—系統—電站”的全鏈條,總規劃產能達144GWh,2024年實際產能為35GWh,并計劃在2025年實現儲能電池累計交付量超21GWh。
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建立壁壘,贛鋒鋰業將技術押注于下一代固態電池。其在固態電池領域的研發已進入量產階段,已量產的304Ah磷酸鐵鋰固態儲能電芯循環壽命超過4000次。
在系統集成層面,其推出的5MWh液冷集裝箱儲能系統采用314Ah大容量電芯,系統效率超過95%,展現了從材料創新到工程應用的綜合技術實力。
產能的全球網絡正在迅速鋪開。在國內,其生產基地網絡已覆蓋江西新余、重慶、南昌、浙江寧波等十余個重點城市。
在海外,全球化布局同步推進:土耳其的5GWh合資工廠正在建設之中;而與德國寶馬集團合作的10GWh固態電池專屬產線已完成設備調試。
這場全面而激進的轉型,是贛鋒鋰業應對當前困境的“突圍之戰”,但其巨大的資本開支、激烈的市場競爭以及尚待驗證的盈利模型,也讓前路充滿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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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經營 “生命線”
贛鋒鋰業案從行政處罰無縫銜接到刑事追責,揭示了 “行政監管+刑事司法”雙重追責體系的閉環正在實質性落地。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及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已明確要求,對財務造假、內幕交易等案件要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并完善案件移送機制。
贛鋒鋰業案正是這一協同機制運作下的產物,它向所有市場參與者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證券違法行為的成本已大幅提高,任何試圖以行政處罰作為“終點”的僥幸心理都將破滅。
公告發布后,贛鋒鋰業A股股價連續兩個交易日下跌,累計市值蒸發超30億元。這種下跌不僅僅是財務意義上的減值,更是資本市場用腳投票,對公司治理有效性與未來不確定性的風險重估。
更深遠的影響在于其長期價值維度。作為一家A+H兩地上市的全球性企業,贛鋒鋰業的合規表現將直接接受國際通行的ESG框架審視。
內幕交易這一嚴重的公司治理失敗案例,極有可能被主要ESG評級機構大幅下調其治理評分,從而導致注重責任投資的國際資本對其減配,并可能在后續的國際合作與融資中面臨更高的門檻和成本。這種聲譽上的折價,其修復過程將遠比支付罰金漫長且艱難。
隨著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焦點將轉向兩大核心:一是對以李良彬為首的決策層“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責任的最終司法認定;二是對單位犯罪罰金數額的裁定。
此案的最終判決,將為上市公司內控管理、特別是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決策流程,提供一個極具分量的判例參考。
它警示所有企業,合規經營絕非可以靈活處理的“成本項”,而是關乎企業生存與長期價值的“生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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