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一場由外遇引發的血案,一段有悖倫理的婚外情,沖動過后,留給他們的是無盡的悔恨和永遠抹不去的傷痛。
2008年10月6日上午8點左右,河南省許昌市許昌縣(2016年11月,撤銷許昌縣,設立許昌市建安區)公安局接到河街鄉村大路李村村民張某報案,稱自己66歲的老父親被人砍死在家中。
接到報案,許昌縣公安局局長羅明、刑偵大隊長楊明欣等立即帶領刑偵技術人員趕赴現場。死者張某在東屋平房里的地上躺著,墻邊都是血。經過現場勘驗,老人死因是犯罪嫌疑人持刀多次對其頭部進行猛砍,包括肩上手上都是傷,傷痕有十多處,流血過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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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迅速成立了以局長羅明為指揮長的“10.6”專案組,并將專案組分成了三個小組分頭行動。第一組民警繼續對現場進行勘驗;第二組對現場周圍的商店,以及當地村民進行一一走訪;第三組則是對死者以及他兒子的社會關系展開調查。
根據村里人反映,死者張老漢在村里并沒有和誰有過什么大的過節,偶爾有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也不至于殺人滅口啊!
那么,兇手與張家到底有著怎樣的深仇大恨?以至于將張老漢猛砍數十刀,當場死亡。
經過深入調查,警方得到了這樣一條線索。鄰居反映死者的兒子離婚是因為和張保偉老婆在一兒胡混著呢,他兩家本身是近門關系,農村來說還沒出五服呢,關系很近,為這兩家吵過幾次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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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這一線索后,專案組立即圍繞村民張保偉最近的生活軌跡展開調查。張老漢的兒子與張保偉的老婆有不正當關系,那么,張保偉如果要報復的話,報復的對象也應該是他兒子,而不應該是他的父親啊!于是民警們立即趕往張保偉家中,但此時,張保偉早已不知了去向。
根據這種反常的跡象,張保偉的作案嫌疑越來越大,但是僅憑這些,警方還不能夠證明他就是殺人兇手。那張保偉到底是不是警方要找的人呢?如果是,他現在又逃到哪兒去了呢?如果不是,那兇手又會是誰呢?
接下來,警方重點圍繞著張保偉的親戚、朋友展開調查,就在調查到他哥哥家的時候,專案組民警有了重大發現。警方發現張保偉哥家門口有血跡,很快技術人員通過化驗證實,這些血跡正是死者張老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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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民警詢問,張保偉的哥嫂也承認張保偉在案發當晚確實來過他們家,并說第二天要到南方打工,請哥嫂幫忙照看一下家里。
與此同時,外圍調查組也獲得一條重要信息,在案發之后的第二天,張保偉曾給朋友高某打過電話。
據高某反映,案發之后中午的11點,張保偉到他那說要去廣州,高某問他去廣州干啥,他說他昨天晚上把村里一個老頭殺了。高某告訴民警,此時張保偉應該是在襄縣坐大巴去廣州東莞的路上。
得到這一消息,警方立即趕往襄縣車站。到襄縣車站以后,問車站售票員得知,車已經走了,11:40走的,這個人坐車沒坐車不知道,但一個售票員對照照片,感覺好像在這買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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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高某也反饋過來消息說,在車站的時候張保偉還曾給他打過一個電話,于是警方拿著電話號碼找到給高某打過電話的那個超市。
隊長楊明欣迅速把這一案情向局長羅明、政委郭建軍等領導進行了匯報,經過商量,他們決定兵分兩路,分別趕往廣州、東莞進行圍追堵截。一組坐飛機直接往東莞趕,與當地公安局聯系,進行查控;另一組由楊明欣帶隊,帶著四名民警,彈警裝備,從高速開車趕往東莞。考慮到張保偉到目的地以后,還會和他的家人聯系,在張保偉的家里也留守了一部分警力。
由隊長楊明欣帶領的這支沿高速追蹤的警力,于次日早晨5:40到達東莞,在一個服務區內,攔下了一輛大巴。上車以后,偵查員從前頭到后頭,拿著照片一個一個地對,結果沒有這個人。司機和車主看了這張照片以后,確定張保偉沒有上這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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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熱心的司機告訴民警,他們后面還有兩輛從襄縣車站發過來的車,聽到這個消息,民警們都很興奮,說不定疑犯就坐在后面這兩輛車中的一輛,結果這兩輛車到了以后也沒有發現張保偉。
根據民警在車站排查的情況,張保偉明明是到了車站,還買了票,難道他沒有上車?還是聲東擊西,故意在跟警方玩什么捉迷藏?
這個時候,留守在嫌疑人家里的民警打來電話,他們帶來了一條令人興奮的重要信息。張保偉到廣州以后給他哥打過電話了,他說他已經到廣州了,打得很短,用公用電話打的。警方通過做他哥的工作,知道了他的落腳點。
接到這一消息,許昌縣公安局的民警們在當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立即對廣州和東莞的各個火車站和汽車站進行了全面的布控。民警趕到張保偉打電話的電話亭時,早就沒有人了。但隊長楊明欣憑著多年的刑偵經驗,大膽地做出了這樣的判斷:張保偉沒有來過東莞,第一次來,他肯定不會離開這個地兒,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在當地人才市場里轉著找。
功夫不負有心人,此時一個中年男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特征和照片上的特征非常一致。一看身份證就是要抓的張保偉,警方立即實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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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張保偉被押解回許昌,他怎么也沒有想到,剛到廣州,連口水都還沒空得上喝,被抓了回來。
至此,這起故意殺人案成功告破。
犯罪嫌疑人張保偉,時年36歲,河街鄉大路李村堡張自然村五組人。經過突審,犯罪嫌疑人張保偉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
據嫌疑人張保偉交代,自從妻子和后院鄰居張某有了私情后,就鬧著要離婚,對于這件事張保偉一直耿耿于懷。
10月5日晚約11點左右,他和朋友喝完酒后,心情更是難以平靜。當時在屋里案子上拿了一把刀,往腰里一別,就找張某了,張老漢說你找他干啥了,張保偉說他為啥把我老婆領走?張老漢說不怨他,怨你自己,就這樣張保偉一惱照張老漢臉上砍了幾刀。回去以后,張保偉擔心事情暴露,于是將作案時穿的沾滿鮮血的衣物進行了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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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自己年邁的父母和一個才8歲的女兒,張保偉后悔不已:“我非常后悔,我對不起我媽、我爹,還有我的女兒,我再也不會那么沖動了。我想起我閨女,我閨女太小了,她才8歲啊,沒有人管她。”
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這是無可厚非的,但作為一個母親,作為一個妻子,對家庭的責任永遠是第一位的。這場悲劇落幕了,張保偉要為他的一時沖動付出代價,2009年11月,張保偉被判處死刑。但留給老人和孩子身心上的那份痛苦和傷害,是永遠也抹不去的。
兒子和未出五服的“近門”發生婚外情,引發別人丈夫的不滿,兩家新破臉皮后曾經發生過激烈的爭吵,心懷“奪妻之恨”的犯罪嫌疑人“酒壯慫人膽”,到被害人家中討說法,和被害人言語頂撞之后猛砍費十刀,殘忍地殺死被害人。至此,又是一場因婚外戀引發的血案完是謝幕,與以往所不同的是這起案件的受害人不是婚外情的當事者,而是他已過花甲之年的老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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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意在這里強調什么報應,但是從案件發生、發展的整個過程來看,被害人的死亡和其兒子生活的不檢點以百姓樸素的價值觀來衡量絕對具有某種因果關系,并且從一開始他與別人的老婆勾搭成奸的那一天就注定了這個悲慘的結局,只是所有人都可能沒有想到事情會連累或者報應到他的父親身上!
“案件易結,冤家難解”,無法預見原本未出五服的兩家親人,因為這件事情以后在未來的幾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里在世代相居的村子里是否會過著仇人一般的生活,甚至還可能因為仇恨而引發其他的摩擦、矛盾甚至悲劇,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為了自己的欲望而連累和害死自己父親的兒子將永遠無法面對自己的心靈和親人。這個代價所帶來的痛苦比起偷情的愉悅實在是太高昂了,高昂到終其一生也無法償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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