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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淄川區(qū)法院太河法庭成功調(diào)處一起因車輛碾壓藥材種植地引發(fā)的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該案原本是簡單的民事糾紛,卻因雙方各執(zhí)一詞、矛盾持續(xù)激化,加之當事人在立案階段產(chǎn)生誤解、情緒激動進而走上信訪渠道,讓糾紛化解工作陷入多重挑戰(zhàn)。
面對信訪隱患與糾紛化解的雙重壓力,承辦法官宋作巖始終堅守司法為民初心,將群眾的“煩心事”當作自己的“心頭事”,以主動擔當、積極作為的態(tài)度直面問題,不推諉、不敷衍,全力推動矛盾從源頭實質(zhì)性化解。考慮到案件標的較小,若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價值評估,高額費用會讓當事人得不償失,為精準還原案件事實、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承辦法官多次深入涉案土地現(xiàn)場,開展實地勘察、精準測量,仔細核實土地受損范圍與藥材毀損程度;同時多方走訪調(diào)研,向集市商販、供銷社等多方主體詳細了解當季藥材市場價格,用客觀詳實、令人信服的一手數(shù)據(jù),為后續(xù)糾紛化解筑牢堅實的事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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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清事實、厘清雙方責任的前提下,承辦法官堅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顧的調(diào)解原則,一方面向雙方當事人細致釋法明理,明晰法律權責與行為后果,一方面耐心開展溫情溝通與情緒疏導,逐一解開當事人的心結,有效消除了與群眾此前的誤解與隔閡。
經(jīng)過法官的不懈努力,這起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最終得以圓滿化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當庭完成賠償款項的過付,真正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人和。案件辦結后,原告被太河法庭干警認真負責、處處為群眾考量的工作作風深深觸動,滿懷感激地向法庭送來一封感謝信,用質(zhì)樸真摯的語言,由衷贊譽法庭公正高效的辦案效率與用心用情為群眾解憂的司法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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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劍拔弩張的信訪件,到飽含真情的感謝信,這一轉(zhuǎn)變不僅是一起民事糾紛的成功化解,更是生動詮釋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與擔當,接下來,淄川法院將繼續(xù)堅持處處為人民群眾著想的辦事態(tài)度,以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的最終效果為目標,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辦理過程中,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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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王家潤 何依灝)
來源:大眾新聞·山東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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