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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近日,泗陽法院王集法庭秉持“就地解紛、司法便民”理念,以巡回審判的方式將庭審現場“搬”到原告家中,讓村民足不出戶便能化解矛盾糾紛,用實際行動傳遞司法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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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情回顧
今年初,周某為驅趕自家田地里頻繁啄食農作物的禽類,在田間燃放“二踢腳”鞭炮。不料鞭炮飛濺,竟意外炸傷正在遠處田地里勞作的鄰居丁某,導致其右腿嚴重受傷。事故發生后,丁某被緊急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前后共花費醫療費14000元。出院后,丁某多次就賠償事宜與周某溝通,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丁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受理案件后,王集法庭法官孫建軍第一時間細致查閱卷宗,全面梳理案件細節。在了解到原告丁某因腿部受傷行動不便,往返法庭參與訴訟存在實際困難,且案件涉及鄰里關系的妥善維系后,孫建軍當即決定采用巡回審判的方式,將庭審“搬”到丁某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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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孫建軍立足雙方鄰里情誼,一方面從法理角度明確侵權責任劃分,讓周某認識到自身行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從情理出發,勸導雙方互諒互讓、珍惜鄉鄰情分,同時采用“背對背”調解的方式,分別與當事人耐心溝通,傾聽雙方訴求。經過孫建軍多角度、細致入微的思想疏導,周某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主動表達歉意;丁某也念及鄰里情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周某一次性賠償丁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7000元,并于庭審現場當場履行完畢。至此,這起鄰里糾紛得以圓滿化解,雙方握手言和,重新恢復了和睦的鄰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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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王集法庭將持續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實踐應用,進一步推廣巡回審判模式,主動深入田間地頭、鄉村院落、社區樓棟,聚焦群眾急難愁盼的糾紛問題,以就地開庭、現場調解的方式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源頭。
編輯 | 徐子涵
校對 | 王 洋
審核 | 葉二波、朱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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