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大家都在討論福建莆田老人摔倒,兩個女孩將其扶起,遭到22萬多的索賠案件。事發一年前,今年2月26日該案開庭。
女孩的母親認為,他們遭到了訛詐,他們屬于做好事。現在大家討論的是,女孩是不是要負責?老人向女孩索賠22萬,是否有依據?張口就要22萬多,是敲詐勒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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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說扶起老人的女孩,是否有責任?
根據交警的判罰,女孩是負次要責任,這說明在交警看來女孩是有責任的。具體的責任,可能是和女孩年齡有關,他們都不滿16歲,有的地方規定,未滿16歲不能騎電動車上路。
若是違反了這個規定,造成了交通事故,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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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女孩騎電車拐彎時,拐的太小了,差點就到了逆行道上。騎車子的老人說,她被突然出現的女孩,嚇著了。
所以摔倒了,認為女孩應該負責。大概這就是判女孩負次責的原因。
既然女孩負次要責任人,摔倒的老人,就負主要責任。她住院治療費用,總共花了23000多元,可是,她向女孩索賠22萬多。
差不多是高于治療費的十倍索賠,這個索賠依據是什么?是不是有點敲詐勒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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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女孩有違法行為,他們不滿16周歲騎電車,被逮到罰款,也就是50元,或者100元。一碼歸一碼,這是對他們的處罰。造成了事故,承擔相應的后果,關鍵事故還不是她們造成的。
是老人先躲避轎車,重心不穩,騎電動車的女孩出現,她摔倒了。無接觸事故,女孩將其扶起,結果被索賠22萬多。
若是女孩不扶她?是不是就不會有這個索賠了呢?人都找不到,也不會有索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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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記得南京彭宇案,彭宇就是扶老人,還給老人墊付醫療費,完全就是做好事。結果被訛詐了,這件事導致整個社會道德倒退幾十年。
該案也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爭議,這么多年來大家都在討論,見到摔倒老人,要不要扶?至今都沒有得出結論,這兩個騎電動車的女孩,見到摔倒老人,也商量了一下,要不要扶?
這說明他們知道彭宇案,認為不會被訛詐,她們才扶的。
結果被老人索賠22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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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她們兩個后悔了,后悔扶起老人了。這件事通過媒體曝光,引發大量網友熱議。不少網友認為,遇到這種事情,就不應該扶。
原因有這么幾條:
1、若是摔倒后,屬于輕傷,不用扶,老人能自己站起來。
2、若是摔倒后,屬于重傷,扶也沒用。
3、若是摔倒后,為了不造成二次傷害,本來就不應該扶。所以認為見到摔倒的老人,根本不用扶,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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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這是對這種事情無奈的情緒表達,該扶還是要扶的,救人要命。說實話為了弘揚正能量,為了讓更多的人,敢于站出來扶摔倒的人,筆者看來兩個女孩,他們應該是無責的。
老人本來就不是他們撞倒的。
他們未成年,對這個社會抱有美好幻想,一心向善。不能因為做了好事,扶起了老人,就讓他們賠償22萬多。
這是他們乃至他們父母,都難以承受的,這也會改變他們對社會的看法,更會影響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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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是要讓女孩為這起事故負責,也是負老人治療費用23000多種的少部分。畢竟主要責任是老人本身,次責才是女孩。
怎么能張口就要22萬多呢?
通過摔倒老人,索賠22萬多,也可以看出這個人的人性,真的是太惡了。對于這種人,說句不好聽的,女孩就不應該扶她?
再說嚴重一點,這和敲詐勒索有什么區別呢?這種人性,很顯然就是碰瓷,就是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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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對這種造成惡劣后果的,尤其是涉及扶老人被訛詐的案例,對他們進行嚴懲。他們不是索賠22萬嗎?就罰他們22萬多,讓他們也知道肉疼。
只有嚴懲這種人,才能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才能讓更多的人,敢于站出來扶摔倒的人。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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