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復電商領取《1000份電商運營干貨案例》
作者 | 錢游 來源 | 電商最前線
先表達觀點:
互聯網企業人員的貪腐手筆,不見得比一些落馬的廳局級干部小。
劉強東就說過:
“你如果敢貪公司一萬塊錢,我寧愿花一百萬,一千萬去調查你!”
![]()
餓了么前員工貪污25萬
主動投案
就在近日,餓了么一名負責代理商管理的部門負責人謝某,利用職務之便,在兩年時間里收受25萬元,為某公司繼續承接區域業務提供幫助。
案發后他主動投案并退贓,最終被判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
圖源:正觀新聞
此前,曾任餓了么高管的韓鎏,在負責物流配送體系時,與同伙利用供應商準入、考評和補貼發放的權力,為多家企業獲取配送業務資格提供便利。
![]()
圖源:上海經偵ECID
從2023年開始不到兩年時間,他們累計收受賄賂超過4000萬元,并藏匿于出租屋內。
![]()
在《電商最前線》看來,只要崗位擁有資源分配權,就可能形成權力尋租空間。
事實上,大廠反腐對行業其實是“重大利好”。
過去合作多靠關系、拼 “商務能力”,現在行業更透明,以價格、服務、專業能力取勝,小公司反倒能入局大廠供應鏈。
而在2025年5月,在北京海淀區法院與中國互聯網協會聯合舉辦的一場互聯網企業反腐座談會上,一位大型互聯網公司的內部監察負責人曾這樣感嘆:
“我們互聯網企業的工作人員,可能并不比一些落馬的廳局級干部貪得少。”
根據海淀區法院發布的《互聯網企業內部人員貪腐犯罪案件白皮書》,2020年至2024年,該院共審理涉互聯網企業內部人員貪腐案件127件,涉案金額超過3.05億元,個案平均犯罪金額近200萬。
![]()
圖源:北京日報
其中,大型互聯網企業相關案件占到73%以上,涉案金額接近1.84億元,單案平均金額超過197萬元。案件主要集中在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以及挪用資金三類犯罪。
![]()
圖源:央視網
要知道,平臺企業往往擁有龐大的業務網絡和復雜的供應鏈體系,大量崗位掌握著商家準入、合作審批、業務評級、資源分配等關鍵權限。
一旦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就容易被個人利用。
可以說,平臺擴張帶來了巨大的資源分配權,而掌握這些權力的人,往往處在企業治理結構的中層甚至基層。
![]()
“大廠和珅”
互聯網貪腐怎么反?
先問大家一個問題:
在互聯網大廠,到底是高管容易腐敗,還是小職位容易抽油水?
很多人對互聯網貪腐的第一反應是“高管問題”,但現實情況往往恰恰相反。
真正的高發地,往往是那些并不起眼的業務崗位。
在不少案件中,采購、招商、運營、渠道管理等崗位成為腐敗集中地。這些崗位雖然不直接創造收入,卻掌握著資源流向的“閥門”。
好比說在字節跳動,負責餐飲供應商引入的員工高傳峰,在合作審批過程中向供貨商索取錢款,總額高達1024.7萬元,最終被判刑六年。
![]()
再如阿里電商一名負責家具類旗艦店入駐審核的基層運營人員王某,將審批權限變成了一門生意。
警方調查發現,有400多家商家通過他的違規審批入駐平臺,整個利益鏈條涉及金額約1.3億元,而他個人非法所得超過9200萬元,被稱為典型的“小官巨貪”。
有人通過虛增廣告費用侵占公司資金,有人借助平臺招商或內容合作收受回扣,也有人利用直播、公會、代理商體系收取“過路費”。
金額或許不算驚人,但當案件在多個城市、多個部門同時出現時,其影響就遠遠超出個案本身。
![]()
大佬如何看待員工貪污?
如今,幾乎所有頭部互聯網企業都建立了專門的反舞弊或合規機構。
阿里巴巴早在2012年就設立廉正合規部,馬云曾公開表示:
“阿里所有人,廉正合規部都可以查,包括我在內。”
劉強東也說過,
“你如果敢貪公司一萬塊錢,我寧愿花一百萬,一千萬去調查你”
![]()
騰訊設有反舞弊調查部,字節跳動成立企業紀律與職業道德委員會,美團內部則有被員工稱為“重案六組”的調查團隊。
可以說,企業對腐敗的態度也越來越強硬。
數據顯示,京東在2024年調查貪腐案件221起;騰訊近六年來查處違規案件超過390起;抖音集團2024年共有39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隨著裁判文書公開、警方經偵介入以及企業主動報案,互聯網腐敗案件越來越難以被“內部處理”。企業自查與司法打擊正在形成合力。
互聯網行業的草莽時代正在結束。
而對平臺企業來說,真正的挑戰不再只是用戶增長,而是如何在龐大的組織體系中,讓每一份權力都處在可被監督的軌道之上。
行業資訊、案例資料、運營干貨,精彩不停
【添加備注:進群】
本文首發于電商最前線(ID:dszqx361)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