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這一年,李訥和一個叫做徐寧的小伙子戀愛了。確定戀愛關系后,李訥也找到了曹全夫,此人是毛遠志的丈夫,和李訥也算是親戚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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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曹全夫后,李訥也拜托他幫助自己寫一封信,然后寄到北京去,讓爸爸和媽媽知道她戀愛了。李訥正在江西的五七干校學習,不能親自回到北京去告訴爸爸媽媽這個消息了。
這么一個小忙,曹全夫當然是同意的。于是,曹全夫幫著李訥寫了一封信,然后講明李訥和徐寧的戀愛事跡,希望北京方面可以同意兩人戀愛并且結婚。
很快,這封信便送到了北京。毛主席和江青也很快就知道了。對于女兒戀愛,毛主席主張自由,自然同意。可是江青,卻很是不高興,覺得女兒是對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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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這么想,其實也能理解。早些年江青其實沒少給女兒介紹相親對象。而且李訥也和很多人見過面。但是不管怎么樣,最后就是沒成。
這也是江青的一塊心病,自己給女兒介紹對象沒成,結果女兒自己找到了。這個人是誰?家里什么情況?和女兒能不能待在一起長久?江青保持懷疑意見。
這天上午,江青和身邊的秘書楊銀祿閑聊了起來。縱然不同意,但是江青還是想了解一下這個徐寧的情況。于是,江青詢問楊銀祿:
“小楊,你了不了解這個徐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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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銀祿搖搖頭,自己倒是知道這個人,但很多情況他并不是完全了解,只知道他也在五七干校,和李訥是學校認識的,兩人好像挺聊得來的。而且曹全夫基本上也在信中介紹了,應該相信曹全夫說的。
江青聽后搖搖頭,和楊銀祿說道:
“就是因為我相信他,所以才更加覺得不合適。”
在信中,曹全夫介紹了徐寧的情況,江青覺得他和女兒是不合適的,不僅文化程度不一樣,而且職務地位也相差很遠,就是門不當戶不對的,這不可能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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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可能長久,何必一開始同意呢?所以江青想了想之后,和楊銀祿商議決定聯系一下曹全夫,然后向曹全夫提出一個要求:
去阻止李訥和徐寧的結合。
江青總覺得徐寧和女兒不可能,那倒不如直接拆散了,省的未來再后悔。他們能在一起是不正常的,不在一起相處不到一起,那才是正常的。
聽到江青有這個想法,楊銀祿很是不理解,向首長表示你很不稱職,哪有當媽媽的期待女兒的婚姻出問題的呢?這一點,楊銀祿是沒有辦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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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江青不同意,甚至有提前拆散他們的想法。但是江青也明白,毛主席同意了,自己是沒有辦法阻攔的。最終,李訥和徐寧還是結婚了,兩人在江西舉辦了簡單的婚禮。
不過不得不說,江青確實猜對了。雖然李訥和徐寧結婚了,但是隨著更深入的相處,確實發現彼此很是不合適。就算是次年生下了孩子,但是兩人還是走上了離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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