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光天化日之下,老板娘慘死于自家旅館之內。案發前,嫌疑人沒有住宿登記記錄,案發后卻又不知所蹤。情殺還是仇殺?劫財還是劫色?
河南焦作溫縣的吳老板在縣城開了一家私人旅館,平常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兒,富足有余,鄰里之間也都和睦相處。可是2010年3月的一天,當吳老板打開房門準備清理房間的時候,眼前的情景讓他大吃一驚。
2010年3月3日下午六點半,焦作溫縣忠生旅館的吳老板按照往常的習慣準備清理房間,但是當他打開204房門的時候,眼前的一幕讓他驚呆了,他看見他的妻子倒在血泊中,已經不省人事,等回過神來之后,吳某立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趕到案發現場以后,眼前的悲慘場面,不禁讓辦案民警為之震撼。
死者位于賓館204房間的門口處,仰臥在地面上,204房間的地面上有大片的血跡,現場勘查發現死者的身下有一把帶血的水果刀的刀柄,同時在現場電視機柜的后側發現了與這個刀柄相符的水果刀的刀刃,經過警方技術檢驗確定刀上的血跡為死者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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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現場尸檢,死者喉部、頸部、身上都有刀傷,致命傷是頸部一刀致命,插到了她的脊椎部位,脊椎上的一個動脈血管破裂而導致死亡。
劫財還是仇殺,吳老板百思不得其解。
平時自己守法經營,沒得罪過什么人,妻子怎么會被人殘害于自家旅館之內呢?
現場除了一把水果刀以外,沒有留下什么明顯的線索,那么兇手是誰?是誰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將妻子殺害了呢?
鑒于案情重大,溫縣公安局局長史廣卿當即下達命令,封鎖現場,并迅速成立了專案指揮部。據調查,當天下午旅館的值班人員正好是被害者,但是在旅客登記處,警方并沒有找到任何關于204房間的住宿登記信息,難道是熟人作案?還是另有隱情?
指揮部認為,在相關信息還沒有匯總之前,只能從案發現場遺留下來的蛛絲馬跡查找偵破的重要線索。
經過勘查發現204房間的地面上有大片狀的血跡,并且血跡分布的范圍很廣,說明死者在中心現場與案犯存在有較長時間的搏斗過程,或者說案犯在中心現場對死者傷后有較長時間的控制過程。既然有搏斗過程,那么,如果受害人發出什么求救的話,隔壁房間的旅客也許能夠提供一些直接的線索。隨即,專案組對案發時入住的相關旅客進行了訪問。
當時205房間住有三個年輕人,警方通過訪問,這三個年輕人反映當時電視機的聲音響得比較大,沒聽到什么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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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這個吳老板,吳老板也說聽到電視機聲音響得比較大,里面有打斗的聲音。然后吳老板去敲204房間的門,里面的人開一點縫說我們夫妻倆吵架你別管,吳老板就回去了。原來案發時,204房間聲音特別大,旅館老板吳某曾經敲開過房門,但是被狡猾的嫌疑人以夫妻吵架為由蒙混了過去。由于當時屋內燈光昏暗,吳老板連嫌疑人的具體長相也沒能看清楚。
就在這個時候,現場勘察的技術人員帶來令人振奮的消息:發現中心現場地面上有兩組血足跡不能夠排除,初步認定應當是犯罪嫌疑人所留,其中有一枚比較完整。
根據民警對這枚足跡的分析,刻畫案犯應當是高在1.72米左右,體態中等,年齡應當在三十歲以下。
現場還一件灰白色羽絨服,經過家屬的辨認不是家屬的衣服。刑偵部門認為這個應該是犯罪嫌疑人所留。
羽絨服、帶血的腳印,還有遺留在現場的水果刀,隨著現場勘查的不斷深入,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線索漸漸變得清晰起來。
警方認為,兇手作案前上身應該穿著一件灰白色鴨絨棉衣,隨身掂有一個帶有周杰倫頭像的紙袋。據此,指揮部決定以物找人,尋找新的突破口。
案發后第二天,溫縣警方經過大范圍的排查和調取監控錄像,案件有了突破性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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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其中一個網吧的監控上發現有人穿同類的衣服,經過技術人員仔細的甄別,這個衣服的商標、顏色和現場遺留的衣服應該是一致的,然后在中心現場的東邊通道的監控同時也發現穿這個衣服的男子在現場附近出現過。
通過仔細鑒別監控這兩個人應該是同一個人,案發前的一段時間,可疑男子在現場附近頻頻出現,其作案嫌疑陡然上升,那么兇手是否就是畫面中出現的這個青年呢?
在接下來的調查中,另外一組監控畫面的調取,使偵查人員的目光緊緊定在了他的身上。監控組在附近一個超市的監控上看到一個人穿著這個衣服在超市偷了一把水果刀,這個水果刀與尸檢上認定的水果刀銳器的寬度一樣。
這名可疑男子反復出入溫縣的街道、商場,專案組認為,此人應該對溫縣縣城非常熟悉,很有可能是本地人或是在縣城打工的人。隨即,專案組派遣多組人馬,攜帶嫌疑人的圖像資料,在案發現場周邊開始進行秘密的拉網式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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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民警大量走訪調查,一個飯店老板提供了一個有價值的線索。據飯店老板講,在他飯店里的一個打工人員與警方刻畫的嫌疑人極為相似,是焦作修武縣人,名叫李路路,3月1日已辭職不干了,至今去向不明。
經過近一天一夜的艱苦奮戰,嫌疑人的蹤跡已經初現端倪,但這個可疑男子究竟藏在什么地方?怎樣才能盡快將此人抓獲呢?
在進一步的調查中,專案組獲悉,溫縣的一個打工妹與李路路關系密切。于是辦案民警對該女孩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最終,這個女孩答應警方,愿意聯系一下李路路。
電話中李路路稱他在焦作火車站旁邊的一個書店,得到消息后,專案組立即派出抓捕小組趕赴焦作,同時,電告焦作警方,就近組織警力對嫌疑人進行有效布控,以防止其再次逃竄。
3月4日下午警方在焦作順利將李路路抓獲,就地審訊后李路路承認在溫縣搶劫殺人的作案事實。當時李路路身上還有血跡,手上還受有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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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李路路,修武縣人,現年25歲,身高1.77米,體重80公斤。經過初步審訊,李路路交代了犯罪經過。
李路路曾經長期在受害人的旅館包房租住,期間因為欠下房租無力償還,和老板娘發生矛盾,3月3日下午,嫌疑人李路路故意將電視聲音放大,將老板娘騙至204房間,雙方爭吵過程中發生沖突,李路路一怒之下將人殺害。
經過幾個小時的審訊,犯罪嫌疑人李路路如實供述了自己的殺人動機和作案過程。至此,案發不到一天的時間,案件順利告破。
將犯罪嫌疑人抓獲以后干警一片歡騰。但是對現場這個案件的所有偵查過程進行回顧時發現有些疑點,一個是現場勘查與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不相符,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與現在抓獲的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征不一致,另外一個視頻監控中也發現與犯罪嫌疑人在一起的還有一名可疑人員。警方懷疑是不是此案還有另外一個案犯參與。
根據現場遺留下來的血腳印,技術部門經過鑒定,與李路路相差較遠。難道現場確有第二個人伙同作案而沒有被發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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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慎重起見,專案組組長史廣卿再次帶領技術人員趕赴案發現場進行了細致的勘察。
犯罪嫌疑人李路路到案后,他供述整個作案過程是他一人所為,但是他的供述與現場勘查中發現的痕證和整個分析作案的過程有很大的差異,現場還有一組血足跡不能被排除,應當還有另外一個案犯,市局的DNA檢驗的鑒定結果也表明現場還有另外一個人,也就是說李路路還有同案犯。
隨著更加細致的排查,旅館老板吳某也感覺到當時他敲開204房門的時候,雖然燈光昏暗,看不清人,但是對方說話的聲音確實不像嫌疑人李路路。
那么,另外一名兇手是誰,他真的存在嗎?
于是專案組對現場附近的視頻資料進行了反復的分析。監控中可以看到,李某身旁還有一名體態瘦小的男子,手中拿著一個礦泉水瓶。警方認為,此人正是進入中心現場喝礦泉水并受傷的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
經過干警的細心排查,最終在大量證據面前,李某還是供述出了表弟吳某與其一同作案的犯罪事實。
那么吳某現在何處?他們為什么要合伙殺死老板娘?難道真是為了旅館的房費而致人于非命嗎?
據犯罪嫌疑人李路路交代,和他一同作案的同伙名叫吳遠山,陜西安康市人,是自己的姨表兄弟。案發后,吳遠山首先逃離了現場,躲在焦作一個親戚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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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線索,專案組立即趕赴焦作對吳某實施抓捕。警方趕到焦作得知吳遠山已經不在焦作,早就逃跑了,抓捕工作一時陷入了僵局。
那么,他會逃往哪里呢?
指揮部隨即派出了幾路偵查員前往他可能落腳的地方進行抓捕。在吳遠山老家安康明察暗訪后,專案組并未得到任何有價值的信息,專案組認為,吳某很可能在作案后不敢回家。于是,指揮部對吳某可能落腳藏隱的所有地方進行了布控。
據了解,吳遠山教學較早,近些年大都在外地打工,認識朋友較多,很有可能依靠朋友藏匿起來。于是專案組決定,對吳某較為熟悉的幾個地點進行重點摸排。
溫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王洪林帶著另外兩個同志趕往廣州,這是吳遠山曾經打過工的地方,當地的熟人比較多。專案組干警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鎖定了吳某的關系人,并對其實施了全面的監控。但沒有發現吳遠山的蹤跡,他的關系人行為也很正常。
各路人馬經過十天的奮戰,輾轉多個省市,一直沒有發現吳遠山的蹤跡。那么嫌疑人究竟藏在了什么地方呢?
這時調查訪問組得到了一個消息,吳某有一個鐵桿兄弟,外號單劍,現今在沈陽打工。犯罪嫌疑人吳某會去沈陽找他嗎?
王洪林和另外一個同志又從廣州趕到沈陽,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經過大量的排查走訪最后找到了單劍的落腳點。警方在一個小型的家具加工作坊里面守了一天,發現單劍到外面購買食品,而他購買的食品數量不是一個人的,警方認為他身邊可能還有其他人,這個人會不會是警方要抓捕的吳遠山?
為了不打草驚蛇,公安干警并沒有草率地采取行動。守候了三天以后,經過嚴密的部署,抓捕的大網迅速展開。抓捕工作很順利,警方判斷得不錯,在單劍住處抓獲了吳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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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遠山的手上有非常明顯的標記,他作案時手受傷了,這是同案犯李路路交代的。
吳遠山被抓捕后,對自己伙同表哥李路路一起作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至此,這起重大殺人案得以成功告破。
3月18日,犯罪嫌疑人吳遠山被押解回溫縣。
專案組民警經過艱苦奮戰,足跡遍布全國11個城市,行程數萬里,終于將另一名案犯成功抓獲,為此案件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但究竟是為了什么事,這兩兄弟對死者下此毒手呢?在行兇后,他們又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覺地逃離了現場呢?
據犯罪嫌疑人吳某講述,他從小一直都是一個乖巧聽話的孩子,自從輟學后,考慮到家境不好,幾年前就在全國到處跑著打工掙錢。他自己也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種地步。案發前幾天,過完新年,吳某準備收拾行李,北上打工,關系不錯的表哥李某在知道這一消息后,則表示想和他一起出去闖蕩。
犯罪嫌疑人吳遠山說那天他打電話叫我來溫縣,我就來了,他問我計劃去哪兒,我說我上北京,他說他也去,我說錢不夠,不夠帶他去,只夠我一個人去的,他說他想辦法。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花錢大方,有網癮,在溫縣打工掙不到錢,得知表弟去北京打工,想一同外出闖蕩一番。但沒有路費,就萌發了先搶一大筆錢再上北京的想法。經過深思熟慮之后,李某決定對他長期租住的旅店老板娘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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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計劃好后,3月3日早上,李某便電話叫來了臨時住在焦作的表弟吳某,開始了他們罪惡的計劃。
兩人經過精心策劃由吳遠山去204房間開房,開過房以后吳遠山出了這個旅社與李路路會合。在此期間,李某帶領吳某來到了溫縣某超市內,吳某望風,李某從該超市成功盜取水果刀一把,然后又上網至3點多,兩人同時回到旅社,開始了他們的搶劫計劃。
李某首先將204房間電視機聲音調至最大,后以房間遙控器失靈為名,將旅店老板娘騙入房間。老板娘進來之后,李某用手臂拘著老板娘說弄點錢,剛開始老板娘說沒錢,后在兩人的痛打之下,老板娘終于妥協,愿意交出錢財。李路路挾持老板娘問錢在哪兒,老板娘說在她房間的黑包里面,吳遠山就去把那個黑包拿到204房間,兩人從包里搜到銀行卡,是中信銀行的銀行卡,然后兩人逼問老板娘卡里有多少錢,老板娘說有五萬多塊錢,然后二人又毆打老板娘讓她說出密碼,得知密碼后,吳某攜卡到附近自動取款機中取款,李某則留在現場看管老板娘。
吳遠山去了以后發現上面顯示余額不足,打算離開不干了,于是給李某打了個電話說卡上沒錢就走了。吳某直接逃離溫縣,趕往焦作親戚家中。而李某在得到消息后,感到后怕,便急于逃離現場。但是老板娘一直喊叫呼救,李路路說你不要再喊了,再喊我捅死你。然后李路路一松手,老板娘又大聲呼叫,李路路害怕罪行敗露,朝老板娘的肚上、脖子上分別捅了幾刀,老板娘倒在了血泊里。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喘息之際,辦案民警就已經出現在他們面前,將其抓獲。
不久后,李路路和吳遠山分別被判處死刑和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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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何況還有在平安建設過程遍布大街小巷的“天眼”——攝像頭給人民警察助陣,任他無論是江洋大盜還是小小蟊賊都無處遁形。警方在案件偵破的過程中,不但借助“天眼”抓獲了直接實施殺人的犯罪分子李某,而且最終將一直隱藏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哥們兒義氣”中的另一嫌疑人——參與實施搶劫行為的吳某抓獲,真可謂是大快人心。
案件的偵破過程可謂是一波三折,在抓獲直接實施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后,盡管處于“哥們兒義氣”李某大包大攬想一人承擔,但細心的辦案民警并沒有放棄一絲一毫值得懷疑的地方,他們從遺留在現場的血足印和曾經出現在監控中的影像資料推斷出案件應該還存在另一名同案犯,之后通過對旅館老板的訪談發現被抓獲的李某并不能和旅館老板的印象吻合,通過心理攻堅終于使李某供出同案犯吳某,接下來就是輾轉河南、廣東、陜西、遼寧4省11個城市,行程數萬里對吳某實施抓捕,最終使犯罪分子歸案。在整起案件的偵破過程中,除了民警的頑強戰斗之外,應該說“天眼”功不可沒!
隨著案件的偵破,人們在欣慰之余不免要產生兩個這樣的疑問,其一是為什么老板娘在給客人開房時不履行登記手續?如果進行了正常的登記,犯罪分子還有膽量以身試法嗎?其二在犯罪分子求饒的情況下,受害人的最正常反應應該是先保命然后再報案才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案。所以在這里也提醒各位如果遭遇嚴重的人身侵害,想方設法保住生命才是最重要的,畢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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