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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為實現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雙輪驅動發展指明了方向。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教育是基礎,科技是關鍵,人才是根本。其中,科普人才作為科普事業發展的第一資源,其隊伍建設對于科普事業高質量及可持續發展、國家科普能力提升及全民科學素質的提高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199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見》,首次將大力培養科普人才、建設專業科普隊伍列為國家重點發展目標。2021年6月,國務院印發《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強調“加強專職科普隊伍建設。大力發展科普場館、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體科普、科普研究等領域專職科普人才隊伍。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設立科普崗位。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養聯盟,加大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力度,推動設立科普專業”。2022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明確“壯大科普人才隊伍。培育一支專兼結合、素質優良、覆蓋廣泛的科普工作隊伍”。2024年12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以下簡稱《科普法》)新增“科普人員”專章,明確“國家加強科普工作人員培訓和交流,提升科普工作人員思想道德品質、科學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建立專業化科普工作人員隊伍”。這一系列文件為科普人才隊伍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規保障和政策支持。
本文從科普人才隊伍建設的現狀出發,基于當前科普人才隊伍現狀、科普人才培養現狀及科普人才評價現狀,對科普人才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以期加強我國科普人才隊伍建設,為科普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
1 科普人才基本標準與類型
1.1科普人才的基本標準
科普人才是科普活動的組織者和科學技術的傳播者,是我國科普事業發展、提高公民科學素質的核心力量。《中國科協科普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科普人才是具備一定科學素質和科普專業技能、從事科普實踐并進行創造性勞動、做出積極貢獻的勞動者”,將科普人才與實際從事科普實踐的科普人員畫上了等號。有學者從能力素養的角度對科普人才提出了要求,即科普人員應當掌握一定的科學技術知識、方法、思想和精神,能將科學技術知識轉化成為公眾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并能通過多種渠道向公眾傳播;具有組織、管理科普工作的能力,能夠根據世界科技發展動態和國家發展趨勢,超前判斷國家需求,通過科普工作為國家長期發展培養人才。
1.2科普人才的分類
隨著科普工作的開展,我國對科普工作的認識在不斷深化,科普人才的分類也處在動態發展中。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將科普人才劃分成不同的類型。
1.2.1以職業化程度為標準進行劃分
在從事科普工作的人才中,根據其從事科普工作的時間比例及職業性質,可進一步分為科普專職人員和科普兼職人員。根據《中國科普統計》的定義,科普專職人員是指從事科普工作時間占其全部工作時間60%及以上的人員,包括科普管理工作者,從事專業科普創作、研究、開發的人員,專職科普作家,專職科技輔導員,農村農技指導人員,科普場館各類直接從事與科普相關工作的人員,科普類圖書、期刊、報刊科技(普)專欄版的編輯,電臺、電視臺科普頻道、欄目的編導,以及科普網站等網絡平臺信息加工人員等。《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則將專職科普人才劃分為科普場館人才、科普基地人才、科技出版人才、新媒體科普人才、科普研究人才等。
科普兼職人員則是在非職業范圍內從事科普工作,僅在某些科普活動中從事宣傳、輔導、講解等工作的人員,或者工作時間不能滿足科普專職人員要求的從事科普工作的人員。例如,開展科技(普)講座等科普活動的科技人員、兼職科技輔導員、參與科普活動的志愿者、科技館(站)的志愿者等。
1.2.2以科普工作職能為標準進行劃分
按照不同科普工作的不同職能,科普人才又可分為科普管理人才和科普實踐人才。科普管理人才負責制定本級科普規劃和相關政策,對下級科普組織開展科普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包括科協機關管理者、各級學會、中國科學院、高校內科普管理部門,以及科普機構管理者等。科普實踐人才則具體開展一線科普工作,包含青少年科技輔導員、農村科普人員、社區科普工作者、企業科普人員,以及科普場館專門人才和科普創作與設計、科普研究與開發、科普傳媒、科普產業經營、科普活動策劃與組織等方面的高端科普人才。
1.2.3以科技人員是否已從事科普工作為標準進行劃分
有學者提出,所有科技工作者都應被納入科普人才的范疇,并根據是否已經參與科普工作將其分為顯性科普人才和隱性科普人才。隱性科普人才,如科協系統中的學會會員,具有較高的科學素質和專業知識,通過適當的引導和動員即可轉化為顯性科普人才,從而增強科普隊伍。
1.2.4科普人才分類的現狀
除上述分類外,現有的研究還按照科普工作組織層級、科學素質和科普專業技能及對社會貢獻程度、所具有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所從事的具體專業領域對科普人才進行分類。總體而言,科普人才的界定目前存在著理論標準模糊與實踐需求泛化的問題。從理論視角而言,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科普人才界定標準,特別是在科普人才應具備的特質等關鍵方面。而在實踐中,科普工作對科普人才有著廣泛的需求,對科普人才的所指也存在泛化的現象。
鑒于上述情況,本文對科普人才采用了《中國科協科普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的界定方式,即指具備一定科學素質與科普專業技能、從事科普實踐并作出積極貢獻的勞動者,也是指實際從事科普實踐的科普人員。
2 我國科普人才發展現狀
進入新時期,我國科普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邁上了新臺階。本部分從科普人才隊伍現狀、科普人才培養途徑、科普人才評價體系3個方面展開,介紹我國當前科普人才發展現狀。
2.1科普人才隊伍現狀
2.1.1科普人才隊伍持續壯大
自2005年起,科普統計工作正式成為國家科技統計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普人員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參數被列入統計。歷年數據顯示,我國科普人員數量從2006年的162.35萬人增長到了2023年的215.63萬人,在人數上有了顯著的提升(圖1)。其中,科普專職人員數總體呈平穩增長的趨勢,從2006年的19.99萬人,增長到了2023年的29.3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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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科普兼職人員波動相對較大,在2010年、2016—2018年、2020年人數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減少。此外,科普兼職人員年度投入工作量呈下降趨勢,2006—2014年科普兼職人員實際投入工作總量均超過200萬人月,2015—2022年低于200萬人月,2021—2023年進一步下降,分別為113.58萬人月、101.68萬人月和98.03萬人月(圖2)。人均年度投入工作量相應呈下降趨勢。2006—2014年年均為1.5萬人月,2015—2023年年均降低至0.95萬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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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科普人才素質不斷提高
科普人員的職稱和學歷情況側面反映科普人才的素質水平。數據顯示,我國中級職稱及以上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科普人員數逐年增加,從2006年的66.84萬人逐步提升至2023年的134.99萬人(圖3)。中級職稱及以上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科普人才比例也由2006年的41.17%提升到2023年的62.60%。2023年,中級職稱及以上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科普專職人員數為19.50萬人,占科普專職人員總數的66.51%;中級職稱及以上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科普兼職人員數為115.50萬人,占科普兼職人員總數的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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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科普人才培養現狀
科普人才培養是提升科普人才隊伍質量,促進科普人才隊伍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手段之一。當前我國科普人才的培養形式主要包含正規學歷教育、繼續教育與培訓等,呈現多元培養路徑。
2.2.1通過高校科普專業培育高素質科普人才
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匯點,也是人才培養的主陣地。當前,我國有數十所高校開設了科學技術哲學、科技傳播、博物館等相關專業,著力培養碩士及以上學歷高層次人才(表1)。在本科層面,科普相關專業包含文物與博物館學、科學教育等。“陽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顯示,有北京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等61所高校開設了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年畢業生規模為1500~2000人;有華中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廣西師范大學等62所高校開設了科學教育專業,年畢業生規模為2000~2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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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年)》提出,通過高等院校和有關研究機構培養大批科學技術傳播與普及專門人才。《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進一步提出,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養聯盟,加大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力度,推動設立科普專業。2012年8月,教育部辦公廳、中國科協辦公廳聯合印發《推進培養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試點工作方案》,在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浙江大學、華中科技大學6所高校開展首批科普專門人才培養試點工作,并納入在職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計劃,為我國高層次科普人才培養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在培養效果方面,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例,其“科學與技術教育”專業在介紹中顯示,截至2024年4月該專業已累計培養出200余名研究生,就業單位以知名中小學校、教培行業、教育主管部門、科技館為主。有學者通過問卷方式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浙江大學、華中科技大學5所試點高校的2013—2019級科普碩士畢業生進行了調查。就業數據顯示,有19.13%進入科技場館(如博物館、科技館等)、科普事業單位(如科協、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或科普企業(如科普自媒體、出版社、雜志社、企業的科普部門)工作,45.22%進入中小學或教育機構工作,35.65%選擇非科普行業就業。
2.2.2通過繼續教育提升專職科普人才技能水平
《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年)》提出,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和進修活動,加強業務學習,全面提升在職科學技術教育、傳播與普及人員的科學素質和業務水平。針對在職科普人員開展短期培訓課程、進修項目、線上學習等繼續教育活動,有助于提升科普人員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促進科普人員成長。中國科協針對全國學會科普人員舉辦專題研修班,邀請國內知名科普專家和學者授課,為學會科普人員提供學習和交流的機會。自2019年起,北京市和天津市率先開展科普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截至2025年3月已有20余省份開展了科普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于2015年頒布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完善知識結構、增強創新能力、提高專業水平。為適應科普職稱評審工作,陜西省、江蘇省、湖南省等地也推出了科普專業職稱繼續教育平臺,為獲評科普職稱人員提供繼續教育。
2.2.3通過科普技能培訓與實踐培訓培養科普兼職人才
以各地科普作家協會、高校等為代表的單位通過組織科普創作技能培訓及相關實踐活動,提高科普愛好者、學生、科技工作者的科普創作能力,并通過實踐活動,促使參與者將理論知識與實際操作相結合,提高科普能力。這種培養形式也為科普事業培養了大量的兼職科普人才和志愿者。上海市科普作家協會等單位自2007年發起“上海市大學生科普創作培訓班”,截至2023年,已累計舉辦15期,累計培訓學員近700人,其中一些學員已逐步走上科普創作崗位。廈門大學自2020年起每年面向全校師生舉辦“海洋媒體訓練營”培訓項目,通過科普技能培訓和科普實踐活動,培養了百余名具有科普熱情和能力的大學生。近年來,線上學習也成為專兼職科普人才提升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徑。“科普中國”是中國科協在深入推進科普信息化建設工程中創立的權威科普品牌。近年來,其推出的“融創學院”“創作學院”等科普創作者培訓計劃提供了豐富的科普課程資源,包括科學傳播倫理與責任、科普基礎理論、科普基本技能、科普創新訓練等多個方面。
2.2.4其他途徑
自2000年以來,隨著互聯網在中國的普及,論壇、博客、社交媒體等新媒體逐步改變了傳統媒體占主導的單一信息傳播格局。越來越多的網民可通過自我創作、自我傳播、自我運營成為自媒體。在此過程中,一批以科普為導向的自媒體應運而生。科普自媒體依托社交媒體平臺,運用文字、視頻、圖片等多樣化的方式,向公眾傳遞科學信息、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并大力倡導科學方法,已成為推動科學知識傳播與普及的重要力量。從專業背景上來看,科普自媒體從業者的專業背景呈現多元化特征,大多為相關專業學科出身,或是對相關專業抱有濃厚興趣的愛好者。其早期的發展路徑是由個人興趣驅動,從業者自發地在社交媒體平臺上傳播科學內容。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驗的積累,科普內容的質量不斷提升,形式越發豐富多樣,受眾群體持續擴大。在此基礎上,科普自媒體逐漸拓展至線下及傳統科普領域。
2.3科普人才評價現狀
2.3.1科普專業職稱體系逐步推廣
職稱是判斷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志,職稱評定是激勵專業技術人才的重要手段。2017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需求,探索在新興職業領域增設職稱系列。《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強調,完善科普法律法規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科普條例,制定科普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辦法,開展評定工作,將科普人才列入各級各類人才獎勵和資助計劃。2022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優化科普人才發展政策環境,暢通科普工作者職業發展通道,增強職業認同,合理制定專職科普工作者職稱評聘標準。2024年新修訂的《科普法》新增科普人員一章,其中第四十三條提出“國家健全科普人員評價、激勵機制,鼓勵相關單位建立符合科普特點的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等評價制度,為科普人員提供有效激勵”。
在相關政策的有力支持下,2019年5月,北京市率先在圖書資料系列中設置科學傳播專業職稱。隨后,天津、湖北、廣東、廣西、新疆、寧夏等10余個地區也先后試點開展科普相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2023年4月,中國科協首次在中央單位設立并開展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科普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中央企業從事科普專業工作的人員拓寬了職業發展通道。近年來,中央和各地方開展的科普專業職稱評審試點工作,為科普專業人才評價提供了積極有益的示范。根據統計,截至2025年3月,已有20余個中央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科普職稱評審工作。
2.3.2科普納入醫學、氣象等專業職稱評價體系
在醫療衛生、氣象等專業領域,科普工作也被相繼納入職稱評價體系中。在氣象領域,2019年11月,中國氣象局印發的《中國氣象局職稱評審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中,將科普策劃方案等成果與論文、論著或譯著一同作為可選代表性成果。在醫療衛生領域,2021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向大眾普及本專業科學知識形成的科普作品,也可作為職稱評定中工作業績要求的代表作之一。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河北、安徽、四川等20余個省市相繼發布了衛生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對職稱晉升中的科普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此舉極大地激勵了醫務人員開展健康促進和健康科普工作。2023年4月7日,抖音發布的《抖音健康科普數據報告》顯示,抖音上共有3.5萬名認證醫生,累計創作443萬篇科普內容。
2.3.3國家—地方—行業多層次設立科普人才獎勵
新修訂的《科普法》第十三條規定:“對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國家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設立科普獎項。”科普表彰獎勵的設定,無疑是科普人才評價制度的一項重要補充,能夠發揮激勵認可及引導規范作用。為科普表彰獎勵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目前,我國在全國、各部委、全國性學會和協會,以及各地區層面開展了豐富多樣的科普獎勵(表2)。在國家層面,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技術發明獎是我國科技領域最高國家級獎勵,從2004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修改后,科普類便納入國家科技進步獎評審項目。2005—2024年,已有62個科普項目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在部門層面,科技部、中國科協聚焦科普主責主業,設立了“全國優秀科普作品評選”“典贊·科普中國”“全國科普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等獎項評選。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等其他行業主管部門,也相應設置了優秀科普作品評選獎勵。在地方層面,已有超過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了科普獎項,一些地區還設置了專門的科學傳播榮譽,如福建省每年評選“閩江科學傳播學者”,旨在發揮閩江科學傳播學者專業優勢和團隊優勢,引領本學科領域科技工作者、科研機構、高校、企業等開展科普工作。在全國學會層面,中國科普作家協會優秀科普作品獎、中國林學會梁希科普獎、高士其科普獎、吳大猷科學普及著作獎、華夏醫學科普獎等各有側重,主要獎勵在各領域內創作優秀科普作品或參與科普活動和科技創新的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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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國科普人才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近20年來,我國科普人才隊伍的數量和素質都有了顯著提升,但考慮到我國較大的人口基數及高質量發展的需要,我國科普人才還存在著較大的缺口。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公眾對科普內容質量要求不斷提高的當下,較大的科普人才缺口制約了科普事業高質量發展。
3.1科普人才培育體系有待健全
3.1.1高素質科普人才培養的結構性矛盾
從整體來看,當前高校培養的科普專門人才在數量上還不能完全滿足社會需求。科普碩士生的培養掛靠于各校的教育、新聞傳播、藝術等碩士專業,形成了不同的培養方向。有學者對首批科普專門人才培養試點工作開展了頂層設計、培養現狀等方面的研究。研究結果表明,首批科普專門人才的設置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培養目標不清晰、課程設置上掛靠學科課程體系痕跡明顯、理論課程過多致使實踐能力不足、缺乏成熟的科普專業師資隊伍、培養的學生就業多元化導致科普人才流失、各校培養規范不一難以統一管理等。以培養目標為例,部分高校對科普碩士生的培養定位模糊,既想培養具備深厚專業知識的科普專家,又期望其掌握多種傳播技能,導致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目標不明確,難以深入鉆研。在課程設置方面,大量借鑒掛靠學科的課程,未能充分體現科普專業的獨特性與實用性。例如,一些科普專業課程設置中,過多安排理論性強的學術課程,而實踐課程如科普作品創作、科普活動策劃等占比卻較少,使得學生畢業后在實際科普工作中動手能力不足。在師資隊伍方面,多數授課教師缺乏科普一線的工作經驗,教學內容與實際科普工作脫節。由于科普行業吸引力有限,部分培養的學生畢業后選擇進入其他行業,造成科普人才的流失。同時,不同高校之間科普專業的培養規范差異較大,從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到考核標準都缺乏統一標準,這給科普人才的整體培養質量把控與后續管理帶來極大的困難。
3.1.2在職科普人員繼續教育與培訓系統性不足
當前,我國科普人才隊伍中大部分屬于半路出家,缺乏系統、連貫的科普人才成長路徑。而在其從事科普工作后,所受到的培訓系統性不足,培訓資源的質量和數量也有待提高。從培訓內容上看,缺乏連貫性與遞進性。相關機構往往針對某一特定主題開展單次培訓,沒有形成從基礎到進階、從理論到實踐的完整培訓鏈條。同時,這些培訓的可持續性堪憂。許多培訓班依賴特定項目或資金支持,項目結束或資金短缺時,便難以為繼。在培訓學員的后續追蹤方面,也存在嚴重不足。培訓班結束后,很少對學員的學習效果、應用情況進行跟進,無法及時了解學員在實際科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難以提供針對性的指導與幫助,使得培訓成果難以有效轉化為實際的科普工作效能。
3.2科普人才評價體系有待完善
3.2.1科普專業職稱評審未全面推廣,評審條件有待進一步優化
當前部分省份和部門已開展了科普職稱評審,為科普專業職稱工作進行了良好嘗試,但科普專業職稱在一些省份仍未全面推廣,這使得這些地區的科普工作者在職業發展上缺乏明確的晉升渠道與激勵機制,從而影響了其工作積極性與穩定性。此外,一些地區試行的科普職稱評審標準與科普工作的發展不相匹配,急需更新。隨著新媒體技術的飛速發展,科普傳播方式發生了巨大變革,短視頻科普、互動式科普等新興形式層出不窮。然而,部分地區的評審標準仍側重于傳統科普成果,如科普書籍出版、科普講座舉辦次數等,對新媒體科普作品的創作與傳播、線上科普活動的影響力等方面考量不足。這導致一些在新媒體科普領域表現出色的工作者,在職稱評審中無法得到相應的認可與評價,限制了科普工作者創新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3.2.2各地科普獎勵標準尚不統一,部分獎勵影響力有限
目前,政府層面科普獎勵覆蓋范圍有限。社會力量設獎存在數量不足、積極性不高、設獎渠道不暢等問題,且現有管理辦法無法滿足科普獎項需求。此外,我國各地科普獎勵標準存在較大差異。在獎項設置上,有的地區注重科普作品的創作,設立科普圖書獎、科普影視獎等;有的地區側重于科普活動的組織,設置優秀科普活動獎等。這種差異導致科普工作者在不同地區面臨不同的評價標準,難以形成全國統一的科普人才評價導向。部分獎勵的評選過程也缺乏科學性與公正性。一些地區的科普獎勵評選,存在評審專家專業性不足、評選過程不透明等問題。此外,部分科普獎勵的影響力有限,知名度不高,在社會上未能引起廣泛關注與重視。這使得科普獎勵對科普人才的激勵作用大打折扣,無法有效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科普事業,也難以推動科普事業的整體發展。
4 進一步推動我國科學普及人才隊伍建設的對策建議
4.1強化頂層設計,加快相關政策落地
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同等重要”重要論述和部署,加快健全和完善科普人才隊伍建設的法規政策體系,提升全民科學素質,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一是加快新修訂的《科普法》等相關法規細則的落地實施,明確各部門在科普人才隊伍建設中的職責與分工。建立政策執行的監督與評估機制,定期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政策能夠真正惠及科普人才。二是探索多元化科普工作資金投入,通過財政撥款、專項基金、社會投入等方式,為科普人才的培養、引進和激勵提供堅實的資金保障。
4.2加強高校培養科普人才力度
依托高校、職業院校進行科普人才培養,完善高層次科普人才培養途徑。新修訂的《科普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國家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職業學校設置和完善科普相關學科和專業,培養科普專業人才。有條件的高校可結合本校實際,加強科普專業建設,培養科普人才。在課程設置方面,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除開設科學知識、科普寫作、傳播理論等基礎課程外,還應增加科普實踐課程,如科普項目策劃與實施、科普場館實習等。邀請科普領域的專家、學者和一線工作者參與教學,提高教學內容的實用性和針對性。鼓勵高校開展科普相關的學術研究,設立科普研究專項基金,支持教師和學生開展科普理論、方法和技術的研究,為科普人才培養提供理論支撐。
4.3健全科普人才繼續教育體系
健全科普人才繼續教育體系,持續不斷提升科普人才能力水平。2023年10月26日,中國科普作家協會發布《科普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體系》團體標準(T/CSWA 002—2023),針對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管理和培訓考核設計了較為完善的培訓體系,規定了科普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基本內容和要求,為今后科普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提供了良好參考。在培訓內容上,可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科普人員需求,設置差異化的課程。加強培訓師資隊伍建設,選拔一批具有豐富科普經驗、扎實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的人員擔任培訓教師。同時,利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培訓,打破地域限制,提高培訓的覆蓋面和便利性。建立培訓效果跟蹤機制,對參加培訓的科普人員進行定期回訪,了解其培訓后的工作表現和能力提升情況,根據反饋調整培訓內容和方式,不斷提高培訓質量。
4.4完善和推廣科普專業職稱評審
完善和推廣科普專業職稱評審,用好科普職稱指揮棒。當前尚有部分地區未開展科普職稱評審,各地區可根據各自省份的情況,加快制定科普職稱評審標準并加以實施。充分調研本地科普工作的實際需求和特點,參考其他省份的成功經驗,制定出科學合理、符合本地實際的評審標準。標準應盡可能涵蓋科普工作各個方面,包括科普作品創作、科普活動組織、科普創新成果等。已試行的省份,根據反饋修訂評審標準,以更適應科普工作實際。廣泛收集科普工作者、評審專家以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對現有的評審標準進行全面評估。在評審過程中,要確保評審程序的公正、透明,建立由科普領域專家、學者和一線工作者組成的評審委員會,保證評審結果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同時,簡化評審流程,提高評審效率,減輕科普工作者的負擔,讓職稱評審真正成為激勵科普人才發展的有效手段。
4.5完善科普獎勵體系
制定科學合理、具有廣泛認可度的評選規則。明確獎勵的類別,如科普作品獎、科普人才獎、科普活動獎等,并針對不同類別制定詳細的評選指標,以此確保評選過程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增加對科普獎勵的資金投入,提高獎項的含金量,吸引更多人關注并參與科普事業。設立科普專項獎勵基金,通過政府撥款、企業贊助、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為科普獎勵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出臺社會力量設獎管理辦法,充分調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等多方資源,實現科普獎勵的多樣性。加強科普獎勵的宣傳推廣工作,提高獎勵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借助媒體報道、舉辦頒獎典禮等方式,廣泛宣傳科普獎勵的意義和獲獎成果,樹立優秀科普榜樣,激發科普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還應建立科普獎勵的監督機制,對評選過程和獲獎結果進行嚴格監督,確保科普獎勵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維護科普獎勵的權威性,讓科普獎勵真正發揮激勵作用。
吳昊昊
中國科普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科普創作、科技資源科普化。
本文原載于《中國科技人才》2025年第5期
引用格式:吳昊昊,王大鵬,周磊.我國科學普及人才隊伍建設的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J].中國科技人才,2025(5):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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