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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泗陽大地的歷史密碼,建設是城市發(fā)展的時代步伐。當城市建設遇上地下文脈,考古前置——既是建設工程的法定前提,更是守護泗陽歷史根脈的關鍵之舉。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普通群眾,了解考古前置、遵守相關規(guī)定,才能讓城市發(fā)展與文物保護雙向奔赴。今天,這份考古前置“科普指南”,手把手教你懂法、依規(guī)、護遺產!
敲黑板!什么是“考古前置”?
為什么說它像工程的“文化體檢”?
簡單說,就是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或開發(fā)利用前,涉及文物保護區(qū)域以及可能存在文物遺存的,必須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fā)掘,方可進行后續(xù)建設或開發(fā)活動。它就像為土地做一次深度的“文化體檢”,提前發(fā)現(xiàn)和保護埋藏在地下的歷史痕跡,避免開工后意外挖毀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損失。
劃重點!法律紅線——這些條款,
建設單位必須知道!
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讓”、地上文物“先調查、后建設”的保護前置機制,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在建設過程中觸碰考古前置“紅線”,都將依法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四十三條:在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區(qū)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進行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前,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fā)掘的單位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區(qū)域,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及時劃定并動態(tài)調整。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或者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fā)掘的單位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
看流程!考古前置這樣辦,
五步搞懂不踩坑!
1. 建設單位申請:在項目規(guī)劃階段,主動向文物行政部門提交考古調查申請。
登錄“江蘇政務服務”官方網站(http://www.jszwfw.gov.cn/ ),搜索“大型基本建設工程文物考古調查、勘探審批”,進入頁面點擊右上角“在線辦理”,注冊并登陸法人賬號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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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準備好江蘇省文物局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表、考古調查勘探請示件和建設工程范圍相關材料(可在網站上下載空白及示例范本)并上傳,等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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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物部門審批:根據(jù)項目用地范圍,確定考古勘探需求,出具相關批復。
3. 專業(yè)隊伍進場:具備考古發(fā)掘資質的專業(yè)單位,開展考古調查、勘探。
4. 出具考古報告:明確地塊文物分布情況,提出保護建議,形成《考古勘探工作報告》。
5. 建設許可推進:憑考古報告,辦理后續(xù)規(guī)劃、施工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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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攜手!
守護泗陽文脈,人人都是“傳承人”!
考古前置,從來不是文物部門的“獨角戲”,而是需要政府部門、建設單位、全體泗陽市民共同參與的“全民工程”。做好這項工作,不僅是為了“不違法”,更是為了:
· 留住城市記憶:讓歷史脈絡在城市發(fā)展中清晰可尋。
· 避免工程風險:防止施工中突發(fā)文物事件導致工期延誤、成本增加。
· 傳承文化基因:為子孫后代保存真實、完整的歷史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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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陽的發(fā)展,需要拔地而起的高樓,更需要源遠流長的文脈。考古前置,讓我們在向前建設的同時,不忘回頭守護腳下的歷史,讓泗陽的千年底蘊,在城市發(fā)展中生生不息、代代相傳!
(圖文來源于“文旅泗陽”,侵刪)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文物平安立場
文物平安投稿:wenwuping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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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社會參與,人人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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