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在三農方面的有些影響的人物,李昌平同志多次就農村土地承包問題發表個人看法,表現出對農民生活與命運的關心,似有悲天憫人之大愛。
但細究其言論,我之前就已經指出過,李昌平的一些觀點與“三農專家”四個字并不匹配,相去甚遠,有些言論已經明顯缺乏道理,稱為“謬論”亦不為過。
而以李昌平的身份、地位,頻繁講一些不合常理、不合邏輯的話,打著為農民好的旗號,我個人認為,涉嫌靠煽動部分糊涂的農民來博取流量。
比如2月19日李昌平發帖說,土地承包順延30年,“客觀上為土地私下買賣提供了更強的安全感和可操作空間。困難農戶迫于生活壓力,會將承包地作為唯一可變現資產進行私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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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讓人大跌眼鏡,簡直就連一般人的認知水平也達不到。
眾所周知,我國實行公有制,土地是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農民只是承包經營,并不像張維為說的那樣實際擁有土地,只存在經營權的轉讓,不存在所有權的買賣。
所以,李昌平說困難戶會迫于生活壓力將土地出賣變現,這種說法十分荒謬,連一丁點的水平都沒有。李昌平說這話,足以證明他對農村現狀早已一無所知,在他的認知與想象里,農村還不亂成什么樣呢,都能私自買賣土地了。
看李昌平說的:
條件較好的農戶和經營者,則通過私下交易集中土地。長此以往,土地集體所有制會名存實亡,農村土地資源進一步向少數人集中,這不僅沖擊農村四項基本制度,更會加劇兩極分化,重蹈歷史覆轍。
如此荒唐的言論,不知道李昌平怎么能好意思說出口。李昌平對農村土地政策怎么無知到這種程度呢?
現在農村土地早已經確權登記過,各家土地的數量、位置,都已一清二楚地寫在大紅本上,怎么買賣?怎么向少數人集中?怎么就沖擊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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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我把我的承包地賣給李昌平,李昌平敢買嗎?且不說承包地,就說宅基地吧,我把宅基地賣給李昌平,李昌平就不敢買。
無論是承包地,還是宅基地,國家都有明確而嚴格的規定,充分保障了農民的利益,而且是長遠性的考慮。
可以說,我們國家的三農政策,確實是非常有利于農民的,確實是把農民利益放在了第一位。
而李昌平所言,像糧價翻倍、知識分子主導的土地改革是朝私有方向去、三農問題已經不是農村最重要問題,等等,都是不切實際的信口開河,甚至還有害于農民,盡管他打著為農民好的旗號。
李昌平說小崗村土地又合在一起,搞集體經營了,以此說明應該學習小崗村搞土地集中經營,以此說明搞集中經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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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經營固然是一個大趨勢,可是李昌平不講小崗村是農民自愿合在一起的。而小崗村農民之所以自愿結合在一起,是建立在兩個前提之上:
第一,農民依然享有個人承包權,承包權確權到戶,長久不變,農民只是把經營權交給集體統一打理,然后通過租金、分紅、務工獲得收益,而承包權就是農民獲得收益的法律基礎;
第二,小崗村村集體有能力集中經營土地,有能力為村集體和農民取得更多收益。
李昌平不講這一點,涉嫌忽悠讀者。李昌平應該明白,現在其他任何一個村,只要村集體有能力集中經營土地,能為農民取得更大收益,農民無不愿意把土地的經營權交出去。
現在很多地方正是這樣做的。而我們村人翹首以盼有人來包地種,可惜沒人來承包。我家有幾畝地,沒能力種了,也不想種,租給本村人種,連二百一畝也劃不上。還有的人家是無償送給別人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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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李昌平同志是誠心誠意關心農民,不是為了博取流量,我建議李昌平認真學習國家的各項三農政策,領會政府意圖,再對三農問題發表觀點,進行評論。
李昌平最好先把今年1月3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學習學習。
我相信李昌平如果看了,一定會發現自己實在是杞人憂天。國家的政策可能不敢說是完美,但絕對高屋建瓴、高瞻遠矚,符合實際,利于穩定和發展,絕非李昌平這種水平可以置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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