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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提示
春回大地,萬物復蘇,森林草原進入生長旺季,但春季氣溫回升快、降水偏少、大風天氣頻發,加之春耕生產、踏青祭祀、戶外露營等活動集中,火源管控難度加大。據統計,90%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災都是人為因素引起的,農事用火、祭祀用火、隨手丟煙頭等看似微小的行為,都可能引燃枯草、落葉等易燃物,引發不可挽回的火災災難,不僅破壞生態環境,更會觸犯法律、承擔相應責任。
嚴格規范野外用火,杜絕火源隱患。一是規范農事用火,清理林地草原邊緣可燃物形成隔離帶;二是倡導文明祭祀,優先采用鮮花、植樹等綠色方式祭奠親人。三是嚴控戶外火源,踏青露營、進山游玩時,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同時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看護教育,嚴禁其在林區玩火。
強化風險防范意識,主動排查隱患。廣大群眾要密切關注森林火險等級預警,火險等級達到4級時,盡量避免到野外活動;達到5級時,嚴格遵守林區封閉規定,不擅自進入。電力、通信、鐵路、公路等相關單位,要加強對線路、設施的巡查維護,及時排查因設備故障、線路老化引發的火災隱患,落實防火責任。護林員要堅守崗位,加大巡護力度,及時發現和勸阻違規用火行為,做好防火宣傳。
掌握應急處置方法,科學避險逃生。發現森林草原火情,要第一時間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報警時清晰說明火情發生地點、火勢大小、植被情況及聯系方式,便于救援力量精準調度。遭遇山火時,要保持冷靜,優先向逆風或側風方向的開闊地、道路、河流等無可燃物區域逃生,降低身體重心,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避免吸入濃煙;火勢較大時切勿盲目撲救,及時撤離并等待專業隊伍處置。
明確法律責任,強化警示震懾。違規野外用火尚未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處以罰款;過失引發森林火災構成失火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故意放火燒毀森林草原的,將以放火罪論處,情節嚴重的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近期多起典型案例警示我們,森林防火無小事,一次疏忽、一次僥幸,都可能釀成慘痛后果。
在此呼吁廣大群眾自覺遵守防火規定,主動抵制違規用火,積極參與防火宣傳,爭當護林防火的宣傳員、行動者和監督員,從自身做起、從細節做起,共同筑牢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守護好綠水青山。
市應急管理局
來源:邢臺新聞傳媒中心
編輯:范永吉 韓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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