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斗逼真令人討厭,還凌晨5點半起床???
想起來之前受職場薯邀請去參加了小紅書的C牛馬O述職年會,來了不少嘉賓,有鄧亞萍、有螢火蟲CEO金舸、有京潤珍珠的二代朔哥,有代表打工人的曉卉等等。
但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曾經參加過《令人心動的OFFER》里的駱律師;
因為他說他早上五點半起床,六點進健身房,七點吃早餐,然后開啟一天十六個小時的工作,就連周末都如此,已經堅持了至少三年。
臺下觀眾聽完這段話,哇聲一片,果然精英人士都那么卷才能成功的嗎?
但我的第一反應是,成功人士都那么裝的嗎?
不過轉頭一想,我不也是這樣嗎?
雖然沒有5點半起床,但作為一個小公司老板,每天10點到公司,戰戰兢兢工作十幾個小時,到晚上11點多才回家,是我的家常便飯。
打工人有打工人的苦,比如收入到頂,身心不自由,干著牛馬的活,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升職加薪
老板也有老板的苦,每天一睜眼,每個月幾十萬的支出就涌進腦袋,產品有問題,要救,銷售有問題,要救,交付有問題,要救。
每天都像救火隊員一樣,東救火西救火,總擔心著公司有一天會因為自己的判斷失誤而倒閉,要賠一大筆錢
過去我有很嚴重的休息羞恥癥,不敢停下來
每逢假期,人家都在吃吃喝喝到處玩,但我總覺得是不是應該干點什么「正事」
比如多看幾本書?比如安靜下來反思自己?比如忙忙工作上的事情。
為什么我會為自己的正當休息感到羞愧呢?
可能是因為我覺得如今所擁有的一切,車子房子孩子,都是自己很努力很努力才能爭取到的
小鎮青年,從小家里高額負債,大二開始自己養活自己,畢業打工的時候,常常自己主動加班到半夜11點,因為想出人頭地,想擺脫過去困窘的生活。
長得不好看,學歷又不高,只能比別人更耐熬,多一倍時間兩倍時間地熬,別人一天工作8小時,我一天就工作12個小時,堅持3年5年甚至10年
差距總歸是會慢慢拉開的。
所以得到了現在手上的一切,卻依舊擔心,擔心自己稍微一松懈,一切都打回原樣。
我很理解駱律師,沒有人喜歡早起裝逼的,懶惰、趨利避害大概率是人類的通病,如果他是個富二代,一輩子吃穿不愁,有花不完的錢,他可能就不會這么努力奮斗了。
至少不用苦哈哈的每天5點半起床。
但對于家境不好的我們來說,想成事,有時候真的得犧牲某些東西,比如犧牲自己像正常人一樣的休息娛樂時間,畢竟,我們身上已經沒有其他籌碼了。
還是那句話,如果你不主動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就會被迫應對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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