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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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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球應對新冠疫情到適應日益加劇的氣候變化問題,科學發揮了也正在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是公眾愈發依賴科學信息采取各種行動,另一方面也存在著懷疑、誤解甚至政治化扭曲科學共識的趨勢。
這在深層次上表明,科學與公眾之間并非僅存在“知識鴻溝”,更存在“信任鴻溝”與“參與鴻溝”。而在此背景下,傳統的以“缺失模型”為特征的自上而下的科普模式已顯乏力,急需一種新的科普范式。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明確,“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應當采取公眾易于接觸、理解、接受、參與的方式”。這實際上就要求科普轉變工作方式,讓科學變得易于接觸、理解、接受和參與。
在對科學進行傳播的過程中,傳統的模式常常預設公眾因知識匱乏而無法理解科學,故需要科學家單向地“灌輸”。這種模式人為地在專業領域與公共領域之間劃下了一道鴻溝,將科學領域與公共領域人為分離,使科學家局限于專家的狹窄角色,不僅阻礙了有效溝通,更在危機時刻加劇了公眾的困惑與不信任。
如果科學家的公信力僅建立在狹隘的技術專業知識之上,而忽視其作為公民的社會角色,那么科學話語就難以在復雜的公共領域中產生共鳴。
實際上,科學家也意識到單純依靠數據和技術語言不足以建立有效的公共對話。此外傳播平臺上媒介化的、碎片化的科學信息也會引發公眾的困惑與不信任。
雖然有學者主張“公眾參與科學”模式能夠讓這種狀況有所改觀,但實際操作中發現,這個想法多少有些一廂情愿,因為它依然是要求公眾一方采取行動,而非科學(家)參與公眾(社會),公民科學項目常要求志愿者學習專業方法,卻未改變專家主導的決策結構。
如果我們一直想解決的問題是“為什么要讓公眾理解科學”以及“公眾為何不理解科學?”,那么我們是否也應該追問一下,這些問題的答案是否也源于科學家未能充分地參與公共領域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們就應該承認,科學家未能有效地參與公共領域是導致科學與公眾之間的信任出現裂痕的部分原因。若科學家僅局限于專業領域而脫離公共責任,便可能破壞公眾信任甚至導致災難性后果。那么我們又該采取什么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為此,我們呼吁“科學家公民”的參與,他們可以主動跨越專業領域與公共領域的界限,以清晰、負責任的方式與公眾溝通。
所謂的“科學家公民”并非指普通公眾參與科學研究的“公民科學家”,而是強調科學家自身同時承擔專業領域具有權威的專家以及公共領域中積極參與的公民這兩種角色。
這便將他們的責任邊界從實驗室或學術期刊延伸至他們所屬的公共集體,進而融合了他們的道德價值觀、對公眾的善意以及對實踐審時度勢提供判斷的公信力。也就是說,科學家不僅需要展現專業能力,更需通過道德立場、公共關懷和情境智慧來促進公眾信任。
科學的大眾化和民主化不僅是讓公眾參與科學,同樣也要求科學家走進和參與社會,因為“參與”必然是一個雙向奔赴的過程。“科學家公民”也正是對這一雙向過程的響應。它意味著科學家需要轉變自我意識:視自己為完全融入公共生活的專家,不再是社會生活的旁觀者,而是與所有公民休戚與共的參與者。
從人類社會面臨的共同危機而言,它們具有高度的復雜性與不確定性,而科學結論也往往處于動態演進中。在這樣的語境下,公眾需要的不僅是“正確答案”,更是對科學過程的理解、對不確定性的坦誠,以及對價值權衡的透明說明。而這些無法通過簡化的數據圖表或權威聲明實現,必須依靠科學家以公民身份進行真誠對話。
同時科學家公民角色的引入有助于彌合“專家-外行”二元對立的局面,推動科普工作的雙向賦能。科學與公眾之間的溝通不再僅是單向的知識傳遞,而是一種涉及信任、價值觀和倫理的修辭實踐。科學家也不是單純地停留在技術話語中,而是主動參與公共討論,推翻“缺失模型”的預設,推動科普從“告知”轉向“協商”,從“單向灌輸”轉向“共同面對”。
那么,在科普實踐中,科學家公民應發揮何種作用?
第一,做負責任的風險溝通者。在危機初期,科學證據往往不完整,但公眾急需指導。此時,科學家公民需要清晰地傳達已有的科學發現,同時更要解釋探索科學的過程、不確定性以及不同觀點之間的爭議,避免沉默或過度簡化,而應以清晰語言說明“我們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為何如此判斷”,將復雜的科學發現,轉化為與公眾日常生活、價值觀和決策息息相關的敘事,并主動糾正謠言。
第二,做公共領域的修辭行動者。科學家公民需掌握超越技術話語的溝通策略,理解不同媒介平臺的邏輯,善用故事、隱喻與視覺修辭,使科學議題可感、可議、可參與。這并非“降低科學標準”,而是尊重公共領域的多元理性。借用修辭學的話語來說就是,有效說服和傳播不僅依賴邏輯,還需建立信譽與情感共鳴。
第三,做社區的共建者。公民科學家有必要認識到,公眾不僅擁有接受知識的權利,也擁有地方性知識、生活智慧和不同的價值視角。因而在關于科學議題的決策中,科學家應放下身段,與社區民眾、利益相關者進行平等的對話與協商,推動雙向的交流與共同的學習,真正地“參與”社會,成為公民集體中不可或缺、值得信賴的一員。
總之,在推動科學的“易于接觸、理解、接受、參與”方面,科學不能將自己視為封閉的知識體系,而必須進行開放的公共對話。科學家公民的介入有助于推動“知識普及”邁向“民主參與”,完成從“專業學者”到“科學家公民”的身份轉換。它要求科學家不僅“知道”,更要“在場”;不僅“解釋世界”,更要“介入世界”,既要尊重專業嚴謹性,也重視公共責任感。
-本文作者王大鵬是中國科普研究所研究員,主要從事科學傳播理論與實踐、社交媒體科學傳播、科學家與媒體關系等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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