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L8***1的車主最近很郁悶:
人在家中坐,違法天上來?
原來,他的車牌被人“高仿”了!
![]()
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有人竟對車牌動起了“整容”的歪腦筋
結(jié)局只有一個:罰款+行拘!
別耍小聰明!
變造號牌被重處!
2026年2月2日17時30分許,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直屬一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其車牌號為川L8***1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被其他車輛套牌,在樂山市市中區(qū)大渡河大橋有多次交通違法記錄。
![]()
![]()
接到舉報后,大隊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diào)查核實工作。經(jīng)核查,2026年1月10日至1月28日期間,川L8***1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在樂山市市中區(qū)大渡河大橋的多次電子監(jiān)控違法記錄,系川LC***1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cè)送跄呈褂么盼阶兲栙N,將原號牌變造為川L8***1后上道路行駛所造成。2026年2月3日,民警依法傳喚王某至公安機關(guān)接受調(diào)查處理,并將其帶至川LC***1號車輛停放處進行現(xiàn)場取證。
![]()
在證據(jù)面前,王某對其為逃避電子監(jiān)控抓拍,使用磁吸式變號貼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
民警依法收繳了王某使用的變號貼,并扣留了該機動車。王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公安機關(guān)依法對王某處以罰款四千元、拘留十一日的行政處罰,同時對其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法律鏈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
僥幸心理要不得,守法出行才是正道
請務必按規(guī)定懸掛機動車號牌
保持號牌清晰、完整
切勿使用任何手段故意遮擋、污損或變造號牌
若發(fā)現(xiàn)套牌、假牌等違法行為
歡迎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
編 輯 | 謝霽平
審 核 | 胡 荀
簽 發(fā) | 劉學斌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