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
米蘭上訴法院判決:"滿足批準引渡請求的必要條件"。
中國公民徐澤偉,引渡美國。
米蘭上訴法院于1月27日宣布,"滿足批準引渡請求的必要條件",同意美國對徐澤偉提出的引渡要求。這名33歲的中國工程師于2025年7月3日在馬爾彭薩機場被意大利警方根據(jù)美國逮捕令拘捕,被控從事間諜活動。 歐洲華人報,公眾號:新時代歐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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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于明白,為什么有些人在大悲前面無表情
因為失去了任何表情的能力
因為還要面對生活,因為還有很多事要去扛起
單薄的一頁起訴狀。
在庭上寥寥數(shù)語、經(jīng)常看手機的公檢官。
無論如何都申請不下來的居家軟禁。
40天內(nèi)需做出的決議,短短20天就著急地給出。
僅有20頁的決議書,全都是我讀不懂的理由。
諸如此類,許許多多讓律師直呼奇怪和不理解的操作。
一件事,正著說或是反著說,無關(guān)真相,只有立場。
費了那么多力氣,依舊是這樣的結(jié)局。
15天內(nèi)再上訴,再去羅馬的最高法院打。
如果結(jié)局已經(jīng)注定,還要努力嗎?
長輩說,要有等待的能力。
我能等,也會一直等。
但老人能等多久、孩子能等多久?
一天了,依然有些恍惚。
且寫到這里,我先去照顧奶奶。她現(xiàn)在,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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