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法官盡快幫我處理這件事,看怎么支付,我馬上就要去廈門上班,按照我們廠里的制度,明天之前趕去上班還有紅包領嘞!現在實在耽擱不起。”被告劉某某急切地說道。2月27日,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聚焦群眾急難愁盼,靈活運用先行調解機制,高效化解一起因合伙人離世引發的勞務工資糾紛,以司法速度守護群眾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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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告嚴某某受被告劉某某及其已故合伙人田某某共同雇傭從事勞務,田某某不幸離世后,勞務費長期未能結清,嚴某某多次催討未果,遂訴至法庭。面對被告急于外出務工、時間窗口有限的現實困境,合水人民法庭針對此類“勞動爭議小、標的小、事情急”的案件,指導駐庭調解員采取“分步調解法”進行調解。駐庭調解員靈活運用“分步調解法”,通過電話預調掌握矛盾焦點,疏導雙方情緒后開展背對背溝通,最終在面對面撮合中促成互諒互讓。經情理法并重的細致工作,劉某某當場通過微信轉賬支付4000元,一次性結清欠薪,嚴某某亦自愿放棄對田某某遺產范圍的追償責任,糾紛在首次到庭當日即實現實質化解,真正做到了“只進一次門、糾紛一次清”。
此次高效調解,是合水人民法庭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縮影,亦是對“大事不出鎮、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治理理念的深刻實踐。法庭針對此類“標的小、爭議小、事情急”的民生案件,充分發揮前沿陣地作用,通過指導調解、快速響應、閉環化解,實現了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和基層吸附。法庭以“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將調解優先貫穿始終,既守護了勞動者的辛苦錢,也解決了當事人外出務工的后顧之憂,讓公平正義以看得見、摸得著的方式走進群眾心坎里。下一步,合水人民法庭將持續深化“楓橋經驗”本土化實踐,優化快審快調工作機制,用心用情化解每一件民生小案,以法治之力守護萬家燈火,以司法溫情潤澤鄉土和諧,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溫度與力量。
主編|王 錢 責編|樊 淦
編輯|吳 丹 供稿|任江濤 王 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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