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元賤賣公共車位裝充電樁,物業+業委會把業主當“透明人”?!
一句“道歉”想翻篇?別拿業主的權益當兒戲!
2月的贛州,春天的風還帶著幾分濕冷,可金某一品小區的業主群里,早已炸開了鍋,火氣燒得比春節的爆竹還旺。
這事說起來,簡直離譜到讓人不敢相信——自家小區的4個公共車位,被物業和業委會悄悄租給商家裝充電樁,收了4000塊錢;對外號稱“方便業主內部使用”,轉頭就放外來車輛進小區充電。
更可笑的是,全體業主從頭到尾,沒收到一份公示、沒聽過一次說明,直到有業主發現外來車輛占著自家車位充電,追問之下,這樁“暗箱操作”才被扒得一干二凈。
當沙某壩鎮政府的官方回復擺在眼前,物業和業委會輕飄飄的“致歉整改”,在業主眼里,不過是被戳穿后的無奈妥協。這哪里是“工作疏忽”,分明是把業主的共有權益踩在腳下,把小區當成了自己的“提款機”!
一、4000元!公共車位被“白菜價”賤賣,誰在偷摸賺差價?
先把這筆賬算清楚,讓所有人都看清這場鬧劇的荒唐。
金某一品的4個公共車位,屬于《民法典》明確規定的“業主共有部分”,說白了,這是全體業主的財產,不是物業的、不是業委會的,更不是某個人能拍板處置的“私產”。
可就是這4個本該為業主服務的車位,被物業和業委會聯手,以4000元的價格“打包出租”,給商家裝了新能源快充樁。
4000元,4個車位!平均一個車位一年租金才1000塊。但凡了解贛州小區車位行情的人都知道,別說一年,就算是一個月,贛州主城區小區的公共車位臨時租賃費,都不止這個數。
這就不得不讓人追問:為什么租金低到離譜?這4000塊錢,到底進了誰的口袋?有沒有入賬小區公共收益賬戶?有沒有公示具體的收支明細?
物業說“用于充電樁安裝相關支出”,業委會說“為了推進小區新能源配套”,可這些說法,連最基礎的賬目都拿不出來。明眼人都能看明白,這哪里是“便民工程”,分明是打著“為業主好”的幌子,行“暗箱牟利”之實。
更過分的是,他們最初承諾“僅供小區內部使用”,結果呢?外來車輛暢通無阻,在業主的公共車位上充電,占用著小區的公共資源,甚至還擠占了業主自己的停車空間。
業主們花錢買了房、交了物業費,到頭來,連自家小區的車位都做不了主,還要看著外來車輛“鳩占鵲巢”——這口氣,換誰能咽得下?
二、“未告知”不是借口,是赤裸裸的侵權!
在沙某壩鎮政府的回復里,有一句話格外刺眼:“物業及業主委員會確有在未事先告知全體業主的情況下,收取商家4000元出租4個小區公共車位”。
“未事先告知”,短短六個字,輕飄飄地帶過了物業和業委會的核心過錯——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把業主的知情權、參與權放在眼里。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小區公共車位的出租、公共設施的改造,屬于“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召開業主大會,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還要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可金某一品的物業和業委會,跳過了所有法定程序,直接“拍腦袋決策”。他們仿佛忘了,業委會是業主選出來的“代言人”,不是“獨裁者”;物業是業主雇來的“服務者”,不是“管理者”。
這些年,贛州不少小區都上演過類似的戲碼:物業悄悄在電梯間貼滿廣告,廣告費從不公示;業委會私下和商家合作,占用綠化帶做商業活動,收益不知所蹤……
金某一品的充電樁事件,不過是這類亂象的又一個縮影。物業和業委會之所以敢如此肆無忌憚,無非是吃準了“業主維權成本高、組織難”,吃準了“監管多是事后介入、少有實質處罰”。
他們把“業主自治”玩成了“業主自割”,把“物業服務”做成了“權力尋租”,一次次挑戰業主的底線,也一次次踐踏法律的尊嚴。
三、一句“道歉整改”就想翻篇?業主不接受!
事件曝光后,在“問政贛州”的投訴壓力和鎮政府的介入下,物業和業委會終于“低頭”了——發布致歉信,承諾今后“嚴格履行事前溝通、公告公示程序”,村委也表示會“持續跟蹤監督”。
看似圓滿的處理結果,實則滿是敷衍。
首先,4000元的“租金”去向不明。這筆錢是退還給商家,還是劃入小區公共收益賬戶?至今沒有明確說法。如果不公開賬目,誰能保證這筆錢沒有被私吞?
其次,沒有任何實質性處罰。物業違規操作,該不該扣減服務評分?業委會成員失職,該不該啟動罷免程序?相關責任人,該不該承擔法律責任?這些關鍵問題,官方回復里只字未提。
所謂的“道歉整改”,更像是一場“危機公關”:風頭過了,該怎么干還怎么干,業主的權益,依舊沒有保障。
這也是所有小區業主的共同痛點:維權時,我們要收集證據、聯合鄰居、跑部門投訴,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侵權者,只需要說一句“我錯了”,就能全身而退。
長此以往,只會讓更多物業和業委會有恃無恐——反正侵權的成本這么低,不占白不占。
四、業主們,別再做“沉默的大多數”!
金某一品的業主們是幸運的,有人站出來通過“問政贛州”投訴,有人在業主群里發聲,最終推動了事件的調查。但更多小區的業主,面對權益被侵犯,選擇了沉默。
“算了,就幾百塊錢的事”“我沒時間折騰”“別人都不說話,我也別出頭”——正是這種想法,縱容了物業和業委會的囂張。
在這里,必須給贛州所有小區的業主提個醒:
你的沉默,不是“大度”,是“縱容”;你的退讓,不是“包容”,是“放棄”。
小區的公共收益,一分一厘都該歸業主所有;小區的公共事務,一事一物都該由業主做主。
面對物業和業委會的違規操作,我們要學會“較真”:
? 看到公共區域有商業活動,主動問一句“有沒有業主大會決議?”
? 看到物業公示的賬目有漏洞,大膽提出“請第三方審計!”
? 看到業委會越權決策,積極發起“罷免提議!”
維權從來不是“一個人的戰斗”,而是全體業主的共同行動。只要大家擰成一股繩,再強勢的物業、再霸道的業委會,也不敢肆意妄為。
同時,我們也想對贛州的基層監管部門說一句:
“持續跟蹤監督”不能只寫在紙上,要落實到行動上。對于物業和業委會的違規行為,不能只做“和事佬”,要敢于“亮劍”——該處罰的處罰,該罷免的罷免,讓侵權者付出代價,才能真正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金某一品的充電樁事件,終會慢慢淡出大眾視野,但它留下的問題,值得每一個贛州人深思。
小區,是我們的家;業主,才是家的主人。
物業和業委會的權力,來自業主的信任;這份信任,絕不是用來被辜負的。
我們希望,這場鬧劇能給贛州所有的物業、業委會敲響警鐘:業主的權益,不容侵犯;法律的底線,不容突破!
更希望,所有贛州小區的業主,都能從這件事里覺醒——別再做“沉默的韭菜”,要做自家小區的“主人”!
畢竟,只有我們自己站出來,才能守護好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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