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通威集團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董事局主席劉漢元針對優化光伏發電用地稅收政策提出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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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元表示,近期,全國多地開始對光伏發電項目追征耕地占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兩稅”),許多存量項目面臨遠超自身承受能力的稅收負擔,新增項目則由于算不過來賬而取消投資,嚴重阻礙了光伏產業發展。
劉漢元指出,一直以來,光伏用地的稅收政策始終未明確,執行口徑處于模糊狀態。經測算,光伏發電項目土地“兩稅”的負擔率(“兩稅”稅額/項目總收入)按租賃全面積算最高,將達到40—45%;按光伏陣列面積算,“兩稅”負擔率將達到25—30%;按投影面積算,“兩稅”負擔率將達到10—15%,以上負擔率還不包括部分地方追征項目的稅收滯納金。如按以上標準征收,光伏項目將無法承受遠超自己實際能力的稅收負擔。同時,隨著稅收監管日益趨嚴,一些地方稅務部門進一步強化了對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與追溯檢查。這種從“鼓勵扶持”到“嚴格征管”的政策轉向,不僅影響了政策的連續性與穩定性,也動搖了企業長期投資和布局的信心。
基于以上分析,劉漢元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建議優化土地稅收政策,盡快明確計征標準,完善征收程序。建議國家相關部委盡快研究并明確光伏電站所涉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占用面積、占用時間等關鍵性政策執行口徑,明確和通暢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與稅務機關的信息交互機制,完善征收程序,增強用地與稅收政策的確定性。涉及“農光互補”“漁光一體”等光伏復合項目,建議按照樁基面積征收。
三免三減半二是建議明確光伏發電項目繼續享受“”優惠政策。光伏發電項目由政府“核準制”變為“備案制”,源于政府治理理念升級帶來的行政審批方式優化,但這并不改變其作為公共基礎設施的性質,也不影響其推動能源革命和“雙碳”目標落地的重要作用,理應繼續享受該優惠政策,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仲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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