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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軍改前,解放軍設有四大總部,即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政治部、解放軍總后勤部、解放軍總裝備部(合稱“解放軍四總部”),直至軍改中四總部被撤銷并由軍委機關部門取代。然而,許多不了解我軍總部體制歷史的人都會以為解放軍歷史上就只經歷過這么一個“四總部時期”,但實際上呢解放軍其實共經歷過兩個“四總部時期”。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四總部時期”中,總參、總政、總后都是固定存在的,調整變化的是另一個總部機構。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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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紹解放軍經歷的第一個“四總部時期”:1950年9月至1954年11月
在解放戰爭階段,我軍的總部領導機構就是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構成,分別負責領導全軍的軍事、政治和后勤工作。于是在新中國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繼續執行“三總部體制”,直到1950年9月初增設了總干部管理部(全稱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干部管理部”),該總部機構的職責是在中央軍事委員會直接領導下負責全軍干部工作并對全軍干部實行自上而下的統一管理,由此解放軍步入了第一個“四總部時期”。
在機構設置方面,總干部管理部設有“任免考核處、軍銜獎勵處、調查統計處、撫恤保健處、秘書處”,同年10月底,又將這5個職能處調整為4個處(即一般兵種干部處、特種兵干部處、軍銜獎勵撫保處、秘書處)。至1952年8月,總干部管理部的內設部門確立為“五部一室”,具體分別是“一般兵種干部任免部、特種兵干部任免部、組織統計部、軍銜獎勵部、撫恤保健部和辦公室”。1952年7月,總干部管理部改稱總干部部;次年9月,撤銷撫恤保健部,其職能任務分別移交總后勤部衛生部、財務部和總干部部組織統計部承接。
不過,1954年11月至1955年8月這段時間,我軍又新增了總軍械部、訓練總監部、武裝力量監察部、總財務部這四個總部機構,所以解放軍經歷的第一個“四總部時期”的時間跨度為1950年9月至195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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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干部部正式改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干部部。1955年5月,總干部部增設預備役干部動員部(后縮編為1個處,并入總參謀部動員部)。1957年4月,原總政治部干部部并入總干部部,由此在總干部部建制內成立政治干部任免部,也是從這時起總干部部統一負責管理全軍的軍事、政治、行政、后勤、技術干部。
但在1958年10月1日,解放軍總干部部被正式撤銷,轉而在解放軍總政治部建制內成立干部部(即降格為總政的二級部),繼續統一掌管全軍的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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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再介紹一下解放軍經歷的第二個“四總部時期”:1998年4月至2016年1月
自從解放軍訓練總監部于1958年12月11日被撤銷后(所屬力量并入總參謀部,分別改設為總參軍事訓練部、總參學校管理部、總參出版部),解放軍重新回到了“總參、總政、總后”三總部階段,而這一“三總部體制”總共持續了40余年,直到1998年4月3日解放軍總裝備部組建。
當時,為了實現對裝備建設的全系統、全壽命管理,加強對全軍裝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根據中央軍委決定,于1998年4月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總裝備部是在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全軍武器裝備工作的領導機關,主要任務是組織領導全軍裝備發展、裝備管理和裝備保障工作,內設有司令部、政治部、綜合計劃部、軍種兵種裝備部、陸軍裝備科研訂購部、通用裝備保障部、電子信息基礎部、后勤部、審計局,下轄若干裝備保障部(分)隊、科研院(所)、院校和裝備試驗基地等力量。
但在軍改中的2016年1月,按照“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總原則,解放軍總部制被撤銷、轉而改為軍委機關多部門制,總裝備部在此過程中也被改編為軍委裝備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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