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羅云 教授日前撰文主張:
“事故調查與處罰追責分離。 借鑒國際上通行的事故調查專業委員會的體制機制,變“聯合調查機制”為“專業(化)調查機制”,推行事故的技術調查行業專業化,使事故調查回歸科學本質,遵循科學的專業原則。在客觀、科學的第三方調查 報告 基礎上,執法部門依法、據證實施追責查處。”
祥見。里邊有很多很過癮的觀點。
不愧是 權威 大咖,羅云教授見解深刻,建議獨到,確實值得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追責好好研究。
本作者非常贊同羅云教授的觀點。
事實上,早在一年前的2025年2月,本號就發布了一文,其實它更早地,是發表在了全國火災調查技術學術工作委員會編寫的《火災調查科學與技術(2024)》里。
在這篇文章里,本作 者 分析了當前火災調查工作存在的諸如利用法律解釋爭奪主導權、通過組織架構掌控調查權、利用淡化技術分化參與權、通過過程控制實現表達權等問題,提出查原因和追責任依次分別進行的“兩段制工作法”,并論證了分段工作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為改革相關工作提供借鑒。這篇文章所主張的“兩段制工作法”,和羅云 教授主張 的“ 事故調查與處罰追責分離”,實質上是一回事。
更早的是,6年前的2020年3月,關于引入第三方調查的問題,本作者在《中國火災調查的十點展望》里就已經給出了10個預測:
第一, 系統內的專業力量消弱,短期內的火災調查質量可能會打折扣;
第二, 一些專職火調人員將無所適從,火災調查一線研究或將受到嚴重影響;
第三, “抓大放小”的工作格局或將被迫呈現,普通火災所涉及的后續處理問題將會更難;
第四, 火調隊伍建設尤其是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或受到嚴重沖擊;
第五, “購買服務”式的火災調查或將大量增加,“技術外溢”將不可避免 ;
第六, 外包式服務的通道或將打開,火災調查的社會多元化進程將會加快;
第七, 火災調查工作的深層次改革或呼之欲出;
第八, “專業細分”與“崗位融合”已迫在眉睫;
第 九,未來的火災定性或將面臨前所未有的“大較量”;
第十, 體制內火災調查專業技術人員的“出口”喜憂參半。
6年過去了,現在大家回過頭來看看,上述10個預測已經兌現了85%。剩下的1.5,就是第五的一半和第六條整條。其實,這兩條最終又都指向了同一個觀點——那就是羅云教授所主張的 引入第三方調查。在本作者的文章里,它被稱作“火災調查有條件的多元化”改革。
實際上,關于“火災調查有條件的多元化”改革的探討,本作者在本號一發表多篇文章進行論述。比如,等等。
記住,必須是 有條件的多元化,而不是一刀切式的全靠第三方。 原因很簡單:火災不像生產安全事故那樣單純,有些火災涉及刑事犯罪的放火,有些甚至涉及來自敵對勢力的搗亂甚至暴恐,這就決定了它必須具有來自公權力的強大保障和支撐。
時代在變,很多人的腦子沒變,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時代前進的腳步有其難以捕捉的內驅動力,這種力量并不依賴多數人的思維定勢而獨立存在。所以,時代的變化會讓很多人產生“實在跟不上”的感覺。
如何看清大勢?專研某個事物,長期觀察思考,找到決定它的因素,然后把它放在社會系統中去考量,答案也就出來了。
說起來簡單,背后卻是跟蹤中的痛苦、思考中的煎熬。
火事雜談憑借一己之力,10年寫了1000多篇原創文章,贊揚者有,譏諷者有,更多的是沉默,但我畢竟還是堅持下來了。這種動力,其實是源于對事業深深的愛。
我堅信,我將繼續努力保持一個清醒的觀察者姿態。這已是我的極限。我愿意把我的思考毫無保留地分享給我的粉絲們。
我也只能這么做。因為,這是一種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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